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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路和化龙大道交叉口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 期: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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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路和化龙大道交叉口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路和化龙大道交叉口排水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
展和改革局以穗番发改投批〔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
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
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
2.2项目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2708.554531 万元。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
化龙镇龙津路和化龙大道交叉口现状道路新建排水设施,总长约1061米。主要
工程包括:新建d1500-18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约112米,B×H=2800×1500
雨水渠箱约488米,d2200II级钢筋混凝上雨水管道约461米,以及相关配套设
施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 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1)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
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
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
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2)负责结
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
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
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
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
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4)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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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5)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
产、零隐患、零事故。(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
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7)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
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
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8)对工程建设全
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
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
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
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
设的其他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
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
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
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按招标图纸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
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
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
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
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
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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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
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
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
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
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
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
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注: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
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
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
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
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
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
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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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
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
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
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
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
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
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
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5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
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
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 年0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
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当地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
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
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
年03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
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
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
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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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
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囤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
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
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
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
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
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
投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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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
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
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
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2024年5月b日/°时汩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
助》工具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
5.2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4 年习月b日
q时辽分至/δ时_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
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占月_b日/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番禺交易部中心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
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
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
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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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
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8 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
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
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
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
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
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
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
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
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
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
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12.94.68.142:8012/#/website)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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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诚信排名>〉施工一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
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一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
其诚信评价总分按《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水务工程诚信评价部分评分项的通
知》,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联合体投标的,以得分低的联合体成员诚信得分计算联合体诚信得分。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8.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
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
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
督机构受理。
8.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
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
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
门依法处理。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
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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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
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
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孕月/2日/》时_⑦分至2024 年与月
日/2 时必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
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邮编:511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邮编:511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0-84620110/18520287279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住建局二楼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杓《盖章):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自期
2024 年牛月/2日
第 氖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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