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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照明设施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照明设施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创新大道:路灯共计193杆,(西起道路尽头,东至创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3.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三台路灯专变(其中一台正常使用,另外两台未通高压),新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 828米;辅灯线缆BLV-5*16㎜² 576米;更换17盏主灯具、更换9盏辅灯具、更换高杆灯具1盏。
(2)创元路段:创元路路灯共计58杆(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道路尽头)总长度约为1.1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一台路灯专变;需更换主灯具7盏、更换辅灯具3盏、更换高杆灯具2盏。
(3)创富路:创富路路灯共计103杆(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珠东快速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6千米;需更换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辅灯线缆BLV-5*35㎜²线缆各650米,更换28盏主灯具、更换31盏辅灯具。
(4)大成路:大成路路灯共计15杆(南起大德路交汇处,北至同心路交汇处)总长度约0.4千米,路灯为单灯单侧布置。需更换敷设110米线缆BLV-5*35㎜²,更换4盏主灯具。
(5)同安路:同安路路灯共计8杆(西起创富路交汇处,东至大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0.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更换敷设70米BLV-5*35㎜²线缆;更换4盏主灯具,另一灯杆歪斜需调正。
(6)同庆路:同庆路路灯共计8杆(西起创富路交汇处,东至大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更换2盏主灯具,更换线缆BLV-5*35㎜² 170米。
(7)同心路:同心路路灯共计36杆(西起创富路交汇处,东至创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0千米,路灯为单灯双侧布置;需更换3盏主灯具,补装1整套路灯,每边线路不通长度为240米,更换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线缆、辅灯线缆BLV-5*16㎜²各480米。
(8)同心路(西延段):同心路西延段检测路灯共计22杆(西起创强路交汇处,东至创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整路段未点亮的原因为本路段只有路灯基础,未安装路灯,其中有三套路灯基础缺失。新敷设750米线缆(因为本路段原设计为双侧设计,所以含每根灯杆预留接线,单侧需要375米的线缆;新配置22整套路灯。新建6套路灯基础。
(9)同仁路:同仁路路灯共计4杆,此路段为太阳能路灯(西起大同路交汇处,东至创元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13千米,路灯单侧布置,其中2杆太阳能路灯灯、太阳能板及电池具坏损(使用万用表量太阳能板无电压输出、电池输出无电压,经调压电源给太阳能灯具供电无亮光)。需更换2套太阳能路灯
(10)同德路(东延段):同德路(东延段)路灯8杆(西起创强路交汇处,东至创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6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更换敷设线缆BLV-5*16㎜²395米;更换2盏主灯具、1盏辅灯具。
(11)产业路:产业路路灯共计84杆(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创新大道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4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一台路灯专用箱变;需重新安装2套路灯,更换11盏主灯具,更换8盏辅灯具,更换2盏高杆灯具;新布主灯线缆BLV-5*35㎜²112米,辅灯线缆BLV-5*16㎜²438米。
(12)产业路(南段):产业路南段检测路灯共计20杆,(南至鹅埠路交汇处,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9千米,路灯双侧布置;本路段无箱变、无主电源接入线缆、无辅电源接入线缆。需重新安装1套路灯,更换2盏主灯具,更换1盏辅灯具;
(13)创强路:创强路路灯共计20杆(南起大德路交汇处,北至同心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7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落实最近的接火点并敷设主线缆接火;另需更换2盏主灯具,1盏辅灯具,配置3个接线门。
(14)创文路:创文路路灯共计161杆(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新田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3.1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三台箱变;全段路灯均未点亮原因为三台箱变无进线主电缆、箱变无输出线缆;部分灯具坏损、部分线路短路、3套路灯丢失;并经测量及跨路面敷设主线缆路径优化,需采用顶管过马路、巴士集团大门口路段采用顶管共建设1050米,新布放主电缆YJV22 3*120 1000米、布放YJV22 3*70 2450米线缆接通三台箱变;重新配置3套整杆路灯;更换16盏主灯具、更换9盏辅灯具、更换6盏高杆灯具。总需更换的线缆长度为BLV-5*35㎡ 415米、BLV-5*16㎡各 415米。
(15)新园路:新园路路灯共计65杆(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道路尽头)总长度约为1.1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更换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670米,辅灯线缆BLV-5*16㎜²670米;重新装配2杆整套路灯;更换2盏主灯具;电源接入。
(16)发展大道:发展大道路灯共计34杆(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道路尽头)总长度约为0.65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更换敷设主线缆BLV-5*35㎜²、辅灯线缆BLV-5*16㎜²各1480米;更换3盏高杆灯具。
(17)三强路:三强路路灯共计21杆(西起发展大道交汇处,东至毕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8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新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辅灯线缆BLV-5*16㎜²各760米;更换5套路灯、更换5盏主灯具、更换3盏辅灯具。
(18)稼先路:稼先路路灯共计18杆(西起发展大道交汇处,东至毕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3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新敷设主线缆BLV-5*35㎡、辅灯线缆BLV-5*16㎡各440米;更换2盏主灯具、更换1盏辅灯具。
(19)学森路:学森路路灯共计22杆(西起发展大道交汇处,东至毕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7千米,路灯双侧布置;需新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辅灯线缆BLV-5*16㎜²各470米;更换主灯具10盏、更换辅灯具5盏、更换高杆灯具3盏。
(20)毕昇路:毕昇路路灯共计14杆(南起学森交汇处,北至三强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0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原因主要为全路段线缆短,无法与灯线缆对接,无电源接入。需更换敷设主灯线缆BLV-5*35㎜²、辅灯线缆BLV-5*16㎜²各660米;装配2套完整路灯、更换主灯具1盏。
(21)亲海路:亲海路路灯共计32杆(南起海隆造船厂,北至324国道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2千米,东段路灯单侧布置、北段路灯双侧布置;需新敷设线缆主灯线缆BLV-5*35㎜²1450米;配置15套全新路灯;更换3盏主灯具。
(22)G324国道的新园路至鹅埠加油站段、赤河广场段:新园路至鹅埠加油站段全长2.059km,共有高低臂69杆;赤河广场段全长0.35km,共有单挑臂9杆。需对个别灯杆、灯具、电缆井盖等涉及路灯运行安全性和配电箱安全性、灯杆安全性的项目进行整改。
(23)创强路南段箱变:需在在创强路南段与鹅埠路交汇处以东5米处新增1台路灯专用箱变,新增箱变东边约180米左右的公共环网柜上采用YJV22 3*120电缆驳火;产业路南段以东至新增箱变新敷BLV-5*35㎜²及BLV-5*16㎜²线缆(各260)米(含创强路南段路灯取电)。
(24)发展大道箱变:需要在发展大道新增一台路灯专用箱变,需铺设200MYJV22 3*120电缆驳火。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路段开展路灯维修工作。维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灯杆、灯具、高低压配电设施、高低压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其他电气设施损坏更换及缺失修复等。
2.服务要求:
(1)改造、维修后需达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标准。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3)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维修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所有的照明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甲方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承担的维修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服务成果: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路灯及照明设施维修工作,使亮灯率应达100%,设施完好率达到100%,确保路灯及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结清合同价款之日终止。
2.付款方式:具体已合同规定方式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4.本项目需报价单位自行摸排需整改的具体内容并形成报价,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风险。项目完成后,甲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合同价款,最终合同价取报价与造价审核结果中的较低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服务单位需具有国家现行规定的电力工程资质三级、相关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照明、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5.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3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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