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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城区国省控大气自动站基础保障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怀化城区国省控大气自动站基础保障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14
 
怀化城区国省控大气自动站基础保障项目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怀财采计202310282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友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城区国省控大气自动站基础保障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城区国省控大气自动站基础保障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1028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6、项目经理:谢志强  联系电话:1991809040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单价
(人民币元)
小计
1
PM2.5监测分析仪
1台
158000.00
158000.00
设备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站点林科所
2
SO₂监测分析仪
1台
100000.00
100000.00
3
CO监测分析仪
1台
90000.00
90000.00
4
O₃监测分析仪
1台
100000.00
100000.00
5
动态校准仪
1台
130000.00
130000.00
提供配套光度计,站点林科所
6
零气发生器
1台
50000.00
50000.00
与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配套,站点林科所
7
VPN
1台
40000.00
40000.00
8
UPS不间断电源
5套
25000.00
125000.00
UPS电池组至少保障监测仪器设备运行1小时以上
9
气象五参数仪
3套
60000.00
180000.00
站点市委党校、市四医院、监测楼
10
监测站房维修
1项
详见以下分项
详见以下分项
10-1
站房安全检测
5处
10000.00
50000.00
站点市委党校、河西地税局、市四医院、监测楼、林科所
10-2
警示牌
5块
600.00
3000.00
同上
10-3
仪器接电线路配置线槽
5处
2000.00
10000.00
同上
10-4
屋顶漏水检修
2处
1000.00
2000.00
站点市委党校、林科所
10-5
站房地板塌陷维修
1处
2000.00
2000.00
站点林科所
10-6
大门增设挡水板
1处
500.00
500.00
站点林科所
10-7
仪器机柜
2组
5000.00
10000.00
调试站房
11
配套小件更新
1项
详见以下分项
详见以下分项
11-1
断电报警器
1个
300.00
300.0
站点林科所
11-2
温湿度报警器
1个
600.00
600.0
站点林科所
11-3
空压机
1个
1000.00
1000.00
站点林科所
11-4
稳压电源
1个
3600.00
3600.00
站点林科所
11-5
电源待室温正常来电延迟
5个
1500.00
7500.00
站点市委党校、河西地税局、市四医院、监测楼、林科所
11-6
采样抽气风机
4套
1000.00
4000.00
站点市委党校、河西地税局、市四医院、监测楼,大西比采样装置配套的抽气风机更新并单独接排气管
11-7
视频监控系统硬盘存储扩容
4个
13000.00
52000.00
站点市委党校、河西地税局、市四医院、监测楼,视频监控系统硬盘录像机存储扩容至至少能储存一个月视频资料
12
安装、调试、颗粒物比对监测、验收
1项
150000.00
150000.00
按监测规范及部省文件要求进行,以通过验收为合格
合计报价(人民币元):1269500.00最终报价:(人民币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备注:合同单价及总价为含税价。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服务,并负责分析仪器验收前的运行维护服务,同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3)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着手开展除主要设备购置之外的基础保障项目实施,并积极组织货源,待甲方支付首笔合同款后15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需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到货后20个日历日内需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后,按照监测规范 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省控站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依规范的程序组 织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 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且50%首付款到账之日 起1年内通过验收,如1年内未通过验收,延期1个月则扣除合同待付金额的10%,延期2个月扣除20%,依此类推,扣完为止(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5)质量保证金: 合 同 总 价 5 %   。
(6)验收主体:     甲 方 组 织 验 收  。
(7)验收方式: 分两次验收。其中PM2.5、SO2、CO、O₃监测分析仪、动态校 准仪、零气发生器、VPN等主要监测设备由甲方组织按省控站要求验收;监测站房维修配套小件更新等由甲方组织参照国控站要求进行验收 。
(8)验收标准: 按国、省相关规范、标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0%即¥634400 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570960元,质保期壹年结束后20个工作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5%即¥63440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招标代理公司1份,政府职能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26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湖南友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泉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19918090402
传真:/
传真:/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638号
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北大桥支行
帐 号:58337797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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