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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475001
项目名称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
项目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建设单位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内容规模 [工程概况:本项目东起金湾互通立交,西至鸡啼门大桥以东,全长约10.97公里,分两个标段实施。其中一标段起于机场北路,终于鸡啼门大桥以东,设计长度约7.19公里,采用珠海大道主线下穿机场北路、上跨东成路、上跨创业中路方式对3个节点进行快速化改造,在联港工业区公交站、鸡啼门东公交站处分别新建2座人行天桥,同时完善道路两侧慢行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隧道、管线、照明、景观绿化、交通工程及安监设施等。采用一级公路兼市政道路功能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设计速度:主线 80km/h,辅道 50km/h;2.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其余桥涵、路基 1/100;4.红线宽度:58.5-77.5m;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海绵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项目分类 普通招标 项目类别 公路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投资: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受理单位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475001001
标段名称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定标法
预算(估算)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4元 最高投标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4元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 ]总承包[ 贰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聘用单位(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出具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企业开户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须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注:若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一年内出具。 ■其它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必须使用电子证书且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180天有效期内,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使用时限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可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并且 安全考核证﹙B﹚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聘用单位(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其它事项:[ 1.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必须使用电子证书且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180天有效期内,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使用时限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可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类型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纸质保函/保单 保证金金额 500万元
议程安排
序号 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地点 备注
1 招标文件下载 2023-07-26 09:0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2 勘察现场 招标人安排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3 提交质疑 2023-08-05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
4 答疑发布 2023-08-08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5 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08-15 09:30
6 递交投标文件 2023-08-15 09:3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7 开标 2023-08-15 09:30 三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8 资格审查 2023-08-15 15:00 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9 评委抽取时间 2023-08-15 14:30
10 评标 2023-08-16 09:30 六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11 定标 2023-08-21 15:00 六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12 中标公示 2023-08-24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52号银桦新村33栋3单元101商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诉受理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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