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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42024051001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勘察[2024]05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5-120105-89-01-70002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鑫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73600 万元,资本金:184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963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鑫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建设规模为196300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226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 196300平方米,完成区域内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额92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与中山路交口西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乳胶厂地块勘察项目,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最高层数:5 层,无地下建筑,最高高度:24米,最大跨度:15米,最大单体面积:1070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 。勘察范围:全部项目岩土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20.3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6月16日 至 2024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 名,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 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3 层,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携带上述要求资料以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和报名确认单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鑫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律纬路五马路诺德中心10号楼15层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22-26234930
传  真:022-2623493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丽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肖玥电话:022-24344868-8029
传  真:022-24344868
日期:2024年05月1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鑫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2-26234930传真:022-2623493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律纬路五马路诺德中心10号楼15层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孔令元、姚蕾
电话:26293515传真:26283129电子邮箱: hbqzjw11@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楼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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