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医院采购婴儿辐射台等医疗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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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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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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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樟木头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采购婴儿辐射台等医疗设备一批(项目编号:HFZB-202312303)采购所需的相关标的和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招标文件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69-2166360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08日止。
7、 投标文件于2024年1月19日14:00~14: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樟木头医院四楼会议室。
9、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合计(万元) |
1 |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 | 1 | 台 | 2.48 | 2.48 |
2 | 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 | 1 | 台 | 4.5 | 4.5 |
3 | 内镜用送水装置 | 1 | 台 | 2.5 | 2.5 |
4 | 内镜储存柜(双开门) | 1 | 台 | 2 | 2 |
5 | ●婴儿辐射台 | 2 | 台 | 3.5 | 7 |
6 | T组合复苏器 | 1 | 台 | 2.9 | 2.9 |
7 | 气道管理车 | 1 | 台 | 1 | 1 |
8 | 多功能抢救床 | 2 | 台 | 0.5 | 1 |
9 | 手术无影灯 | 2 | 台 | 1.15 | 2.3 |
10 | 骨科空心电钻 | 1 | 套 | 1.6 | 1.6 |
11 | 骨科电钻 | 1 | 套 | 1.6 | 1.6 |
12 |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 4 | 台 | 2.3 | 9.2 |
13 | 保温毯 | 1 | 套 | 4 | 4 |
14 | 宫腔内窥镜及手术器械 | 2 | 套 | 5.5 | 11 |
15 | 可视喉镜 | 1 | 套 | 2 | 2 |
总计(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 55.08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招标文件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69-2166360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08日止。
7、 投标文件于2024年1月19日14:00~14: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樟木头医院四楼会议室。
9、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银河北路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