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部LH分部路基二分部种植紫穗槐劳务施工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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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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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路基二分部种植紫穗槐劳务施工竞价采购 |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2023-LHGS-FSLHFB-GC-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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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 | 招采类型: | 工程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山西汇亨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07.7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9-22 13:59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9-25 18:00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部
LH分部路基二分部种植紫穗槐劳务施工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LHGS-FSLHFB-GC-003)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路基二分部种植紫穗槐劳务施工项目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电话:15035660030)
上级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本级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电话:0351-2559959)
公示期限:2023年 9 月22 日 18时至2023年 9 月 25 日18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路基二分部种植紫穗槐劳务施工项目采购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共计:2116572.57元(含税9%)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采购内容 | 质量要求 | 工期 |
1 | 山西汇亨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77067.77(含税9%) | 路基二标段紫穗槐劳务施工 | 按图纸要求施工,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 详见公告 |
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总价(含税) | 备注 |
1 | 扦插紫穗槐 | 二年生 | 棵 | 1774302 | 0.48623853 | 862,734.0000 | 9 | 0.53 | 940,380.0600 | LJ2分部 |
2 | 穴栽紫穗槐 | 二年生 | 棵 | 1171843 | 0.88990826 | 1,042,832.7615 | 9 | 0.97 | 1,136,687.7100 | LJ2分部 |
合计(元) | 1905566.7615 | 2077067.77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山西汇亨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省离石至隰县段工程PPP项目绿化工程 |
三、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姓名 | 相关证书编号 |
山西汇亨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白桂萍 | / |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竞价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
2023 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