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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为【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2024-04-10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50073319292404081221
项目规模
投资额(¥13,447,679.33元)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清溪镇罗马村,对龙潭水河道进行整治,主要工程量为新建重力式混凝土挡墙3米,生态挡墙210米,钢筋混凝土挡墙112米,以及河床抛石。项目已竣工,中选单位需根据行业规范和项目业主要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单位需在甲方提供齐全资料后,45天内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服务费下浮率20%,以《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试行)》(东水务函【2012】77号)、《关于东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的补充意见》(东水务函【2014】909号)或最新收费标准文件为计费依据。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4-10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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