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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聘用足球重点学校(基地)建设专业教练员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聘用足球重点学校(基地)建设专业教练员)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聘用足球重点学校(基地)建设专业教练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4555
项目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聘用足球重点学校(基地)建设专业教练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36,800.00
最高限价(元):1,036,8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聘用教练员人数和标准
1、人数要求:聘用36名足球教练员,进入校园开展足球培训。
2、文化程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
3、执业资格:教练员须具有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教练证或同类水平级别书。
4、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青少年(16岁以下)足球教学培训经历,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业务观察能力、队伍管理能力。
5、品行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中国足协及省、市足协长时间禁赛和严重违纪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障碍史,无性骚扰、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等行为,以及无其他可能对青少年安全和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疾病、行为。(需提供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聘用人员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聘用教练员费用标准:3600元/月,以上为税前标准。
2、支付方式。甲方每月按教练员实际人数,向中标单位以转账方式支付费用,中标单位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聘用的教练员每月在校园培训不少于12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每少一次扣除300元。
★三、服务管理要求
1、结合聘用标准,中标单位面向社会招聘足球专业教练员,按甲方的要求到定点学校开展校园足球培训。中标方应确保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及时向甲方派遣。
2、中标单位依据学校对教练员日常训练考勤记录表,作为放发教练员补贴的依据。
3、对教练员实行动态管理,中标单位应结合甲方的对派遣教练员的训练情况、出勤情况、执教能力、组织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方面考核意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4、中标单位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地处理聘用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
5、中标单位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地处理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
6、中标单位应确保和谐、稳妥地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5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四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原则上报价解密时间时长为30分钟,报价解密超过限制时间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投标无效。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在限制时间内未完成,可视情况延长时长。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HLZB2009@163.com
开户行: 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9009200072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茜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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