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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绿色化工原料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胜利路综合管廊建设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饶县绿色化工原料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胜利路综合管廊建设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饶县绿色化工原料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胜利路综合管廊建设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521;DWSY-2023-1             
本招标项目广饶县绿色化工原料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胜利路综合管廊建设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370523-78-03-142548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大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大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华东文化商务中心一楼东侧 
工程名称:广饶县绿色化工原料基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胜利路综合管廊建设及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审查同意)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
2、土建部分: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中标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施工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基本建设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主要工程规模:新建地上综合管廊约2.5km,道路改造提升约2.2km及道路两侧基础设施、绿化等附属设施恢复建设等。
计划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工程费(施工及采购部分)3740万元,设计费60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2日;总工期:110日历天。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广饶县大王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数量约5000立方米。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4、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设计1名公用设备工程师(设计负责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5、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设计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2年10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含),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6.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以施工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登记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24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广饶县花苑路 317 号,县游泳馆东侧)。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原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饶县)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大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单位:大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546-6280964          
4、技术指导电话:0546-8388055、400-998-0000(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异议受理部门
1、招标人:山东大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尊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华东文化商务中心一楼东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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