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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生态修复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生态修复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阶段确定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生态修复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项目为2022年建设内容,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场址区距离大庆市区约80km。大庆基地二期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6°9′39″,东经124°53′55″,位于大庆基地一期工程东侧,土地性质为天然牧草地。该地块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处于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带,项目所在地的植被为温性盐碱草甸,局部地块有低矮芦苇为建群种,处于低湿地境,绝大部分地块为下繁草为主的盐碱草甸,光伏方阵所在的草原区域,存在盐碱化草地,并有排水不良的地段。目前项目区域内生长有丛生禾草、根茎禾草、杂草、星星草、寸草苔、三棱草、针蔺等,也有盐生小灌木、小半灌木等植物,草群平均盖度不超50%,盐碱化草地因其植被类型差,利用价值较低,属重点治理和改善的对象。
本工程主要对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项目已有砂石道路和光伏子阵区草原生态进行修复。根据不同草原型、植被型和土壤类型以及不同退化程度,草光互补复合项目建设采取草籽混播修复措施,修复羊草等原生植被,促进天然草场生态恢复,使其生产可行、生态良好。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生态修复项目(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砂石道路生态修复:对阵列区砂石道路路面及路肩覆盖种植土并混播草籽,设计播量羊草2kg/亩,星星草2kg/亩,野大麦0.5kg/亩,披碱草1.5kg/亩,草籽比例按4:4:1:3混播,共约100000㎡,混播草籽9g/㎡。
光伏子阵区草原生态修复:基地光伏子阵区场地中局部坑洼、土堆进行整理,对中度退化、中重度盐碱化的草原进行处理,合理采用清挖、换填、有机粪肥或优良客土覆盖的方法,对光伏子阵区内草原生态进行修复,保证草籽正常生长。设计播量羊草2kg/亩,星星草2kg/亩,野大麦0.5kg/亩,披碱草1.5kg/亩,比例按4:4:1:3混播,共约80000㎡,混播草籽9g/㎡。
以下为公用工程项目:
(1)场区砂石道路、路肩、子阵区草原生态修复,主要为混播指定草籽;
(2)场区绿化区域植物保活、养护管理工作。
(3)其它临时工程:
1)临时水、电;
2)临时生产、生活和仓库用房;
3)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4)为实现本工程所必须的其它临时工程。
1.2.2项目实施地点: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项目现场。
1.2.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植物养护保活期: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经理的资格
(1)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2)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两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光伏项目的类似生态修复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车辆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李志荣
电话:18197337313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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