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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标段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标段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44XZCJQJ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工〔2023〕159号文(备案证文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天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阜康市甘河子镇西侧约2KM;
2.1.2建设规模:15万千瓦光伏项目的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2.1.3总投资额:9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总承包计划工期:150日历日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06月10日,(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前准备);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06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该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及技术规范书的编制、现场服务、设计总协调工作、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完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完工资料归档;④工程相关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等。采购包括但不限于:SVG、升压站变配电设备、35KV预制舱、110KV-GIS、主变、接地变、站用变、施工用箱式变、二次设备预制舱、集控中心建设(火电侧)、光伏电站集控中心改造、储能设备、电缆、送出线路等所需的全部设备以及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标的项目的土建施工、建筑装饰、室外工程、机电安装、电气安装、通信及远动系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设建设、施工用电及用水(建议投标人现场核实)、110kV送出线路系统等建设及安装工程,协助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清单内的工作,完成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含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沉降观测、性能试验、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验收的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及建设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需投标人自行提供截止开标日,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需投标人自行提供截止开标日,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任何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若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有在建工程,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在建设项目发包方同意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并有当地管理部门变更批复的证明或者项目竣(交)工证明文件,方视为变更有效。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自判决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行贿犯罪行为。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需在本单位注册。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需投标人自行提供截止开标日,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未同时在任何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若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有在建工程,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在建设项目发包方同意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并有当地管理部门变更批复的证明或者项目竣(交)工证明文件,方视为变更有效。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110KV及以上升压站总承包业绩或完成其他项目中包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业绩。
满足(1)或(2)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建设方出具的升压站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联合体各方需满足:
施工方需满足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建设方出具的升压站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设计方需满足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的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备注:①如联合体投标,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润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由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组成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违法分包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处罚期未满而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的。
②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败诉的。
③承包的项目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需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需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两家单位除外)。
(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出现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5月0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1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凡有意申请投标者,可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免费注册的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下载费200元,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4.4投标保证金:50万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5月29日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天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阜康市甘河子镇
招标管理:胡国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技术负责人:贺军18009940139
监督人:贵公司在参与合作过程中有异议的,可投诉至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查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5292621547,0994-3562130;邮箱:6468506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电子信箱:2477521304@qq.com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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