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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产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产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51002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产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324,91.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一:维生素测定试剂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国产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二:琥珀酰丙酮和非衍生试剂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2)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项投标可以同时中标。
3、上述预算金额均为一年预算金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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