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园区道路工程新昌路、晏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园区道路工程新昌路、晏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栋124号 |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园区道路工程新昌路、晏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23952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3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潇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移湖西路16号 | |
投标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6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磊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2955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耀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山镇觉海村第四组徐朝寺3号 | |
投标报价: 3113662.99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李小娟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818965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黄山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南滨江东路8号新城时代大厦A2101室 | |
投标报价: 3113669.32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何逸畅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3156450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双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再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宣城成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景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双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帅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锦葵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巢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达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瀚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斌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滨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涛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旭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民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垒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工单价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1254950632@qq.com 或送纸质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15695638379进行确认。联系人:柯先生(招标人)、彭工(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355633927(招标人)、15695638379(招标代理)。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