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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KFQ2024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2024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姜发改投[2024]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姜堰开发区
2.2工程规模:对开发区(三水街道)的道路路面、人行路面、排水管道、电缆、路灯、河道护坡维修;防护栏杆、减速带、井框井盖、桥栏杆更换或出新;道路划线、排水管清淤、部分主次干道脱空检测、道路积水排水、围挡搭建、应急机械扫雪铲雪洒盐、道路巡查等。
2.3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具体时间为:自施工单位开始进场至最后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完全退场止)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2024年度开发区(三水街道)市政道路等设施维保监理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等,履行工程监理安全法定职责。
30.8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支付合同价的50%,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年   月-    年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1日17时30分至2024年5月27日09时00分将授权委托书(明确联系人、电话、邮箱)填写完整盖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1173565005@qq.com,上传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吉女士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061092045,售后不退。
注:采用不见面模式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6 月3 日 09 时 00分。
投  标  地   点 :泰州市姜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发区科技路199号)
6. 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式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科技路与陈庄西路交叉口199号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路296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173565005@qq.com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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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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