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医用物流传输系统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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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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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配置要求
1、 站点分布:
该系统共设置站点31个,标准型运载车45辆,具体分布详见下表:
2、 具体设备数量
一、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工期:180日历天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贰年(质保期内包含所有维护维修所需的配件、耗材和本项目所含设备每年年度校验费,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在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明确安排,6小时以内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5.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6 、消防备案
项目中标后,业主须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对本物流系统进行消防备案,中标人须提供相关配合。保证消防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
3、测试验收
3.1 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组织验收会议,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此项目要求省级检测)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土建部分破坏,必须恢复原状。
4、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结构加固改造以及预埋件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6、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7、投标人报价时如出现缺漏项情况,视为投标人承诺该项免费提供服务。
8、图纸(平面图)另册(采购人提供的图纸仅供参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设计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9、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0、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精细卫生均到位),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所需深化设计费及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采购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环保检测)直至交付使用的价格。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制的或外购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采购人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配套及辅助材料设备费、上货费、卸货费、进退场费、土建工程配套费(≤2%)、施工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所含设备质保期内每年年度校验费、环保检测费、净化系统检测费、接口费、劳务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一切费用;并应包含从项目中标起到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
11、所投产品的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同时还须包括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12、投标人请自行勘探现场,投标人根据现场已有的施工条件负责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中标后自行与总包方进行协调或自行解决以达到本项目的施工条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有遗漏,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13、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须填写规格型号、品牌、单价。
1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报价表部分提供施工部分的完整工程量清单表。
★15、投标人请提供质保期后10年的维修、保养详细方案及相关报价,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配置要求
1、 站点分布:
该系统共设置站点31个,标准型运载车45辆,具体分布详见下表:
楼层 | 工作站位置 | 工作站数量 | 备注 |
1层 | 儿科药房 | 1 | |
1层 | 留观 | 1 | |
1层 | 住院药房 | 1 | 双轨 |
1层 | 中药库 | 1 | |
1层 | 西药库 | 1 | |
1层 | 急诊药房 | 1 | |
1层 | 急诊急救 | 1 | |
1层 | EICU | 1 | |
1层 | 急诊化验 | 1 | |
2层 | 检验科 | 1 | 双轨 |
2层 | 中心供应 | 1 | 双轨 |
2层 | 介入中心 | 1 | |
2层 | 内镜中心 | 1 | |
3层 | ICU | 1 | |
3层 | 手术室 | 1 | |
3层 | 产科采血 | 1 | |
3层 | 妇科手术 | 1 | |
3层 | 输血科 | 1 | |
3层 | 病理科 | 1 | |
4层 | 康复科 | 1 | |
5层 | NICU | 1 | |
5层 | 分娩中心 | 1 | |
6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6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7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7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8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8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9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9层 | 病区护士站 | 1 | |
1层 | 维修站点 | 1 | |
2、 具体设备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水平直轨 | 900.00 | 米 |
2 | 垂直直轨 | 200.00 | 米 |
3 | 曲轨 | 70.00 | 个 |
4 | 弯轨 | 70.00 | 个 |
5 | 转轨器-2P1T-站点专用 | 3.00 | 套 |
6 | 转轨器-2P1T | 3.00 | 套 |
7 | 转轨器-3P1T | 6.00 | 套 |
8 | 转轨器-3P2T | 2.00 | 套 |
9 | 转轨器-4P1T | 7.00 | 套 |
10 | 转轨器-4P2T | 3.00 | 套 |
11 | 转轨器-旋转型 | 1.00 | 套 |
12 | 单轨防火门 | 17.00 | 套 |
13 | 双轨防火门 | 14.00 | 套 |
14 | 单轨防风门 | 30.00 | 套 |
15 | 双轨防风门 | 20.00 | 套 |
16 | 单电源 | 28.00 | 个 |
17 | 双电源 | 13.00 | 个 |
18 | 站点控制器 | 30.00 | 个 |
19 | 增强型控制箱 | 1.00 | 套 |
20 | 标准型运载车 | 45.00 | 个 |
21 | 轨道清洁小车 | 1.00 | 个 |
22 | 监控中心电脑 | 1.00 | 台 |
23 | 轨道物流系统软件 | 1.00 | 套 |
24 | 电源配电箱 | 4.00 | 个 |
一、 智能轨道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规格要求
整体要求 | |
1.1 | 产品的功能参数及软硬件配置应满足买方要求。软硬件均为最新型号、最新产品。 |
1.2 | 该系统是一个适合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物品输送系统,通过搭建轨道网络,能够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实现物品的传输。它由轨道网络、运载运载车、智能工作站、转轨器等组成,根据使用要求连成传输网络,由自驱动的运载车在轨道上来回运输。 |
1.3 | 系统为原厂原装产品,为医院专用的智能轨道运载车系统。系统可根据用户传输需求设计,并可根据用户需要设定车辆数量及随时可以增加。不接受 OEM 贴牌或代加工品牌。 |
1.4 | 各个功能区相对独立,其中一个功能区进行维修时,其它不交叉的功能区应能正常工作。某个站点的关闭或者故障不影响其它站点的发送接收,送往关闭或故障的站点的运载车,在发送前系统会予以警告提示并拒绝发送。 |
1.5 | 系统设计应便于维修,运载车、轨道及其它部件,应便于拆卸和复原。 |
1.6 | 本项目报价包含货物及零配件备品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验、保险、培训、售后服务、投标人的利润、税金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1.7 | 本次报价按照已完成的土建工程包含新的开孔开洞以及孔洞的修复和井道的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 |
1.8 | 本项目的一、二级配电由采购人负责安装到中标人指定的位置,一、二级配电以下的配电由中标人负责含在投标报价中。 |
设备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
2 | 运载运载车 |
2. 1 | 运载车最大的净载重量≥15Kg; |
2. 2 | 运载车的容积≥35L; |
2. 3 | 水平≥0.6米/秒,垂直≥0.4米/秒 |
2. 4 | 运载车自带电子锁装置,仅在到站后可以开启,运载车箱盖配备缓降铰链,可以最大限度保障操作者安全;系统可对运输任务进行加密,接收方只有输入正确的指定密码才能将运载车解锁;提供图片及相关说明。 |
2. 5 | 运载车自带无线射频定位通讯器,监控系统可以准确实时的识别读取运载车的运行位置与运输状态,和系统的全程、完全实时通讯,实时监控运载车状态并发出指令; |
2. 6 | 运载车具有防撞功能,在运行方向遇到障碍物时,运载车可自行停止运行, 障碍物清除后,运载车能够重新启动运行; |
2. 7 | 运载车内配套紫外线自动消毒装置。(需提供市级及以上经CAN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出具相关的消毒效果检验报告。) |
2. 8 | 运载车运行噪声≤50分贝。(需提供市级及以上经CAN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出具相关的噪音检验报告。) |
3 | 清洁运载车 |
3.1 | 轨道上的积灰清洁工作由专用的清洁运载车进行,定期对轨道进行一次清洁即可。 |
4 | 轨道 |
4.1 | 高强度铝镁合金轨道; (提供材质及其规格型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形式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检测报告或最新彩色样本资料(彩色样本资料为厂商公开发布的印刷品)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 |
4.2 | 所有的轨道均含 3 根导轨:其中 2 根为电源导轨,提供≤36V直流电;1 根为通讯导轨,运载车通过专用装置和通讯导轨接触,保证运载车和系统的全程、完 全实时通讯,系统可以实时的监控运载车状态和发出指令;需提供不同位置轨道的实物照片,包括水平直轨、垂直直轨、弯轨和曲轨; |
4.3 | 轨道上所有的铜轨下方均安装间隔的绝缘垫块或全程绝缘套,铜轨均架空安装在传输轨道内; |
4.4 | 轨道上采用轨道配有条码定位或RFID或光学通讯器定位,运载车通过光电装置识别,并经过轨道上的通讯总线上传实时位置,系统因此可以实时监控运载车的运行状态和对运载车发出指令,并保证运载车准确发送至目的地。 (提供图片加以说明) |
4.5 | 为减少对天花吊顶、通行走道及管井结构开孔等建筑空间的占用,以及对吊顶内管线排布让位的影响,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自行优化设计轨道间距。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含轨道、小车、轨间距等尺寸) |
5 | 转轨器 |
5.1 | 实现运载车在不同轨道之间的自动平稳换位移动; |
5.2 | 站点转轨器配有自动保护装置(非护栏式保护装置),以避免转轨器在动作时夹住工作人员从而造成误伤。 |
5.3 | 转轨器采用定位精度高的定位转轨技术; |
5.4 | 系统必须根据系统运行效率需求配置二轨转轨器、三轨转轨器、四轨转轨器。系统在四轨连接的位置,配有同时可容纳两辆运载车在双向轨道之间切换的换轨器,该换轨器带有空车架以使所连接轨道两两之间可任意自由切换。 |
5.5 | 转轨器具有预先转轨技术,在运载车离转轨器还有一定距离时,转轨器提前动作运行到既定位置,运载车到达时无需等待转轨; |
5.6 | 转轨器运行噪声≤50分贝。(需提供市级及以上经CAN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出具相关的噪音检验报告。) |
6 | 站点控制器 |
6.1 | 采用≥10英寸的大屏幕液晶彩色触摸显示屏,分辨率≥600mm×800mm,全中文操作界面。 |
6.2 | 目的地站点有多种输入方式:有常用站点快捷键列表,常用站点自动根据该站点的发送站点频次智能排序更新;也可以通过所有站点名录的拼音首字母和站点编号快捷检索目的站点,提供操作界面截图; |
6.3 | 站点具备记录查询界面,可以查询本站的接收和发送记录,包括发送/接收 时间,目的/始发站点,运载车编号,运载车停留时间等; |
6.4 | 站点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单次发送的专用密码,系统可对运输任务进行加密,接收方只有输入正确的指定密码才能将运载车解锁; |
6.5 | 运载车发往站点的过程中,可在目的站点显示屏查看剩余抵达时间以及始发站点; |
6.6 | 一键返回始发送站点功能:站点显示屏具有一键返回始发送站点的功能,而不需要任何其他的输入操作,加快还车流程; |
6.7 | 错发召回功能:当工作人员在发出运载车后发现错误指令时,可以在站点控制屏操作召回已发出的运载车; |
6.8 | 站点呼叫特定运载车功能,如洁&污物、清洁运载车等,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 |
7 | 防火窗 |
7.1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6.1.5条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隔热防火门、窗。因此,投标人应严格按消防规范要求,必须提供可配套轨道物流运载车系统且合格的防火门、窗(如在防火墙上设置防火卷帘依据法规视为不合规),确保院方顺利通过大楼整体消防验收。本项目防火隔断处开孔要求必须采用平移推拉式甲级钢质隔热防火窗。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消防产品必须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的相关证书方可销售。本项目中的防火窗必须提供经公安部法定的相关消防质监部门检测通过的具有“型式检验报告”的钢质甲级耐火隔热防火窗,投标商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必须完整。 |
7.2 | 防火窗要求必须配套自动翻轨器,火灾时轨道在翻轨器作用下应能翻起,防火窗可以自动完全关闭; 提供翻轨器图片和防火窗与轨道配合自动关闭的技术说明。 |
7.3 | 所有防火窗附近必须配置独立的≤36V直流不间断供电单元作为备用电源,如正好通过防火窗区域,该专用直流后备供电单元可为运载车供电驶离防火窗区域,以免防火窗被运载车卡住而无法关闭;该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图形化监控软件可以进行报警提示。 |
8 | 系统监控中心 |
8.1 | 控制系统中心要求配备工业电脑,预装有中文操作系统,配备≥32寸的液晶显示器、鼠标和键盘等。 |
8.2 | 控制电脑预装系统专业控制软件,软件监控整个系统的运行包括站点,转轨器,运载车和空车存储库等的状态。中控软件可以同一个界面内清楚地显示当前所有传输任务的状态,包括运载车编号,始发站点,发送时间,目的站点等信息;提供图片并加以说明。 |
8.3 | 中央监控系统对系统部件发生的任何故障进行报警提示;并且当系统出现报警信息,会自动以短信或者钉钉或者其他无线通讯形式发送到指定维护人员手机,实现远程报警; |
8.4 | 中央监控系统可对运行情况做记录,可随时调用历史运输记录;可对动作部件如运载车和转轨器的动作次数和运行时间做记录以方便预防性维护。 |
8.5 | 站点调用空车时,除了可以调用空车库中的运载车外,系统可优先调用正在驶往停车库的回库运载车,以加快调用速度; |
8.6 | 系统能一键生成系统运行报告,包括:站点发车次数、运载车运行距离、各站 点繁忙程度、站点调车等待时间、转轨器转轨次数、站点呼叫空车的等待时间等信息,为系统预防性维护、错峰规划、配置升级和后勤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
9 | 电源 |
9.1 | 系统的供电为 380V 三相电源,保证负载均衡。系统通过专业的开关电源设 施将 380V 三相电转换成轨道上使用的直流 24V 用电。 |
10 | 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等附件资料 |
10.1 | 用户建筑平面图等图纸文件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上传。 |
10.2 |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1) 系统图 (2) 各楼层站点的位置平面图 (3) 产品的技术参数印刷品 (4) 上述技术规格要求中带“★”项为实质性要求,带“▲”项为重要参数要求,必须根据标书要求提供图片、证书或视频等证明文件(视频文件放入电子文档中),未提供支撑性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响应。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工期:180日历天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4、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贰年(质保期内包含所有维护维修所需的配件、耗材和本项目所含设备每年年度校验费,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在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明确安排,6小时以内排除故障,并分析故障原因;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5.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6 、消防备案
项目中标后,业主须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对本物流系统进行消防备案,中标人须提供相关配合。保证消防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
3、测试验收
3.1 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组织验收会议,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此项目要求省级检测)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土建部分破坏,必须恢复原状。
4、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结构加固改造以及预埋件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6、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7、投标人报价时如出现缺漏项情况,视为投标人承诺该项免费提供服务。
8、图纸(平面图)另册(采购人提供的图纸仅供参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设计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9、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0、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精细卫生均到位),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所需深化设计费及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采购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环保检测)直至交付使用的价格。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制的或外购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采购人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费及专用工具费、配套及辅助材料设备费、上货费、卸货费、进退场费、土建工程配套费(≤2%)、施工费、安装调试费、检测检验费、所含设备质保期内每年年度校验费、环保检测费、净化系统检测费、接口费、劳务费、资料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一切费用;并应包含从项目中标起到验收止(含保修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
11、所投产品的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同时还须包括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12、投标人请自行勘探现场,投标人根据现场已有的施工条件负责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中标后自行与总包方进行协调或自行解决以达到本项目的施工条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如有遗漏,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13、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须填写规格型号、品牌、单价。
1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报价表部分提供施工部分的完整工程量清单表。
★15、投标人请提供质保期后10年的维修、保养详细方案及相关报价,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