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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 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2024-8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 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5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 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石林 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费上限:350 元/人。首次承保人数约 500 人,实际承保数量以最终人员名录 为准。项目规模约为 175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 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 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 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 与磋商响应的,只能授权一家下属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响应,且授权单位不能和被授权单位同 时参加投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 后签章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 后签章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 容后签章承诺);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合法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经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6 日 12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潜在磋商响应人,请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12:00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17:30,在“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众号填报关信息,并支付 500 元后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林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至)磋商响应人应在 2024 年 5 月 29 日 13:30 至 14:00 分之间,在石林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 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至)按要求递交密封完好的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递 交视为放弃本次磋商响应资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林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至)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 通知的通知(2024 版)》(云政办函〔2024〕7 号)的相关要求,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 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经审批获准采购。
1.2.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 治县公安局 2024 年度勤务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 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服务周期:自承保协议签订之日后的 12 个月,服务期满后另行确定。承保服务期间,若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承保单位服务质量、承诺未达要求的,采购人有权 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
2.2.被保险人: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首次承保人数约 500 人,实际承保数量以最终人员名录为准。
2.3.保费上限:350 元/人。保险责任至少包含表内所列责任,且保险金额不低于表内金 额(注:由于系统平台篇幅原因,无法在此列出整个表单,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查看“云南晓 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众号内公告)。
2.4.承保方要主动宣传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相关人员的保险意识。理赔过程中要加强出险后的施救及理赔服务,履行服务承诺,讲信誉,开设绿色通道,减少 理赔环节,提高理赔效率,高质量做好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2.5.采购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承保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 投保人的问卷调查、服务工作综合评定打分考核等。若承保方履行承诺和理赔服务不到位,经常被投保人提出质疑或投诉,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要 求承保方进行整改、暂停合作、甚至终止合同。采购人将坚决维护投保人的权益,确保承保 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满足投保人的需求和期望。同时,采购人也将密切关注承保方的服 务表现,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护采购人和投保人的共同利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 262 号(大坡厂南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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