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河引河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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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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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濉河引河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四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10重3
二、项目名称:濉河引河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联合体成员: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淳莨惠、马素灵、朱晓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淮水北调管理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二徐路宿州闸闸管所院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10重3
二、项目名称:濉河引河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联合体成员: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濉河引河闸安全鉴定采购项目(四次) 服务范围: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管 (2008) 214 号)要求,并按《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2015) 开展工作,完成濉河引河闸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和安全评价,并提交安全鉴定报告书。 服务要求:(1)成果符合《水闸安全评价导则》 (SL214-2015) 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相关报告书(份数满足实际需要) :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书通过水闸安全鉴定专家组评审。 (4)成交供应商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成交义务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保险、人员补助费、安全检测、安全鉴定评审会议等涉及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水闸安全评价工作,提交水闸安全评价报告并通过审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淳莨惠、马素灵、朱晓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淮水北调管理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二徐路宿州闸闸管所院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