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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及“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与实施方案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2020年度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及“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与实施方案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财政预算限额(元)
420万 
项目背景
无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7.(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
√标准:本项目投标按总价报价,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等一切费用。
2.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1
2020年度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及“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与实施方案
合同签订之日后六个月内
 
420万

3.服务需求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标注
其他说明
1
项目概况(必选)
根据深圳市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分工,福田区需选取一个预期达标片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与自评价,从单个项目达标向片区整体达标转变,同时编制“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与实施方案,保障各项海绵城市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确保福田区在深圳市2020年度政府实绩考评中顺利达标。
 
 
2
服务要求(必选)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2020年度海绵城市预计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及“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两大部分。
1.1 2020年度海绵城市预计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
考虑福田区自身环境特征、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近期项目建设,初步选定福田河中游西侧排水分区作为海绵城市预期达标片区监测及自评价研究范围,总面积约为4.1km2。《2020年度海绵城市预计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可分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方案制定、重要指标监测以及建设效果自评价三大部分。
1.1.1 达标片区监测及评估方案制定
(1)现状海绵建设情况评估
开展备选排水分区的详细调研,收集海绵城市规划方案、建设项目分布和设计方案、实际建设情况、运行维护等各方面资料,全面掌握备选排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本底情况,为后续监测及评估方案的制定奠定基础。
(2)评估方案的制定
基于海绵城市绩效评估的需求,明确本次监测及自评价的对象,按照评估对象的特征以及侧重点,制定包含不同层次目标、指标、方法的评估方案。
本项目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遵循目标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针对源头类减排类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排水或汇水分区及城市整体海绵效应进行评价。
(3)监测方案制定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本次监测内容主要为:片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项目实施有效性三项内容。
项目应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以获取海绵城市绩效评估所需要的监测数据。项目需监测内容主要包括:
(1)片区排口监测
针对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海绵体)控制指标评估,在市政管网总排水口设置在线流量监测设施。结合研究区域内管网敷设情况,本项目预计对11个排放口进行水量监测。
2、路面积水监测
依据福田区已识别的历史易涝点,选取片区内历史内涝点的进行监测,特别是内涝频发点位。结合福田区历史内涝情况,本项目预计对7个历史内涝进行监测。本项监测内容可利用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智慧三防系统中的易涝点在线积水监测系统进行,不开展专门的监测工作。
3、项目排口监测
针对片区具有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项目进行开展,为了节约评价成本和时间,提高评估效率,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且已达到海绵考核要求的项目进行监测评价。每类典型项目应选择1-2个监测项目,对接入市政管网、水体的溢流排水口或检查井处的排放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1.1.2 达标片区重要指标监测
根据监测方案及现场踏勘,在监测点位安装监测设备开展持续监测,获取片区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所需数据。
片区排口流量监测在市政管网总排水口设置流量计,获取“时间-流量”序列监测数据。
在监测项目选定的溢流口或排水口处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连续自动监测至少1个雨季实际降雨情景下,溢流口及排水口“时间-流量”变化序列的监测数据。并对监测项目典型下垫面地面雨水径流进行人工取样检测,监测6次降雨事件,每个项目选取4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每次10个样(前期采样间隔为5-15分钟,后期采样间隔可增加),共计1440个样品。协调片区内或片区周边的雨量站,获取降雨水随时间变化的曲线数据。
路面积水利用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智慧三防系统中的易涝点在线积水监测系统,监测片区内涝点的积水频次、积水深度、积水范围、积水时间等,本项目不开展专门的监测工作。
表1 初步确定监测点一览表
评价指标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项目实施有效性
路面积水
建筑小区
道路广场
公园绿地
监测点选取
雨水管网排入河道排水口
初步按照每个项目4个出水口计
历史内涝点
监测指标
水量
水量、水质
积水情况
监测点位
11
水量:24、水质:24
7
备注
水量采用在线自动监测
水量采用在线自动监测
水质采用人工取样
利用现有的智慧三防在线积水监测系统,不用专门开展监测

1.1.3 达标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自评价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要求,基于获取的资料、监测数据的对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体环境质量、项目实施有效性、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岸线保护、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情况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模型模拟评估以及结果分析三部分。
(1)监测数据分析评估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指标中,部分指标可通过监测数据、收集的资料或现场调研结果进行直接分析评估。评估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1)监测数据分析
根据监测数据结果,对片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项目实施有效性等指标分析评价。
2)基于实验数据分析
源头减排项目径流污染控制污染物削减率,通过实验分析测定的采集水样污染物浓度指标,并计算SS、COD、TN、TP污染物削减率。
3)基于历史监测数据分析
例如收集获取海绵城市建设前1年地下水位测定水位数据,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后1年监测地下水位监测井测定水位数据。结合地形标高分别计算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地下水埋深,并基于ArcGIS中插值组图分析建设后所选片区地下水埋深变化情况。
收集获取海绵城市建设前1年气温监测数据,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后1年监测数据。并基于ArcGIS中插值组图分析建设后所选片区城市热岛效应变化情况。
根据公园绿地及周边的地形标高数据,基于ArcGIS水文分析计算公园绿地接纳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范围,评价项目控制区面积、设施规模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模型模拟评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体积控制应采用设施径流体积控制规模核算、监测、模型模拟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模型建立过程中,由于一方面模型本身是对实际系统高度概化结果,对于某些复杂的实际情况,并不能完全地真实描述,另一方面建模数据的获取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模型与实际的结果误差,在模型进行模拟分析之前应对模型的主要参数进行率定与验证。通过市政管网总排水口及上游关键的管网节点的流量监测获取的“时间-流量”序列,对模型参数进行率定与验证,模型参数率定与验证的Nash-Sutcliffe效率系数不得小于0.5,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建模分析。
对于所选片区内源头减排项目实施效果模拟分析,选择具备地面产汇流、管网汇流模拟功能的水文、水力一体化模型分别建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前后的模型,输入典型年时间步长为1min或5min的连续降雨数据资料,模拟分析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污染物控制率效果。
对于所选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体积控制,选择具备地面产汇流、管网汇流功能的模型建立片区水文水力模型,在模型中概化地形、用地类型、海绵设计布局方案、管网拓扑等相关参数,输入片区连续10年的时间步长为1min或5min的降雨数据资料,模拟分析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选择具备城市雨洪模拟分析的模型,从环境系统分析的角度,建立集地面产汇流、管道输移、地表漫流、河湖水系、水工构筑物等模拟功能于一体系统化模型进行模拟分析。建立模型的过程总需要收集管网拓扑,城市下垫面、地形,河道断面、水位流量,以及历史积水点的积水监测数据、排水防涝重现期下的雨型情景数据。在满足模型参数率定与验证要求的基础上,模拟计算片区内涝积水情况,包括积水位置、积水范围、积水深度、积水时间等。
3、监测及自评估结果分析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监测数据和模型模拟分析结果,综合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控制、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城市水体环境质量、项目实施有效性、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水体生态岸线保护、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情况等7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评估所选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达标情况,摸清各项评价指标距离标准的差距,挖掘海绵城市建设可提升空间,并分别提出达标推进策略和建议,形成自评报告。
1.2 “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
《福田区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主要工作内容可分为城中村现状调研及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编制两大部分。
《福田区“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及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可分为资料分析、绩效达标研究、实施方案编制三大部分。
(1)资料分析
整理福田区已有海绵城市建设成果,梳理各类政策文件,总结成果经验,分析短板不足,为下一步研究提供支撑依据。
(2)绩效达标研究
结合国家海绵城市2030年80%城市建成区面积达标的总体要求及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对福田区“十四五”期间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建设策略等内容开展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3)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上述分析及研究成果,结合全区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福田区海绵城市绩效达标实施方案编制,统筹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3
人员要求(必选)
为确保本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组,不少于12人(其中一名为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证明文件:提供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2020年1月、2月、3月)社保。
 
 
4
服务期限(必选)
服务期限是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5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1)拟投入项目管理的专业软件(水利模型软件)需具备软件自主产权或为已购买专业技术软件的。
(2)拟投入项目的监测设备为稳定可靠的监测设备,并满足上述“服务要求”中的要求。
 
 
6
成果要求(可选)
(1)《福田区2020年度达标片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及自评价》研究报告、监测数据、模型。
(2)《福田区“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及实施方案》研究报告。
(3)以上两项工作均须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 2020年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
 
 
7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2.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4)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免费技术支持。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特别要求
√无
□有
 
 


 
 
具体技术要求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 。
2. 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3. 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拟:
 
本项目分两期付款:
1)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80  %的款项。
2) 第二期:2020年度海绵城市预计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及“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及实施方案两项工作通过专家评审,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款项。
4. 关于验收
√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特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服务
价格
10-30分
40-60分
≥20分

2、具体细则
评分项
权重
一、价格部分
20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8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服务部分
56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评审项目二选一
服务响应客观评分(可选)
重要服务要求
≤40
  0 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一般服务要求
  0 分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服务方案(可选)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10-15
 15 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准确理解本项目背景和建设目标,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具备科学的设计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1.对海绵城市建设背景,国家、市、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的理解;2.对《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相关内容的理解;3.片区监测与自评价方案设计原则;4. 福田区“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思路。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15  分;
第二名的,得  12  分;
第三名的,得  9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6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2-5
 
  5 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考察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2-5
  5 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准确阐述:1.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方法;2.地面产汇流、管网汇流模拟算法;3.海绵城市模型率定方法;4.对暴雨径流采样质量保证要求的理解。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管理制度(可选)
2-5
□不选
0分
  5  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重点考察是否通过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必选)
2-5
  5 分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1)拟投入项目管理的专业软件(水利模型软件)具备软件自主产权或为已购买专业技术软件,是否可出具软件自主产权证明或软件购买合同。
(2)拟投入项目的监测设备是否可以满足项目要求,所选用的设备是否为稳定可靠的监测设备等。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 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 分。
备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2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10
√不选  
0分
     分
演示时长:        分钟
演示内容: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一:排队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排名不得并列。
方法二:等级评分法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
良评分标准:
中评分标准:
差评分标准:
评价为优得     分;评价为良得     分;评价为中得     分;评价为差得     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量化评分(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
备注:不参与演示不得分。
3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20
 
  16 分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对第二项、第三项进行打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6分)
(1)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2)作为课题或子课题负责人参加国家级海绵城市(或低影响开发)分析评价课题的,得2分;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海绵城市监测项目的,得2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0分)
(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过国家级海绵城市(或低影响开发)分析评价课题,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过海绵城市监测项目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3)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过海绵城市监测评估系统或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4分;
(4)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过海绵城市相关研究、实施方案或规划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证明文件: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1月至3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须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须提供人员的业绩合同(需要体现业绩类型、时间、种类以及服务人员名称)原件扫描件,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工作单位证明扫描件。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
便利化服务(可选)
≤3分
□不选
0分
  3 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本项满分的50%,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必选)
--
2分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3、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三、商务部分
24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具体
分值
评分准则
1
有效业绩
(必选)
≤12
  10 分
1. 评审标准:
(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担过海绵城市监测项目的,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2)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担过海绵城市监测评估系统或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的,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
(3)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之日,投标人承担过副省级及以上城市的海绵城市相关研究、实施方案或专项规划的,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履约评价
(可选)
≤6
□不选  
0分
  4 分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2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  4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诚信评审
(必选)
--
5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4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5
□不选  
0分
  5 分
1. 评审标准
(1)获得水质水量监测设备或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净化相关)设施专利、成果,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
(2)获得水质水量监测、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ID)、雨水管控平台数据处理类的软件著作权,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采购单位本项目的个性化需求
(可选)
≤5
√不选  
0分
     分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个性业务需求与创新管理的需要等,遵循合法合规原则,自行设置评分因素名称和评分准则

 
 
 
附件
采购需求申报书-2020年度福田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片区效果监测与自评价及“十四五”绩效达标研究与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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