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村192.5亩土地发包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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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江苏省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925401A23110005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建湖县塘河街道李夏村民委员会委托,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塘河街道李夏村192.5亩土地发包项目进行招租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李夏村虹丰十一组,东至: 飞机跑道南至:盐徐高速 西至:虹丰十组 北至: 太绪沟。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92.5亩。 3.招租用途:种植稻麦。 4.投标起始价:每年每亩850元。 二、面积和租金 1.招租面积:192.5亩(面积已经实测,按公告面积交付)。 2.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中标价执行。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交清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全额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依法没收保证金,土地重新对外招租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年在2024年11月20日前交清,第三年在2025年11月20日前交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依法没收履约保证金,土地重新对外招租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期限 3年(2023年11月20日-2026年11月29日)。 四、报名条件 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个人或涉农企业)需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在线交易”模块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网上报名) 2、交易中心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没有竞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00时-2023年11月20日17:00。 2.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投标人需在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在线交易模块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成功,交易平台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投标方审核结果。 4.意向投标方在竞标时间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5.意向投标方通过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或交易中心现场POS机刷卡(零费率)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163625.00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在竞标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单位签订承租合同,由招租单位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中标人按期(竞标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承租合同和缴纳承租金,投标保证金转给招租单位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回。 7.意向投标方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到村详细了解水利设施情况,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所有保证金退回时均不计利息。 六、竞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 意向受让方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10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30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6)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 七、交易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5:30时整开始,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 22日15:40,出价延时30秒,加价幅度为10元/年/亩。 八、出租方(招标人)义务 1、本项目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拥有自主处置权,招标的经营权项目必须权属清晰。 2.、招标方经营权出租项目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3、招标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招标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5、土地承租期间,若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项目需要征地的,承租人须无条件让出土地,青苗补偿费用归承租人所有。 九、承租方(中标人)义务 1、投标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勘察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现场勘查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中标后的土地经营权不得转租和分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承租人如在承租期内实施了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承租期满后无偿让出。 5、承包期内地力保护由原农户享受,其他补贴由中标人享受,最终享受补贴按与村里签订合同为准。中标人按规定缴纳水源费、抗旱排涝费等。所有上下水中标人自行协调。 十、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线上交易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意向受让方请务必确认已在平台网上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会员单位实名备案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进行实名备案)。 (2)根据本项目《交易公告》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尽早缴纳保证金,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3)交易开始后方可出价,根据项目公告中的交易规则进行出价。如果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中标,交易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保证金会原路返回给意向受让方。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4、特别提醒:意向受让方可通过手机App或电脑按时上线交易,但要注意使用网络环境良好。交易中心不对因电脑设备和网络出现问题产生的不利后果负责。 5、本次招标中如果中标人违约,在该项目再次进行招标中违约中标人不得参加竞标。 6、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建湖县塘河街道李夏村村民委员会。 7、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现场查看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3年11月21日11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1月21日17时前所有获得招标公告的投标人(各投标人自行领取或投标人提供传真号码接收)。如果投标人没有疑问,也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同一地点)答复招标人,逾期视为无疑问,后果自负。 (2)、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公告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建湖县农业农村局一楼西侧。 招标人:建湖县塘河街道李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