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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3年第八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第八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比选项目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文旅惠台政策,让台胞有更多获得感。自2016年起我中心推出“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已成为闽台两地文创业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今年拟举办2023年第八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由两岸文创主题市集展示、闽台潮流文化沙龙、两岸文艺展演以及闽台文创公益竞拍等多个板块内容组成。旨在以丰富的活动形式及新颖的活动内容为两岸文创业者搭建平台,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促进闽台文旅业者心灵契合。
  (二)项目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 
  (1)开幕仪式:举办第八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开幕仪式,需制作开幕仪式启动视频,设计开幕仪式流程,并提前报采购方审核,根据采购方要求安排2个或以上氛围节目表演。
  (2)市集招募:招募至少40家闽台文创品牌(其中台湾品牌至少15家)参与市集,开展第八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市集活动。
  (3)节目展演:活动期间需组织4场文艺展演,以增加现场的氛围感,为现场观众呈现两岸丰富多元的文化艺术视觉体验。
  (4)精品文创竞拍会:活动期间需举办6场文创精品竞拍会,遴选本次参与市集活动的文创业者的精品文创产品,以现场竞拍的方式,使市民有更多的参与感,使两岸文创业者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通过竞拍获得的善款(善款不得低于5000元),将全部用于慈善公益事业。
  (5)闽台文化沙龙:活动期间需举办1场闽台潮流文化沙龙,邀请闽台两地潮流文化从业者畅谈闽台潮流文化的现状与未来发展,开辟闽台潮流文化的新思路,深度交流闽台潮流文化市场开拓等问题。
  (6)手作技艺创作营及分享会:活动期间需举办至少1场手作技艺创作营及分享会,邀请闽台非遗老师、手作达人现场分享,让游客体验“活的”非遗文化,同时也让非遗精神重回日常,在体验创作中焕发新生命。
  (7)活动场地布置要求:活动期间需搭建主舞台及背景LED大屏幕,尺寸根据活动场地酌情增减,LED要求使用高清的户外屏幕(阳光下也能清晰成像),现场还需相应氛围布置。
  (8)活动物料制作:搭配活动需制作精美活动手册,内容包括每日活动安排、活动市集展商介绍、表演团体及节目介绍、文创公益竞拍活动时间安排、手作技艺工坊艺人介绍等一切与活动相关内容。
  (9)嘉宾食宿行安排:安排住宿酒店需在旅游类APP评分达4.5分以上(原则上不安排本地市集人员住宿),交通方便,酒店干净整洁,活动期间市集人员饮食安排保证用餐环境干净卫生。
  (10)摄影摄像:活动期间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摄影和摄像,并实时上传至采购方指定平台;需对精华内容进行视频录制,其中“闽台文化沙龙”需全程录制,活动结束后需要剪辑活动短视频,包括8-10分钟活动短视频一份、30秒短视频三份(如:文创公益竞拍精彩剪辑、活动全程精华剪辑等),活动精修照片不低于300张(采购方拥有使用权)。所有摄影和摄像内容作为活动资料存档。
  3.其他要求 
  (1)结案报告: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全程活动书面结案材料五套(含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物料设计制作、嘉宾食宿行、完成质量以及活动总结等内容),作为结案资料。视频及照片资料需拷贝在u盘中提供给采购方存档。
  (2)应急预案要求:方案需提供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
  (三)时间、地点要求: 
  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日,共5天。(以实际开展时间为准)
  地点:泉州晋江五店市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五)其他要求: 
  如因疫情等原因中断活动举办或者项目服务与响应文件有所偏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已完成项目进行补充协议结算。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捌万 元(¥48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布置、市集组织和邀约、表演团体组织和邀约、活动人员来闽及在闽期间产生的食、宿、行、保险、主持人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四、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5分、商务部分15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三)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24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项目要求”共1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总体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总体方案是否完整合理,同时契合活动主题,突出创新性、互动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完整合理,深度契合活动主题,创新性、互动性和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简单,活动主题契合度一般,创新性、互动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③方案较差,未契合活动主题,未体现创新性、互动性和可行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活动内容
策划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活动内容策划方案是否具备闽台文创周开幕仪式、闽台文创主题市集、文创公益竞拍、两岸艺文展演、闽台文化沙龙、手作技艺创作营及分享会6大板块内容策划,由评委进行评分:①6项内容全部包含的得3分;②包含其中4-5项内容的得2分;③包含其中2-3项内容的得1分;④包含不足2个内容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是否在供应商要求的6大板块(闽台文创周开幕仪式、闽台文创主题市集、文创公益竞拍、两岸艺文展演、闽台文化沙龙、手作技艺创作营及分享会)之外,新增更多契合活动主题的特色内容板块,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每新增1项得1分,满分3分;②不符合活动主题或未新增的不得分。需提供新增板块的内容介绍。
场地布置与物料制作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布置与物料制作方案是否详实、具有创新性和特色性,且可操作性强,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详实,具有鲜明的创新和特色且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简单,创新、特色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③方案较差,未体现创新、特色及可操作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布置与物料制作方案是否包含舞台搭建、启动仪式设备、活动展板、展位招牌、活动手册,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包含以上5项的得3分;②包含以上4项的得2分;③包含以上3项的得1分;④不足3项的不得分;
舞美设备配置情况
3
根据投标人对拟提供的舞美设备配置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舞美设备配置至少包含外扩音响系统、LED大屏系统等必要设备,且承诺设备性能满足本项目活动要求的得3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市集策划方案
3
根据投标人策划的具有创新性与鲜明特色的市集主题版块数量,由评委进行评分:①策划的具有创新性与鲜明特色的市集主题版块达到3个的得3分;②策划的具有创新性与鲜明特色的市集主题版块达到2个的得2分;③策划的具有创新性与鲜明特色的市集主题版块达到1个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主题板块均未体现创新性与鲜明特色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市集品牌招募总数量,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市集品牌招募总数量超过50家的得3分;②市集品牌招募总数量达到45-50家的得2分;③市集品牌招募总数量达到40-44家的得1分;④市集品牌招募总数量不足40家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市集台湾品牌招募数量,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台湾品牌招募数量达到25家及以上的得3分;②台湾品牌招募数量达到20-24家的得2分;③台湾品牌招募数量达到15-19家的得1分;④台湾品牌招募数量不足15家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市集活动产品种类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招募参加市集活动的产品种类数量达10种及以上的得3分;②招募参加市集活动的产品种类数量达7-9种的得2分;③招募参加市集活动的产品种类数量不足7种的得1分;④未提供产品种类情况的不得分。
艺文节目展演方案
3
根据投标人对拟提供的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设计的艺文节目展演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展演节目方案具有鲜明的创新和特色,且展演节目类型达到5种及以上的得3分;②展演节目方案创新和特色一般,或展演节目类型达到3-4种的得2分;③展演节目方案创新和特色不足,或展演节目类型达到1-2种的得1分;④未提供展演节目方案的不得分。
来闽台湾业者数量
3
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参与本次活动的来闽台湾业者人数(不包含已在大陆的台湾业者)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来闽台湾业者人数达到20位及以上的得3分;②来闽台湾业者人数达到15-19位的得2分;③来闽台湾业者人数达到10--14位的得1分;④来闽台湾业者人数不足10位的不得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活动现场卫生保洁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现场卫生保洁方案是否详实及可操作性强,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③方案较差,未体现可操作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活动现场安全保障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现场安全保障方案是否详实及可操作性强,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③方案较差,未体现创可操作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活动现场应急预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现场应急预案是否详实及可操作性强,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③方案较差,未体现可操作性的得1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团队
3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否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的个人荣誉,由评委进行评分(须为投标单位员工):①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的个人荣誉的得3分;②未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个人荣誉相关证明;3.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等代收单位)出具的该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由投标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完整提供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成员是否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的个人荣誉,由评委进行评分(须为投标单位员工):①有2位及以上成员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的个人荣誉的得3分;②有1位成员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的个人荣誉的得2分;③未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个人荣誉相关证明;3.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等代收单位)出具的该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由投标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完整提供的不得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荣誉
3
根据投标人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荣誉称号,由评委进行评分:①获得过且完整提供材料的得3分;②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是否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由评委进行评分:①获得过且完整提供材料的得3分;②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上述评分项中的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与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之外,投标人是否获得过其他正部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荣誉称号,由评委进行评分:①获得过且完整提供材料的得3分;②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与过往案例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由投标人承接的政府部门文旅或两岸交流相关项目经验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验列表、合同文本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多份合同的甲方为同一单位的,视为一份经验)
服务便捷性
3
为满足服务的及时性,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投标人承诺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②投标人承诺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③2个小时以上的或未承诺的不得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5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87118149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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