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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延期付款(EPC+延期付款)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延期付款(EPC+延期付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延期付款(EPC+延期付款)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义县水旱灾害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安义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位于潦河一级支流龙安河南支上游,坝址距安义县约22公里,水库集雨面积26.9平方公里,坝长314米,最大坝高49.2米,是一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效益的中型水库。工程建成后,可为安义县城区、安南小镇、新民乡全乡约19.9万人提供生活用水,年均供水量1695万立方米;可提高水库下游塘边、峤岭、乌溪三村0.74万亩耕地灌溉保证率;同时将水库下游塘边村的防洪标准由现状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5.5米,总库容为1581万立方米,防洪库容163万立方米。
实际工程实施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2
招标规模: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87934.63万元,本次招标总金额为 45533.67 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1139.66 万元,移民设代费98万元,建安工程费44296.01 万元(含施工临时工程费、基本预备费)。
2.3招标范围:完成安义县吊钟水库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移民设代、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水土保持工程、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32个月。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2)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其他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7.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符合平台要求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文件。
8. 其它事项说明
8.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或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8.4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8.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牵头方公章即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义县水旱灾害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安义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义县南门路2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宏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及相关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791-83415059
2024年3月25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义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
2、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义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支行
3、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义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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