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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1号楼10层11E房产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1号楼10层11E房产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1号楼10层11E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4BJ1000534-3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1576.701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22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5-29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经理 /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596


一键贷款该业务由北交所合作银行提供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首套最高可贷比例70%,二套最高可贷比例60%首套城六区+10BP,二套+60BP,城六区外首套+0BP,二套+55BP申请贷款

徽商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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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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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海淀区北洼路4号1号楼10层11E
房产证号 X京房权证海字第158822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15.22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通财函字【2024】2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73.0103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到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现场踏勘确认函》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我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我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我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交付;
(4)我方同意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我方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增值税及办理房产证分割及过户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其他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我方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我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我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7)我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项目踏勘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11373301。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递交北交所。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无抵押、诉讼情况,为空置状态。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本次交易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支付转让方相应税额后,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本项目为现状交接,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11373301。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递交北交所。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473.0103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doc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北洼路房产承诺函0204.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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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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