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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402401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4]02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3】16023号、津开审批【2023】161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1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5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142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142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总投资额1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二街,道路改造西起洞庭路,东至睦宁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黄海二街(洞庭路至睦宁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改造长度为1.142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时,路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其中:
挖除现状旧路5932.60立方米、拆除现状人行道2806.80立方米、拆除现状侧石2338.50米、车行道铺装15502.31平方米、人行道铺装6379.10平方米;改造交通标线660.92平方米,交通标志2套,在黄海二街与睦宁路、黄海路两处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信号灯及电警设备;种植土回填1025.00立方米、绿化破除恢复268.00平方米、补植乔木30株、补植绿篱1915.00平方米;安砌缘石5082.00米、安砌侧石4207.69米、隐形井盖(含井圈改造)73座、车行道井圈加固60座、人行道检查井井圈改造73座、敷设纵向排水管1051.92米、横向排水管87.00米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009.1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7)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 79 号二楼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陆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22-25202823
传  真:022-252028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赵旭昊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022-25636239
日期:2024年02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2-25202823传真:022-2520282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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