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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关于2024年绿化养护招标公告(SZCH2023-G-01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G-015
项目名称:2024年绿化养护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2,986,000.00元
采购需求:
2024年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绿化养护范围包括虎丘景区、枫桥景区管辖区域内所有日常开放区域、半开放区域、待建设区域及外围缓冲区域。
(一)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区域)
岗位数
人数
1
项目经理
1
1
2
塔影园片区
9
46
3
主景区片区
17
4
北门片区
13
5
枫桥景区
8
9

备注:
(1)如因疫情等突发情况需要闭园,闭园期间由中标单位每天安排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的岗位人员数量至本项目开展日常养护工作。
(2)上表规定人员数量为招标人数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为废标。
(3)法定长假、小长假节需全体上岗,协助做好景区保洁工作。
(4)不符合管理处方工作要求的人员,管理方有权提出更换,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执行。
(5)中标单位如需更换人员,应提前通知采购单位,并经采购单位认可。
(6)中标单位派驻的人员须经过管理处的统一培训(如管理处出入制度、业务培训等)。
(7)按照管理处要求,作业人员由管理处根据需要及时调配,人员在虎丘、枫桥景区间随时相互支援。
(二)绿化养护范围及工作要求:
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所管辖区域内所有开放区域和半开放区域及办公区域的日绿化养护工作,包括:虎丘景区、花神苑、塔影园、一榭园、孙武祠、江枫洲全岛、寒山别院、渔隐小圃、铁铃关和外围缓冲区等。
1、工作时间: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如有劳动纠纷,由中标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自行解决。节日期间,要求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虎丘景区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作息时间,保证工作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1)项目经理作息时间:8:00-17:00。
(2)作业人员作业时间段:7:00-17:00。
2、人员的要求、工作职责及内容:
(1)项目经理:
男性,年龄要求55周岁及以下,有绿化行业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绿化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按照景区管理要求落实完成日常工作,管理员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优质服务,完成自查考核,协商特殊情况的配合,具体妥善处理在合作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负责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检查与考核。统筹管理景区各项日常事物,对因自然灾害所产生额外的工作量及管理处临时赋予的其他任务,代表中标单位作为优惠条件应调配相关工作人员予与积极配合。
对服务台账进行整理并及时归档。内容包括: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变动人员表)、工作人员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政审情况、人员排班表、考勤表,每月完成的主要任务(根据需要留存相关视频和照片)、服务质量综合项目日检查表、员工违纪记录登记表等。
(2)绿化人员:
①全部为男性,年龄要求65周岁及以下,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体检证明;能吃苦耐劳;其中绿化专业初级及以上技能人员不低于5名,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50周岁及以下人员不低于30%。
②绿化人员中须设立一名项目负责人(兼职),具有绿化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内容:
1、应协助采购单位制定科学方案,提出优化绿化结构合理建议,帮助采购单位提升环境质量。
2、应制定科学工作方案,每月向采购单位管理部门书面报批,并在此框架内安排、落实具体工作。
3、根据采购单位计划与安排,采用科学方法,做好落地植物的补植、移植等工作。
4、保持场地清洁,及时清运绿化工作垃圾。
5、及时处置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或可能引起的树木伤人、伤物,迅速组织力量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6、在养护过程中遇到填土、施肥、打药等施工作业,须完成工作清理现场后汇报采购单位验收。
7、发现工作或与工作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采购单位管理科室或领导汇报。
8、景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技术要求:
1、修剪
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要求树型优美。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
所有植物种植要修剪到位,确保成活率,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种植后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对于名贵树木及新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3、松土、除草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
4、病虫害防治
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上报采购单位后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5、保护
初冬需对新种树进行抗冻处理,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并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进行处理。
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6、补植
新种树木,在养护期内,发现枯枝、死枝必须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
(五)物资保障:
1、登高车1辆,电动保洁清运车1辆,卡车1辆,新能源货车1辆,巡逻车1辆,深水泵不低于8台,油锯、电锯不低于7把,由管理处统一调配;割灌机5台,移动绿篱机4台,打药机2台,草坪打孔机1台,高枝锯4把。
2、负责提供各类工具的油料保障。
3、提供满足日常养护需求的工具(包含但不限于小叶剪、大草剪、大力剪、高枝剪、高枝锯、截锯、斧、铲、大力锹、耙、草坪修剪机、绿篱修剪机、喷药机、打药车、洒水车、登高车、吊车、翻地机、挖坑机等作业工具和辅料,有特殊数量要求的见第1条)。所有工具小故障1日内修复完成,大故障3日内修复完成,如不能完成,1日内替补工具必须到位。肥料、农药由管理处负责提供。
4、作业人员具备职业装、安全绳、安全帽等人员服饰、装备,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其他有关要求:
1、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
2、所有工作人员名册应报管理处备案,人员应相对固定,经管理处核对,用工人员及人数与名册不符时,在合同期内发生2次及以上,视为中标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同;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必要,则更换人员情况需及时与管理处通报备案,人员变动率每月低于10%,新到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3、逢“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遇园内各项重大活动、文明城市测评期间、各类检查时;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景区管理处的工作要求安排加班,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延长工作时间,如中标单位人数配备不到位,管理处有权按比例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10%,以保障游客正常的游览环境,具体情况由管理处临时通知为准。
4、中标单位需熟悉景区应急预案,制定本公司工作区域各工种、各岗位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中标单位在进行日常工作中如有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发生,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
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如有劳动纠纷,由中标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自行解决,管理处概不负责。
6、中标单位须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并提供发放证明,如出现拖欠工资等违规现象,经核查属实两次及以上,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7、园内建筑设施及陈设被损坏或失窃,在安保部门分清责任人的情况下,若是中标单位人员责任则由中标单位给予赔偿。
8、管理处在条件允许下无偿提供给中标单位部分管理用房及工具摆放场所,在使用期间做好清洁卫生和秩序管理,不得私自拉接各类电线、不得擅自使用各类电热设备、擅自改变建筑格局、夜晚不得在内住宿。
9、工作人员电瓶车统一集中充电,不得进入景区游览地区或者停放其他地方。
10、维修中更换单件500元及以下材料由中标单位承担,费用超过500元的中标单位应出具项目清单报价并经采购单位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单位承担。
11、0.25㎡以内草皮修复等工作由中标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采购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山门内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夏文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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