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5001022023082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5001022023082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5001022023082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9-21 17:2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73,785,828.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FJSGZHPG[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
答疑及补遗(一)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及补遗(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一)为准,本答疑及补遗(一)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1、招标书明确:”承包人在办理中间结算时,必须提供指定弃渣场的弃渣票据作为结算依据。”问题:业主指定渣场是否收取渣场费?还是由业主指定位置,由承包人自行处置弃渣回填压实?2、能否明确弃渣场地位置?
答:1、发包人指定的弃渣场,弃渣费由弃渣场经营方收取,回填压实由经营方负责;
2、因本项目弃渣量大,需发包人协调多个弃渣场承接弃渣,弃渣场具体位置在开工前由发包人会同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确定,现暂未明确位置。
质疑2:1、招标书明确:”承包人在办理中间结算时,必须提供指定弃渣场的弃渣票据作为结算依据。”问题:业主指定渣场是否收取渣场费?还是由业主指定位置,由承包人自行处置弃渣回填压实?2、能否明确弃渣场地位置?
答:1、发包人指定的弃渣场,弃渣费由弃渣场经营方收取;
2、因本项目弃渣量大,需发包人协调多个弃渣场承接弃渣,弃渣场具体位置在开工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现暂未明确位置。
质疑3:招标清单编制涉有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如何区分?如果现场实际超出地勘测定比例后,是否以现场签证为准。
答:招标清单中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量是预算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分别列项计算,实际结算工程量按三方签证、竣工图等相关结算资料为准。
质疑4:根据《光面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施工图挂网版6.13.zip》中明确了机械开挖范围,未明确区域(部分)是否为爆破开挖。
答:未明确区域(部分)为爆破开挖。
质疑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要求中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周边构筑物、地下管线情况等环境因素,并自行考虑切实可行的保护预案,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方式变化在内)。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土石比例及土石方开挖方式的变化,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其中“地下管线情况”如果超出发包人提供已有地下管线之外及踏勘也无法预见的是否以现场实际情况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和工期。其中“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土石比例及土石方开挖方式的变化,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将风险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有失公平。是否以现场与地勘资料不符时,按照现场取样送检结果调整综合单价。
答:1、本项目投资大且施工环境复杂,对承包人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要求高,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切实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在开工前发包人将会同监理单位、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详细踏勘,承包人应根据踏勘结果按自身专业技术及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投标报价时合理报价;
2、招标清单中土石方开挖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地勘资料,结合企业自身施工定额和管理水平合理报价,施工过程中综合单价不调整。
质疑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要求中“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及风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其中“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及风险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有失公平,是否改为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以及踏勘现场也无法预见的足以影响后期施工工期以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答:本项目投资大且施工环境复杂,对承包人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要求高,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切实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在开工前发包人将会同监理单位、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详细踏勘,承包人应根据踏勘结果按自身专业技术及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投标报价时合理报价。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7: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评标专家的组成,是否有业主专家。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质疑8:业绩类型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金额要求2个亿以上,请问这个项目的建筑或市政工程占比有那么大吗,业绩又要求联合体单位提供,这不就是要求2个业绩,变相提高投标门槛,排斥投标人吗,强烈要求业绩由任意一方联合体成员提供。
答:本项目包括场坪、边坡防护、公路工程等,须在建设行政管理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办理报监、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允许联合体投标是降低投标门槛。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设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或者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质疑9:请问招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业绩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本项目为施工项目,联合体单位成员均为施工单位,由哪家单位提供业绩?是否任意联合体成员提供业绩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或者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质疑10:1、本项目施工工期360日历天,请明确具体开工日期
答:工程需在完成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准备后才能确定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质疑1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否均满足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合法有效,请问我投标单位提供拟派人员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3、由于财务报表附注内容较多,压缩文件后会造成页面不清晰,因此财务报表可否只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5、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一栏,如无联合体的请问内容是否可以填无或者打/。
7、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8、投标人是否只需要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要额外单独提交其他承诺?
9、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10、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招标人名称无法填写,请问该页面招标人名称可否不填写?
1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软件,再由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直接在软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答:1、满足要求;
2、投标人可以提供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为拟派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但关于养老保险的其他具体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余部分不做要求;
4、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函“工期”和“工程质量”填写内容系统已自动生成,投标人无需修改;
5、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若无联合体投标的,可以填“无”或者打“ / ”;
7、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投标人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8、除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已拟好的承诺内容外,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9、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为准;
10、该页面中的“招标人名称”可以不填写。或另行制作“投标总价页面”并填写招标人名称后扫描,将扫描件上传至此处;
11、两种方式均可,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哪种方式,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2:1、本工程弃方高达427万方,图纸中未明确弃土场位置,是否需要投标人自行选定弃土场。
2、桥梁工程中T梁预制数量仅有5片,请问是否为外购。
3、T梁图纸未见伸缩缝端大样图,仅有伸缩缝构造图,且图中未明确伸缩缝预埋钢筋外漏高度,请明确伸缩缝预埋钢筋外漏高度、T梁图纸伸缩缝端大样图、伸缩缝预埋钢筋与T梁钢筋冲突时处理方式。
4、缺少图纸涵洞图纸,仅有设计说明及工程数量表。
5、排水沟盖板缺少大样图,请明确单块盖板尺寸大样。
6、图纸中路肩墙显示设计有防撞栏杆,但未见防撞栏杆大样图。
答:1、本项目弃渣量大,需发包人协调多个弃渣场承接弃渣,弃渣场具体位置在开工前由发包人会同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确定;
2、没有T梁这种成品,应为自行预制。
3、该桥桥面铺装厚度较大,伸缩缝安装深度不大,因此,利用桥面铺装层安装即可。T梁伸缩缝无需特殊处理,按伸缩缝构造预埋即可,有冲突时,调整伸缩缝钢筋。
4、详见道路涵洞设计图。
5、详见岩土专业图纸。
6、采用波形护栏。
质疑13: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请问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养老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为拟派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但关于养老保险的其他具体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质疑14: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请问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养老保险,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为拟派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但关于养老保险的其他具体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质疑15:1、招标文件1.4.1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仅附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而无需放包括附注的财务会计报表全本?
2、《技术方案》暗标格式要求禁止出现倒页,请问如何理解“倒页”,横向页面是否属于“倒页”?
3、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请问: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请问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约定内容栏是否可以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第6(3)项委托代理人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请问:招标文件格式:(二)联合体协议书中第6条已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是否不需要另行填写?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其中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即可?
7、请明确: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是否可以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能不能手签然后扫描?
9、投标人除提供(七)承诺书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10、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是否可填写“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1、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余部分不作要求;
2、“白页”是指页面无任何内容,“倒页”是指页面文字内容上下颠倒或左右颠倒。横向页面不属于“倒页”;
3、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不再需要另行填写。
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投标人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7、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人名称可以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8、可以;
9、除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已拟好的承诺内容外,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0、不可以,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写职责分工。
质疑16: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2.12条约定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 〔2018〕61 号)执行,该文件已经作废。因此,本项目招标人应按渝建 管〔2022〕7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等 7 种主要材料。 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如下: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10%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不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10%)调差。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乘以(1±10%)调差。与渝建管〔2022〕7号文件要求不符,请招标人依据文件要求重新明确。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
2、合同专用条款中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计价风险内容及范围进行了约定,在涨幅范围外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跌幅范围外的权利由发包人享有,风险和权利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对等的,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7:我公司若参与本项目投标,需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联合体职责分工怎么写?
答:请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写职责分工。
质疑18:业绩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请问此处提供“相应业绩”是什么业绩,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要提供什么工程类别、多少的工程造价或多大规模的业绩?还是说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就行了,不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提供业绩?请招标人明示。
答: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或者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质疑19:1.延茶涪路北侧既有道路边DN108燃气管道影响项目事实,设计未作处理设计,清单无此内容.后期处理产生费用如何计价?
2.项目土石方开挖清单含有渣场处置费,请明确其处置费是指的弃闸费还是建设单位指定渣场的推平、堆放.
答: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光明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如设计文件和清单中没有的专业迁改工程由产权单位实施,不在招标范围。
2、本项目主要工作为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已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子目中计取弃渣费。弃渣费是指由弃渣场经营方收取的费用,回填压实由经营方负责。
质疑20:请问甲方资金到位了吗?能不能按合同付款?之前贵单位有很多个项目的工程款也未及时支付?
答: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资金已到位,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后,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批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质疑21:1.在招标文件3.2.2条:投标报价应包括弃渣费;土石方工程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含渣场处置费”但在专用合同条款第21.8条明确“承包人在办理中间结算时,必须提供指定弃渣场的弃渣票据作为结算依据,如不能提供弃渣票据或弃渣 票据不全,发包人将视为未实际发生,在结算时不予计算工程款”,请问土石方报价中是否包括渣场处置费,结算是否计取渣场处置费?
2.在土石方工程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场外运距2km,但在专用合同条款第21.8条明确“土石方工程弃(废)渣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发包人(除本工程利用外),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弃渣场,并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运输及堆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问发包人指定的弃渣场距离施工区域好远;超出清单描述场外2km的运距是否计取费用?
3.在专用合同条款第21.9条明确“本工程的土石比若与招标文件或设计、地勘资料有不符合的地方,发包人将不进行土石比调整,请各投标人自行现场核实并考虑相关风险费用综合报价,结算时不另行增加费用。”,请问场平工程中挖一般土方与石方清单工程量土石比是否固定,若土石方量增减那是按原清单土石比确定土方及石方工程量,还是根据现场实际土石分界线确定土方及石方工程量?
答:1、本项目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已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子目中计取弃渣费,结算是弃渣费是需提供相应票据。
2、因本项目弃渣量大,需发包人协调多个弃渣场承接弃渣,弃渣场具体位置在开工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所以现无法明确位置。实际运距超出清单描述的三方签证后,按实结算。
3、招标清单中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量是预算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分别列项目计算,实际结算工程量按三方签证、竣工图等相关结算资料为准。
 
质疑22: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建议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因为投标人修改清单的项目名称会报错。
答: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已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23:1.招标文件名称和QTF名称不一致,新点修改名称不一致,是否以招标人QTF名称为准;
答:QTF项目名称已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24:招标清单编制涉有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如何区分?如果现场实际超出地勘测定比例后,是否以现场签证为准。
答:招标清单中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量是预算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分别列项目计算,实际结算工程量按三方签证、竣工图等相关结算资料为准。
 
质疑25:根据《光面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施工图挂网版6.13.zip》中明确了机械开挖范围,未明确区域(部分)是否为爆破开挖。
答:未明确区域(部分)为爆破开挖。
 
质疑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要求中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周边构筑物、地下管线情况等环境因素,并自行考虑切实可行的保护预案,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方式变化在内)。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土石比例及土石方开挖方式的变化,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其中“地下管线情况”如果超出发包人提供已有地下管线之外及踏勘也无法预见的是否以现场实际情况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和工期。其中“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土石比例及土石方开挖方式的变化,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将风险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有失公平。是否以现场与地勘资料不符时,按照现场取样送检结果调整综合单价。
答:1、本项目投资大且施工环境复杂,对承包人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要求高,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切实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在开工前发包人将会同监理单位、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详细踏勘,承包人应根据踏勘结果按自身专业技术及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投标报价时合理报价。
2、招标清单中土石方开挖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地勘资料,结合企业自身施工定额和管理水平合理报价,施工过程中综合单价不调整。
 
质疑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要求中“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及风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其中“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及风险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有失公平,是否改为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以及踏勘现场也无法预见的足以影响后期施工工期以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答:本项目投资大且施工环境复杂,对承包人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要求高,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切实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在开工前发包人将会同监理单位、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再次进行详细踏勘,承包人应根据踏勘结果按自身专业技术及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投标报价时合理报价。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8: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评标专家的组成,是否有业主专家。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质疑29:本项目开标地点定在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区县开标的弊端多。一是区县专家数量较少,且人员都高度集中,评标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相同单位的老同事、老朋友、老面孔。二是区县交易项目数量少,评标专家被抽到后,就知道今天是那个项目。三是专家容易被围猎,让一些企业和个人把公平竞争的“赛场”变成“猎场”。四是评标区域未设置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如果专家另外悄悄带手机进场,能在卫生间与外场取得联系。本项目投资金额大关注度高,为让开标、评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有序,杜绝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在涪陵开标的各种漏洞,把原本公平竞争的“赛场”变“猎场”,强烈建议将本项目的开标地点设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答: 本项目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质疑30:业绩类型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金额要求2个亿以上,请问这个项目的建筑或市政工程占比有那么大吗,业绩又要求联合体单位提供,这不就是要求2个业绩,变相提高投标门槛,排斥投标人吗,强烈要求业绩由任意一方联合体成员提供。
答:本项目包括场坪、边坡防护、公路工程等,须在建设工程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办理报监、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允许联合体投标是降低投标门槛。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设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或者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质疑31:请问招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业绩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本项目为施工项目,联合体单位成员均为施工单位,由哪家单位提供业绩?是否任意联合体成员提供业绩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或者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质疑32:我公司为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但由于《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的要求。在营业执照取得后不能立即进行执业活动,人员养老保险要求满足不了招标文件要求,能否修改为“投标截止前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答:不作调整,招标文件已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2023 年 3 月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次月至 2023 年8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质疑33:请问评标专家依法组建,是否安排业主代表。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临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递交时间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