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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 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快文艺路街道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垃圾分类“争示范”工作,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街道。根据以上工作的需要,需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全面运营,来提升的垃圾分类质量,全街道居民垃圾分类基本内容的知晓率达100%,垃圾分类满意率达到95%,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5%,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并做出垃圾分类的街道特色。实现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的工作目标。
二、项目概况
 文艺路街道,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地处芙蓉区西南部,东起人民中路中心线向西,至芙蓉路中心线向北,至五一大道中心线向东,至韶山北路中心线向南,至人民路中心线止合围的区域内,总面积0.953平方千米。 截止2011年末,文艺路街道总人口有4371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9129人。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下设7个社区(识字里、文艺新村、韭菜园、湘府、乔庄、东广济桥、南元宫),共有73个小区,其中物业小区23个219栋,非物业小区50个224栋,小区户数共计 13654 户。
二、相关标准:
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年;其中:货物采购预算总价不得超过590000.00元,劳务服务采购预算总价不得超过910000.00元/年。
1、货物采购清单:采购预算总价不得超过590000元。
序号
项目
技术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标准封闭式垃圾投放亭
功能配置:钢结构亭体;钢结构顶棚;钢结构站点牌;亚克力站点图文;自带背胶宣传贴纸;存放6个240L垃圾桶;正面铝合金卷帘门;通水通电。技术参数:外形尺寸 (mm):5000*1200*2700;侧面、顶部材质:1.2mm厚镀锌板; 表面工艺:静电喷塑。报价需包含基础建设费用。
 
10
17500
175000
2
仿古封闭式垃圾投放亭
功能配置:按照乔庄巷的市容市貌,保持风格统一,自行勘探,自行设计;钢结构亭体;钢结构顶棚;钢结构站点牌;亚克力站点图文;自带背胶宣传贴纸;存放4个240L垃圾桶;正面铝合金卷帘门;通水通电。技术参数:外形尺寸 (mm)4000*1200*2900;侧面、顶部材质:1.2mm厚镀锌板; 表面工艺:静电喷塑。报价需包含基础建设费用。

3
18500
55500
智慧厨余小桶收集架
尺寸:W2500*H2300*D1430mm±10mm,工艺:采用25*25*1.2mm镀锌方管焊接成 型整体框架,各框架栅格内1.2mm镀锌板 折弯焊接成型,整体绿色喷塑;层板、柜 门、投递门板、使用1.2mm镀锌钢板折弯 焊接成型后整体绿色喷塑;存放数量要求:至少同时存放30个物联桶 同时提供至少一个其他垃圾投放口。

2
15500
31000
3
物联厨余小桶
(1)容积≥7.5L;(2)规格≥25*25*27mm;(3)重量:≥0.6kg;(4)工艺:桶盖内侧有密封条,外侧有锁扣,桶身带拎手,拎手双层加厚。

200
60
12000
二分类封闭式垃圾桶
(1)容积:20L;(2)整体尺寸(长宽高):425*345*510mm;整体重量≥2.1kg;内桶重量≥0.8kg;(3)材料:采用 100%聚丙烯(PP)或高密度聚乙烯(HDPE) 全新料,并添加高质量增强、抗紫外线剂,颜色色素达 5%,确保颜色鲜艳,长时间不褪色;(4)桶体设有脚踏装置,脚踩灵活方便,翻盖灵敏;内桶提 手与顶杆采用金属材质,为了使垃圾桶整体更加美观,脚踏顶 杆需由外桶包裹,不得裸露在外。(5)正常使用温度为-25℃--70℃;耐腐蚀,耐酸碱,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100
100
10000
4
智慧物联称
(1)配备 ≥10.1寸触控式电容屏;(2)外壳采用优质电解镀锌板,称重台面为 1.5mm 厚不锈钢材质,坚固耐用;(3)操作高度与人体视觉平齐,无需弯腰,秤上方内收,防止碰头;(4)移动底座为可拆卸式设计,底部安装带刹车的万向脚轮,方便移动与固定停放;(5)支持扫码与刷卡两种识别方式;(6)摄像头自带补光灯,(7)按钮发光同时配置照明灯带,适配夜间使用场景。

6
8000
48000
网络摄像头
(1)夜视类型:全彩夜视红外夜视距离:≥30m 像素:≥400 万;(2)内存容量:≥32G  供电方式:网线供电供网方式:无线;(3)防水等级:≥IP65; (4)存储方式:存储卡,云存存储编码:H.265;(5)水平旋转角度可达 350°; 垂直旋转角度可达 95°;(6)内置大功率扬声器,双向语音通话。

10
950
9500
5
垃圾袋
服务范围:每户居民每个月 1 卷;每户居民二维码独有,用于投放厨余垃圾,大数据记录每户居民的分类质量;一卷 30 抽;以聚乙烯 (PE) 为原料添加各类助剂,禁止使用含氯材料,必须可降解。

4000
4.8
19200
仿古240L垃圾分类桶
(1)尺寸:741*583*1089mm(±5mm)(长*宽*高)整体重量(含盖、轮子和轴等)≥13.5kg,±0.2kg;(2)产品为悬拉式、可挂车、实心大轮子、空心轴,PE全新材料;3.外观颜色需配合江南民居古建风格。

16
280
4480
6
240L垃圾分类桶
(1)尺寸:741*583*1089mm(±5mm)(长*宽*高)整体重量(含盖、轮子和轴等)≥13.5kg,±0.2kg;(2)产品为悬拉式、可挂车、实心大轮子、空心轴,PE全新材料。

100
260
26000
智慧垃圾分类监管平台
(1)垃圾分类的后台大数据看板功能(2)设备管理(3)数据报表生成功能(4)监控信息⑤终端微信小程序或app功能。

1
90000
90000
7
宣传设施
垃圾分类宣教中心一座,(1) 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配套用房面积为准;(2) 以“趣味互动、寓教于乐、全民参与”为理念, 设置垃圾分类学习区、废品改造利用区、 介绍垃圾分类的意义、展示垃圾处理全过程。其中垃圾分类学习区以图文展板形式,介绍生活圾分类的重要性、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和生活分类处理体系,废品改造利用区则展示废品循环再利用成果,鼓励居民变废为宝。配套宣传设施一批。

1
100000
100000
8
宣传册及宣传单页等
(1)宣传员上门宣传、日常活动时使用;(2)彩印;(3)印有垃圾分类知识的四折页。

3000
3
9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
1.货物采购产品要求:
1.1.投标服务及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可靠,若投标时弄虚作假,投标产品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投标产品标称制造商非该产品实际生产厂家,采用低价劣质 产品进行竞标或供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考核标准进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取消中 标结果、拒签合同或中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2.投标产品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的全新、优质、合格的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中标确认或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若不能提供,经查实存在虚假应标,采购人可拒绝中标确认或签订合同,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
1.3. 中标人对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1.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该产品完全的知识产权,投标产品的任何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及责任由中标人处理及承担,且不得损害采购人权益。
2.货物采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2.1. 货物质保期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质保12个月,厂家质保承诺更优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若产品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应负责免费 更换;软件产品免费升级。
2.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含运输、税金、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 。提供 7*24小时即时响 应和 7*8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特殊要求除外) , 中标人收到采购人的服务或货物故障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应对其进行及时服务或检修;货物一般故障4小时内修复,大故障6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8小时内修复;紧急情况,出现故障由中标人 提供同类产品备用设备和系统,确保采购人设备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排除故障或更换问题货物,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3.质保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终身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中标人付款。
3.货物采购安装和验收:
3.1.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
3.2. 中标人负责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验收单位由采购人指定。
3.3.投标人须提供调试样品,仪器使用及安装、调试、维修手册等操作说明书各 2 本;
3.4.对已验收的货物,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中标人提出异议,中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十日内不书面答复的视为中标人同意采购人异议) 。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属于生产厂家更换范畴的,中标人应及时给予免费更换,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验收。
3.5.货物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但该报告不能免除中标人对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采购人,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6.交付验收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任何所需的用于安装的专用机械设备。如有错误的设备被安装,或被安装在错误的位置,投标人将负责进行改造,且不能产生任何费用影响。
3.7. 安装:由中标人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自安装工作一开始,中标人须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安装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五、劳务服务内容和要求:
1.劳务服务内容
1.1.人员配备
序号
类别
岗位
职责
单位
数量
1
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
(1)负责项目运营管理;(2)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和方案的推行,确保项目 顺利实施;(3)沟通相关部门工作安排;(4)数据台账审核、报送;(5)财务账审核;(6)采购人同意后可更换项目经理;

1
行政专员
(1)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2) 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并监督各管理制度 的执行,收集执行情况,从项目实际出发,不断 进行完善;(3)负责组织召开周例会,联络各部门的工作进 展情况,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 并向项目经理报告;(4)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
宣传员
(1)负责各时段各类宣传活动的落实执行;(2) 各类宣传内容的编辑和组织;(3)配合主管活动安排;(4)组织社区、机关单位等主要群体人员的专项 培训;(5)大型活动策划主持主讲等;(6)面向居民进行入户宣传工作。

3
督导员
(1)负责垃圾分类现场巡检工作,地面上少量散落垃圾,有义务捡拾垃圾并投入相应垃圾桶,对于垃圾比较多的区域告知物业清洁工清理,保持分类投放点周边地面整洁无散落垃圾;(2) 做好分类垃圾检视、监督工作,对居民不规范分类行为、投放行为进行督导、纠正,并做好正确示范;(3) 做好分类设备、设施巡检,及时记录上报使用、故障信息;(4)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标签发放、回访工作;(5) 负责居民分类垃圾破袋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数据统计;(6) 做好楼道、居民户分类质量记录并实时上传信息给片区主管;(7) 协助街道、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评比等相关工作。

5
可回收物运输车辆司机
运输可回收垃圾,凭证上岗。

1
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司机
运输厨余垃圾,凭证上岗。

1
保洁员
巡检清理随地投放。

2

1.2.宣传活动:每年举办4场大型活动,12场中型活动,若干小型活动。
1.3.成交供应商需配备4辆垃圾转运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垃圾的运转。
1.4.负责所有垃圾分类房、垃圾分类亭的运维(包括垃圾分类站点网络、垃圾分类点位水电、垃圾分类亭维护、垃圾分类房维护);
2.劳务服务要求
2.1..引导居民按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 (餐厨和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分类投放。以“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 的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为指标,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垃圾分类宣传实施方案,达到居民知晓率 90%以上、居民参与率 90%以上、居民满意率 90%以上、分类准确率 90%以上,无混装、错投等情况。
2.2.分类投放宣传:服务期内,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实现全覆盖式日常入户宣传 (包括居民、商户、单位等) ,结合其他宣传方式 (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媒体宣传、垃圾分类大型主题活动、小型宣传活动) ,开展全方位的立体式宣传。每月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开展的宣传不少于 8 次。每月组织不少于4 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2.3.分类投放日常督导:每天早晚高峰期 (早上 07:00-09:00 下午 18:00-20:00) 安排督导人员,在投放点进行值守,指导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正确投放。对于多次未正确进行投放的,前期采用短信、微信、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醒,对于多次指导仍乱投乱放的,联合街道、社区、物业等,组织统一上门宣传。
2.4.分类投放巡检:每日不少于三次不定时不定点的对每个投放点进行巡查,对正 在投放垃圾的居民进行现场指导,对于未正确分类投放的进行指导纠正,对已经投放的 垃圾进行检查,对于未能正确分类投放的垃圾进行重新分类投放。
2.5.培训:对服务的社区、物业及涉及垃圾分类的单位开展培训,其中被培训单位 参与的主要人员知晓率应达到90%以上,并提交培训台账。
2.6.设施设备管理: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标志标识应符合省市相关要求,并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 运营维护或更换及清洗,保持容器密闭、干净整洁、摆放有序、每日清洗,做好收集设 施内无污垢、内部无积水、垃圾不满溢,无垃圾满溢、堆积和脏乱差等现象,做好投放 点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保洁率和完好率,确保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其中垃圾分类桶若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2.7.智慧管理:具备垃圾分类信息化智能管理服务,实现对项目内垃圾分类工作的智能化监管,具备垃圾分类 APP 或小程序,内容丰富多样,以到达更好的宣传和引导目的。
2.8.积极协助平台、社区、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积极配合社区、物业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信访、居民意见等问题,配合采购人做好垃圾分类考核评估工作。
2.9.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台账健全,完整清晰。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要求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中标人应当对项目验收所需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
七、其他要求:
八、付款方式
(一)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二)付款方式:货物采购的硬件设施验收合格后先支付设施总金额的97%,待设施质保期过后再支付3%。劳务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
1、采购人依据“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情况表”对中标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对中标单位的当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 ,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100% ,当月考核成绩在80分至89分的(含80分) ,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95%,当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90%.考核累计3个月低于80分的或出现一次月度考核低于75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规定予以完全承诺响应。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五险一金、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九、其他要求与说明
1.服务期间,如若中标企业所属人员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由中标企业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服务期间,如若运营项目设备设施引发人员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由中标企业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企业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  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中标人若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 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中标人若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及与此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上述原 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人应建立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 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 文明管理、清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因中标人原因或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 采购人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负完全责任;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 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如中标人拖欠本项目作业 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 采购人有权解除 服务合同。
8.中标人须负责该项目作业人员的人事、劳资、办理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该项目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 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 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9.知识产权: 中标人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情况表
考核情况表
考核
对象
扣分情况
 
一、宣传发动情况
(一)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报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审定后组织实施,小区内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每个社区每月不少于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督导员上门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两次。每次宣教活动后提供相关佐证影像资料给垃分办备案得2分;宣教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每次宣教活动后未提供相关佐证影像资料给采购人备案,每少一次扣1分。   
(二)入户宣传率(5分):上门宣传指导未达到全覆盖的,每少1%扣0.2分。
(三)知晓率(5分):群众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未达到标准的,每少1%扣0.2分。
二、基础设施配备情况
(一)定时定点房和厨余小桶架配置(10分):每少一个扣2分,其他如垃圾桶、分类指示牌未达标准的,每处扣0.1分。
(二)分类垃圾设施是否符合操作指南(5分):未按要求配置、分类标识不符合要求、容器外观不净、设施破损残缺或被搬移、公示栏标识不清楚不全面的、内容未及时更新或有破损乱张贴的,(一般情况2小时内未整改返馈的,设施破损2天内未维修整改的)每处扣0.1分。
(三)宣传氛围(5分):小区内科学设置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标语,以宣传(牌)标语数量、外观为参考依据,每少一个扣0.2分,外观不整洁的每处扣0.1分。
三、人员管理情况
(一)工作人员、督导员按招标文件人员配置要求的得5分,每少一人扣0.2分。
(二)服务企业与工作人员、督导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工资,无违反上级有关劳动规定事项得1分。
(三)建立管理制度1分,制度不全、未开展不得分。
(四)督导员在岗情况(5分):每发现一起脱岗、离岗现象扣0.2分。
(五)督导员测试(2分):未达90分的,每人次扣0.05分。
四、实际效果
(一)每月25日前向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包括四分类情况台账、督导员工作台账等);建立居民积分账户{包括各类垃圾投放准确率),相关兑换记录清楚明了。全部达要求的得5分,每少报一次或缺少一次台账扣0.5分,台账不全,数据不准每处扣0.2分。
(二)设施设备、机制运转(5分):设施设备不通水电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每出现一次设施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整改到位扣0.2分(2天内未维修返馈的)。
(三)分类定时定点房、厨余小桶架卫生问题(10分):每发现一次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扣0.1分。每发现一次有异味、垃圾外溢现象扣0.1分。
(四)分类投放参与率(10分):指定部分小区定时定点房(小桶架)全数核查两轮,通过计算得出每个垃圾房(小桶架)的参与率,求平均值,群众分类投放参与率不低于95%,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扣0.2分。    
(五)分类投放准确率(10分):群众分类投放准确率不低于95%,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扣0.2分。  
(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垃圾分类要求,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得5分,未能按时整改到位一次扣0.2分。
 
(七)运营企业工作情况接受监督,群众对服务企业工作满意、无投诉得5分,对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包括市民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件、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问题,经核实属运营企业负责的,视情况严重每次扣0.2—5分)。
同一时段、 同一地点、 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遵循计前不计后的原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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