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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光电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信达光电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2.6.2条内容修正为:“2.6.2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加固及拆除工程。将原项目改造为产研办公楼、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商业、加建一栋停车楼,其中:①项目一楼办公部分和生产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为配套用途。②项目1#2~8F 生厂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变更为办公用途。③项目 2#2~8F 生厂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变更为租赁住房用途。④项目 3#2~4F 生厂车间部分面积建筑功能变更为办公用途。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绵城市进行策划执行设计,通过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评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抗震支架、装修装饰工程、结构工程、环境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含挡土墙)、绿化工程、电梯、钢结构、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细化设计、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园区道路及各专业市政管网和综合管网设计、施工图面积预测算、土壤氡检测及海绵城市、施工用水用电、正式用水用电、外水外电接入、三网合一、标识、标牌、交通设施专项设计;最终实施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复和业主的设计任务书为准专业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招标范围和内容”的对应内容相应更改。

2、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条款号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的内容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费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1 号)计取。”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条款号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第(3)款中“···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字眼予以删除。

4、 原招标文件附件“《建筑工程设计合同》【2023】V.1”予以删除。

5、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修正为:

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格式)
序号
条款号
名称
信息或数据
1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信达光电产业园改造项目(设计) 。
2.工程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岭兜段北侧,思明区的高新技术区软件园南二门东侧。
3.规划占地面积:220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3178.02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 平方米,地下约 / 平方米);地上 8 层,地下 1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产研办公楼、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停车楼等。
5.投资估算:约 5500万 元人民币。
2
二、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详招标公告。
2.工程设计阶段: 详招标公告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招标公告 。
3
三、
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待定年待定月待定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待定年待定 月待定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4
四、
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详见设计费计算办法;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待定(大写)(¥ 待定 元)。
5
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将及时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设计所需资料。
6
7.3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介质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投标方案

电子版

3

已提交



2

设计方案

纸质

8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度满足规划报批要求,并提交发包人确认。

规划报批意见及发包人自审后的修改意见需在方案设计阶段同时修改完毕。

3

方案报批文本

纸质

8

设计方案成果经发包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文本

报批文本应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编制,并装订盖章。

4

全专业施工图蓝图审查合格版

纸质

16

当事方另行书面确认

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审查报告书

5

设计变更单

纸质版

8

发包人提出书面要求后3日历日内提交

除重大修改情况外

6

材料样板及立面手册

纸质版

2

方案成果完成后15个日历日内

需含外立面主材、玻璃、栏杆百叶等、室内设计(不含软装)景观对应的材料样板及其他需要提供招标样品的材料(不含夜景照明、智能化设备)。

7

项目落地实景照

电子版

1

竣工后3个日历日内

提供高清照片(电子版)不少于6张项目各主要角度实景照片

8

全套设计文件

电子版

6

竣工后3个日历日内

可修改电子版(dwg、doc、xls等格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所有专业最终版的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变更和计算书、项目完工后的实景照片)以光盘2份及U盘1份的形式提供。



7

10.3、10.4
定金、进度款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8

18
其他

/

9

补充合同条款



%7.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增加的补充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 设计服务基本要求

A. 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B. 承担方案优化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但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C. 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D. 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E. 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且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2) 对设计人员的基本要求

A. 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B. 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

C. 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D. 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书面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E. 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F. 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7. 其他补充条款:

2.1本表第7项条款号10.3、10.4“定金、进度款”的内容“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修改为:“设计费及付款进度如下表:

付费

次序

内容

占合同项下设计费总额(%)

暂定

付费额

(万元)

请款条件

付款时间及要求

第一次付费

预付款

暂定设计费的10%



合同签订后

设计人提交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核,设计人按照合同相关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且资金到发包人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

方案

设计

暂定设计费的10%


方案设计完成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次付费

初步

设计

暂定设计费的20%


初步设计完成且项

第四次付费

施工图

设计

暂定设计费的30%



施工图(含需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专项设计内容)设计审查通过,取得审查合格书,且施工总包招标完成后

设计人提交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核,设计人按照合同相关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且资金到发包人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五次付费

竣工验收

暂定设计费的10%



项目竣工验收后

设计人提交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核,设计人按照合同相关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且资金到发包人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次付费

余款

按实结算

金额以结算为准

设计单位提交完所有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且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

设计人按照合同相关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且资金到发包人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发包人的招标需要。
2.3当项目类型为住宅时,设计人的服务包含《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制作,应按与发包人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内,不再另行支付。
2.4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应及时提供各主要设计参数或影响造价的中间成果,如地基承载力取值、结构计算模型、配筋率、节能计算等,有多方案时必须提供技术经济比较分析。
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组织完成必要的如设计方案评审会(含建筑、装修、景观等)、海绵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结构抗震超限专项等设计评审论证会议,评审会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杂费等)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内,不再另行支付。
2.6设计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协助发包人将符合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成果进行报批报审,并在过程中及时跟踪各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应对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要以最快速度调整、修改方案及图纸。
2.7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的方案沟通、招标预算编制工作。
2.8设计人应严格遵守《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1)(附后)。
2.9设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具或递送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能通过税务部门认证、自行作废或者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实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等造成增值税不能抵扣的,发包人除有权暂缓支付款项外,还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补救措施,设计人在发包人通知10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发包人暂缓支付款项,并向设计人收取相当于未开票金额5%的违约金。
因设计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的,双方根据“合同不含税价款+设计单位实际提供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结算合同总价。
在发票开具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发票遗失的,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提供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依据,如需重新获取开具发票,因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0设计人各阶段的服务内容应能满足附件4《建筑设计各阶段服务内容表》的要求。(附后)
2.11设计人的图纸审定应能满足附件5《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的要求。(附后)
2.12设计单位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我司工程项目的实施与技术管理应能满足附件6《技术保证措施》的要求。(附后)

10

附件


附件1

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单位承接贵公司建设(代建) 项目的设计,本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坚持诚实信用守法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决不索取或者收受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决不给予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壹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叁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叁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特此承诺,自愿约定责任无期限。

承接项目单位(法人单位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附件4

《建筑设计各阶段服务内容表》
(本表规定的所有最终设计成果均须满足国家、地方规范及我司质量控制的求)

设计阶段

服务内容

方案设计











1.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设计及各专业的设计说明及其他需要表达的图纸。

2.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规划设计和单体方案设计。

3. 向发包人介绍方案,以充分表达设计意图;解决、回复发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4. 向政府主管部门介绍方案;与发包人沟通后,解决、回复各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

5. 根据发包人要求对方案进行自审。

6. 向发包人提供对内及对外报批的主体方案设计图纸及文件,并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对图纸文件的深度和数量要求,确保报批通过;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的设计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

7. 根据发包人的内部审查意见及时将方案修改到位。

8. 与发包人讨论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及时将方案修改到位。

9. 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建筑外墙材料样品及其施工要求、方法等方面的资料。

10. (根据发包人需要)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景观、室内设计相关会议,并提出参考意见。

11. 确定设备专业的设计负载和各个设备用房、管井的布置和尺寸;确保设备用房及管线的布置在满足专业要求及市政条件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建筑主要功能区域的影响,并满足发包人及报批的要求。

12.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下室总体管线设计及室外总体管线设计。

13. (根据发包人需要)对方案进行结构布置及初算,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4. 从经济性、可实施性角度提供结构、设备专业多方案比选。

15.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本阶段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初步设计



1.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设备专业的初步设计和计算,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2.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下室总体管线设计及室外总体管线设计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3. 为发包人提供本项目地质勘查要求及详勘布点图。

4. 在本阶段设计过程50%的时间节点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供发包人复核。

5. 深化主要外立面节点详图(包括节点构造、尺寸、材质、色彩等);幕墙等的节点设计由专业设计单位深化设计。

6. 向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的图纸及文件。

7. 根据发包人的内部自审意见及发包人组织的专家复核意见,及时将图纸修改到位。

8. 复核铝合金门窗、幕墙、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单位的深化设计图纸。

9. 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外墙建筑材料的实物样板及相关建筑材料施工要求、方法等方面的资料。

10. 协助收集和调查当地的建筑材料及施工方法等方面的资料。

11. 根据发包人需要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景观、室内设计相关会议,并提出参考意见。

12. 与景观、室内设计单位进行协调工作。确保景观、室内设计与总体规划、建筑单体或设备均能有机结合与考虑。

13. 初步设计成果的设计深度如有争议,由发包人认定为准。

14.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本阶段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施工图设计

1. 向发包人提供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各设备专业、小区道路、管线等,包括各专业之间的设计和协调工作。

2. 与景观设计单位进行协调工作。确保景观方面与总体建筑的结构、设备均有结合设计与考虑。

3. 与室内设计单位进行协调工作。确保室内设计方面与总体建筑的结构、设备均有结合设计与考虑。

4. 施工图招标及报批提交所需的建筑、结构、设备的所有设计文件。

5. 协助发包人与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6. 根据发包人要求对图纸进行自审。

7. 提交两次供发包人复核的图纸(分别为本阶段50%、90%时间节点)。

8. 根据发包人及各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复核意见修改施工图。

9. 复核专业设计单位(如铝合金门窗、幕墙、泛光照明设计等)完成的专项设计施工图纸。

10. 完成所有消防设计图纸并达到施工图深度并负责施工图审图通过。

11.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地下室总体管线设计及室外总体管线设计并达到施工图深度。

12. 设计人提供工程承包商进场后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将完整的施工图纸归档。

13. 配合发包人选择主要外墙材料;协助发包人选择主要室内公共空间的装饰材料。

14. 其他所有合同约定的本阶段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承包商招标阶段服务

1. 协助发包人招标工作,提供技术评价意见(如发包人要求)。

2. 提供发包人进行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

3. 提供发包人合约部在制作标书、工料规范、工料清单等招标工作中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说明的必要协助设计工作,并提供招标的技术规范。

4. 协助设计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样板。在招标过程中答疑,增补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审核和设计相关施工合同条款。(丙方设计范围内)

5. 参加评标会议(如发包人要求)。

6. 提供技术评标报告(如发包人要求)。

7.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本阶段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现场服务

1. 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交底。

2. 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

3. 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图纸修改。

4. 如现场有紧急情况,应在半个日历日内到达现场。

5. 出席周期现场会议,整理周期会议报告(包括文字、图纸、或需要解决施工问题的现场照片)给发包人。

6.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频率不低于每月1次)进行多专业联合巡场,并于巡场当天将发现的问题图文并茂整理形成巡场报告,发送给发包人。

7. 参加隐蔽工程、消防等各阶段工程验收。

8. 参加设计范围内的设备调试。

9. 参加竣工验收。

10. 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1.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本阶段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附件5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

设计单位的图纸深度应满足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及各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报批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第1条 建筑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

%2、 投标概念设计

1. 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2. 应满足《建筑设计任务书》第四条对设计成果的要求

%2、 方案设计

1. 设计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包含方案说明、规划设计指标(应有分项、分栋、分层面积)等指标)}

2. 分期开发示意图(应明确报批图纸所属分期范围、表达总体和分期的主要指标)(提示:若有分期时提供)

3. 彩色和cad总平图(应表达相关设计尺寸、功能布局和总图指标和管理范围线等)

4. 首层平面的总平布置图(应表达出入口位置及防砸范围等)

5. 分析图

6.1地块及功能分区分布图

6.2日照分析图(应以当地政府认可的日照软件进行分析,且包含对周边建筑的影响)

6.3交通分析图(应表达人车流线和各管理口的实际用途与日常开闭情况)

6.4消防分析图(应表达消防流线、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场地位置等)

6.5竖向分析图(应表达竖向标高及场地剖面)

6. 各地下层剖面图、平面图{地下层平面图应表达车位及车道布置、采光井布置、楼梯出入口方式、人防及防火分区示意、各重要设备用房位置等},平面的结构布置应经过结构专业试算。

7. 车库流线分析图(应表达人、车行的主次流线分析,车道车位尺寸、管理口位置、车位布置等)

8. 单体平面图,包含:首层到屋顶的各层平面布局与尺寸、家具示意、消火栓、强弱电箱、室内外空调布置、面积等,平面的结构布置应经过结构专业试算)。

9. 单体立面图(包含4个方向的立面和能补充表达单体效果的剖立面)

10. 单体剖面图(应清晰表达层高关系,各限高高度,日照控制高度;)

11. 效果图{包含2张不同角度的鸟瞰图、各栋楼至少2张能够表达4个方向立面的单体效果图、各栋楼四个方向的立面效果渲染图、主出入口视点透视图、沿街的人视点透视图和其它重要空间的效果图,所有效果图均应标注图名,均应为日景图,鸟瞰图和透视图应为3D渲染(无需后期配景处理)}

12. 外墙材料类型示意图(应表达主要外墙材料的类型、规格、颜色及分布位置)

13. 其它能表达方案的重要图纸

14. 精装专业图纸要求:

%2 精装平面布置图、结构梁系图、吊顶平面图(含吊顶范围及净高)、空调布置图(含内外机位置及管线连接)

%2 施工图节点前,所有门厅、电梯厅管线综合图,应经过室内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并写明已符合室内设计要求。若后期有设计变更,应有室内专业会签。

以上图纸、分析图、指标应真实准确,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如:不准确的日照分析、面积指标均有可能导致规划方案的重大变化)。

%2、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应将所有单体的图纸设计完善,包括入口大门、围墙、保安岗亭、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以及其它独立的小型配套建(构)筑,不得漏项;上述小型建筑单体的设计需与景观专业充分沟通协调,确保既与主体建筑风格统一,又与景观风格协调。

1. 图纸目录

2. 建筑设计总说明

2.1 设计总说明中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精确,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应有详细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确保与施工图最终指标基本一致;

2.3 应有中央空调等主要配套设备的基本选型说明;

2.4 应有电梯的基本选型说明;

2.5 应有门窗明细表;

2.6 应有外墙材料明细表和实物样板(含材料名称、使用部位、规格、颜色、质感、参考图片等信息);

2.7 应有建筑构造及装修明细表。

3. 总平面图

3.1 用地红线坐标;

3.2 建筑轴线编号定位;

3.3 消防车行线及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及扑救场地,防火间距(参照消防批文),日照间距,与景观专业沟通确认的道路网;

3.4 竖向设计,±0.000标高,入口场地标高,底层每间店面的室内、外标高,如场地高差大于3米的需计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3.5 流线及视线分析图:反映建筑底层平面的总平面图;如地形高差较大,还应按几个主要标高绘制出含各层平面的总平图)。

3.6 指北针、风玫瑰;

3.7 图例。

4. 各层平面图

4.1 注意轴线定位及轴号编写合理、正确,便于查找;

4.2 标注尺寸应包括外包总尺寸、单元分段尺寸、轴线尺寸、各房间尺寸、外门窗分尺寸;花台尺寸、台阶尺寸、雨披尺寸,花园尺寸,车道和转弯半径尺寸,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尺寸,以及各构筑物、构架尺寸(尺寸标注应基本达到施工图深度);

4.3 应表示出准确的结构柱网及剪力墙位置、尺寸;

4.4 各层平面如有局部变化(如,阳台错位等)应分别出图表示并标注出变化的部分,当变化不多时可以采用局部索引的表示方法;

4.5 房间名称、楼梯编号、门窗编号等;

4.6 消火栓、检查口、配电盘、雨落管、溢水口等位置;

4.7 注明各层建筑面积;

4.8 一层平面图中明沟、散水、踏步、窗井、院落等的尺寸;家具布置及信报箱平面位置;指北针、图例;剖切线位置、方向及剖面图图号标注;综合考虑各专业室外设备位置;

4.9 各主要功能房间的空调室内、外机位置及空调板尺寸、定位;表示上下水管位置、室外雨水立管、空调冷凝水管位置;

4.10 卫生间应表示出马桶、洗面台、淋浴房等各洁具和室外排气口的位置;厨房应表示出灶台、洗菜池、烟道和煤气管道接入点的位置;

4.11 屋面注明坡度、水流方向及分水线,天沟、雨水口、雨落管位置;

4.12 地下室车位和车道的组织设计,车道出入口位置;防火分区及消防疏散设计;人防分区及及人防口部的位置;地下室主要设备用房的布置;

5. 立面

5.1 立面饰面材料标注、分隔线位置;

5.2 表示出空调室外机位、店招位置;

5.3 总高度、分层高度和标高、屋檐、雨披、花台、平台、门窗洞口等尺寸或标高。

6. 剖面

6.1 每个单体剖面图不少于2个;

6.2 各层楼地面、室外地坪、女儿墙上皮、花台、踏步、平台、楼梯休息平台、吊顶底皮等应注明标高;

6.3 剖面图与平面图、墙身节点以及结构图应相符,并注意:

6.3.1 各层墙厚尺寸不同时的收分关系;

6.3.2 门窗洞口尺寸;

6.3.3 注意净高的合理性;

7. 门窗、幕墙大样及门窗表

7.1 初步设计阶段幕墙或铝合金门窗顾问公司应介入,协助建筑设计单位完成专业设计;

7.2 门窗数量;门窗、幕墙分格尺寸及开启形式,注意正反窗分类;

7.3 应注明框料材料、颜色;

7.4 玻璃种类、颜色。

8. 外墙大样

8.1 各层楼板及楼面垫层做法,楼地面、屋面做法,外墙保温做法;

8.2 外檐、侧檐、屋脊等的构造;

8.3 立面线角尺寸及做法;

8.4 檐口底标高及坡度斜率;

8.5 各种不同材料交接部位的节点;

8.6 注意滴水及防水措施。

9. 其它细部大样

9.1 注意索引编号与节点编号相符,一般水平尺寸应与轴线发生关系,垂直尺寸应与各层标高发生关系,所有尺寸与标高应与立面图、剖面图一致;

9.2 立面材料拼贴示意图:

9.2.1 小剖面;

9.2.2 细部节点(如:门窗洞口、阳台封口梁、外墙阴/阳角等);

9.2.3 阳台、露台、外廊栏杆大样;女儿墙大样;经常使用的公共楼梯栏杆大样;

9.2.4 外墙格栅、百叶大样;立面构架详图;

9.2.5 空调室外机位节点。

10. 效果图

10.1 总体鸟瞰图(不少于4张,分别为4个不同方向鸟瞰)

10.2 各单体效果图(包括保安岗亭、垃圾站等小型配套建、构筑)(每单体不少于6张,其中至少有2张为鸟瞰角度。如有内院还应补充内院效果图,可根据需要补充局部节点透视;原则上应确保效果图能反映出建筑的各个部位,不留死角,效果图模型尺寸应与初步设计图纸完全一致(包括门窗分割);应在效果图中标注出各种外立面材料;(除需送报批的效果图外,其余效果图不应有配景,以免遮挡建筑细部)

11. 工作模型

(根据合同约定,山地建筑宜制作总体工作模型进行分析)

11.1 总体工作模型

11.1.1 应较真实地反映地形地势及周边环境、建筑高度、形体及建筑群体相互关系;

11.1.2 应反映建筑立面及屋顶形式;

11.1.3 真实的反映道路、广场、停车场。

%2、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含所有单体的设计,包括入口大门、围墙、保安岗亭、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以及其它独立的小型配套建(构)筑,不得漏项;上述小型建筑单体的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等各专业设计;各专业之间应认真协调,图纸须相互校核并会签。

1. 图纸目录

1.1 每次修改的施工图纸及图纸目录应注明日期(每轮图纸修改日期要统一)和版本号,以便新旧图纸查阅、区分;若在底图上直接修改后晒图的,电子文档也应同时更改;若是修改电子文档重新打图的,应及时将原底图替换并销毁;每次出修改图和设计变更,图纸目录应同步更新;设计院应认真做好图纸文档的管理;

1.2 施工图开始前设计院应与我司共同协商图纸文档的管理方式,包括图号,版本号的表示方法,并形成书面文件,严格执行;

1.3 与图纸有关的洽商要注明在哪一版图纸基础上进行的;

2. 建筑设计总说明

2.1 设计总说明中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精确,并随设计的加深不断核算直至最终成果,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屋面找坡应加注做法厚度,并应核算找坡做法中最薄及最厚两点厚度,与结构沟通,计算荷载;

2.3 应有门窗洞边框做法;

2.4 应有墙身防潮做法;

2.5 应有中央空调等主要配套设备的选型说明及预留条件;

2.6 应有电梯(自动扶梯)选型说明(含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轿箱尺寸、有无机房等);

2.7 应有设备、电气管井的封堵做法说明;

2.8 应有建筑图中所设计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钢筋等级说明,并应经结构专业审核确认;

2.9 应有内、外装修材料及做法;

2.10 应有消防道路面做法。

3. 总平面图(出图比例宜为1:500)

3.1 道路平面图应单独出图,并且应与景观专业充分协调;

3.2 当场地高差大于3米的应绘制土方图并计算土方平衡;

3.3 绘制消防道路断面构造、挡土墙、护坡、广场、停车场地面等详图,并应与景观专业充分协调;

3.4 消防车行线及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及场地,防火间距(参照消防批文),日照间距;

3.5 综合汇总地下室出地面的各专业管井(如风口等)的定位尺寸、标高(应有地下室自然透风采光井的设计);

3.6 应表示入口大门、围墙、保安岗亭、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以及其它独立的小型配套建(构)筑的定位尺寸、标高;

3.7 指北针、风玫瑰;

3.8 图例。

4. 各层平面图(出图比例宜为1:100,不应小于1:150)

4.1 注意轴线定位及轴号编写合理、正确;

4.2 应将结构柱网、剪力墙分层套入建筑平面,确保建施图中结构柱网、剪力墙的定位与尺寸与结施完全一致;结构柱、剪力墙截面尺寸变化的楼层平面应单独出图表示;

4.3 尺寸标注应详细、准确,不应遗漏;尺寸定位一般应表示轴线关系尺寸,图纸实际尺寸应与标注尺寸一致,严禁只修改尺寸标注的数值不修改相应图纸;

4.4 板面面层构造厚度大于50mm的应分别标注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结构标高应与结施完全一致;

4.5 对于规范中有要求最小净尺寸要求的部位(如:通道净宽等),应标出净尺寸以及与其相邻的墙、柱尺寸;

4.6 各层平面如有局部变化(如,阳台错位等)应分别出图表示,不应采用局部索引的表示方法;

4.7 房间名称、楼梯编号、门窗编号及标准图索引号、详图索引号等;

4.8 各管沟、管井、烟道、地沟、集水井、检查口、配电盘、消火栓等尺寸定位及雨落管口、溢水口位置;

4.9 各预留孔洞的尺寸及定位;

4.10 注明各层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等;

4.11 一层平面图中明沟、散水、踏步、窗井、院落等的尺寸及排水坡度;指北针、图例;剖切线位置、方向及剖面图图号标注;综合考虑各专业室外设备位置及定位;

4.12 各主要功能房间的空调室内、外机位置及空调板尺寸、定位;表示上下水管位置、室外雨水立管位置;

4.13 平面图中应表示幕墙(含石材、铝板、防腐木等幕墙)的构造厚度,并标注定位尺寸;

4.14 平面采光凹槽内的窗户开启方向应表示(避免开窗冲突);

4.15 屋面注明坡度、水流方向及分水线,天沟、雨水口、雨落管位置;人孔、爬梯定位及选型;

4.16 各层管线综合天花图(应与设备专业的综合管网图一致)。

5. 立面(出图比例宜为1:100,不应小于1:150)

5.1 立面饰面材料标注、分隔线及尺寸;

5.2 空调机位、雨水管等应表示清楚;

5.3 总高度、分层高度、空调隔板、屋檐、雨披、花台、平台、门窗洞口等尺寸或标高;

5.4 立面尺寸标注应详细、准确,不应遗漏;尺寸定位一般应表示与楼层标高的关系尺寸,图纸实际尺寸应与标注尺寸一致,严禁只修改尺寸标注的数值不修改相应图纸;

5.5 如建筑为围合式、半围合式应绘制内庭院立面图(也可结合剖面图绘制);采光槽内应补充局部立面图,表示出窗户洞口的标高关系。

6. 剖面(出图比例不应小于1:100)

6.1 剖面尺寸标注应详细、准确,不应遗漏;尺寸定位一般应表示与楼层标高的关系尺寸,图纸实际尺寸应与标注尺寸一致,严禁只修改尺寸标注的数值不修改相应图纸;

6.2 剖面图应剖切到建筑形体和空间变化较复杂的部位,每个单体剖面图不少于2个;

6.3 建筑专业应与结构专业充分协调,剖面图中的梁高尺寸应与结施一致。对于规范中有要求最小净高要求的部位(如:梯段和楼梯平台净高等),应标出净高尺寸以及与其相关的结构梁、板尺寸;

6.4 剖面图与平面图、立面图、墙身节点以及结构图应相符,并注意:

6.4.1 各层墙厚尺寸不同时的收分关系;

6.4.2 应表示出可见部分,并详细标注尺寸;

6.4.3 注意净高合理性。

7. 厨卫大样(出图比例不应小于1:50)

7.1 卫生间马桶、洗面台、等各洁具及室外排气口的尺寸定位;

7.2 厨房操作台、灶台、吊柜、洗菜池、烟道的位置及煤气管道接入点的定位尺寸;

7.3 各预留孔洞的尺寸及定位;

7.4 排水方向及坡度,立管、地漏的位置(应与给排水施工图一致);

7.5 节点作法索引号。

8. 楼梯大样(出图比例不应小于1:50)

8.1 踏步高、宽尺寸,平台尺寸标高,梯段尺寸;

8.2 梯段及平台的最小净高尺寸,以及与其相关的结构梁、板尺寸;

8.3 栏杆高度及选型(室外公共楼梯栏杆的形式应与立面协调,应出详图表示,不得套用标准图集);

8.4 低窗台护栏的高度及选型;

8.5 踏步及防滑条作法选型。

9. 幕墙、门窗大样及门窗表(出图比例不应小于1:50)

9.1 施工图阶段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的图纸应达到招标图的深度;

9.2 幕墙、各楼层门窗数量及总数;幕墙、门窗分格尺寸及开启形式,注意正反窗分类;

9.3 应注明铝合金框料材料、表面工艺、颜色;

9.4 玻璃种类、颜色;

9.5 石材、铝板、防腐木等板材的规格、厚度、表面工艺、颜色等。

10. 墙身大样(出图比例宜为1:30)

10.1 各外立面典型墙身大样,应从室外散水、明沟画至女儿墙;当标准层墙身完全一样时可用折断线简化表示,但标高信息应完整;

10.2 室外工程、各层楼板及楼面垫层做法、室内地面、屋面、女儿墙、檐口、门窗洞口、雨披阳台等各悬挑构件、各种立面线脚等做法应表示清楚;

10.3 外檐、侧檐、屋脊等的构造、基础管沟等;

10.4 内外墙防潮层做法;

10.5 檐口底标高及坡度斜率;

10.6 钢结构等附属构件的尺寸、标高及其与主体的连接等,图纸深度应达到招标图深度,必要时可由专业顾问公司协助完成;

10.7 吊顶作法应表示并注明标高;

10.8 注意滴水及防水措施。

11. 其它细部大样(出图比例宜为1:20)

11.1 注意索引编号与节点编号相符,一般水平尺寸应与轴线发生关系,垂直尺寸应与各层标高发生关系,所有尺寸与标高应与立面图、剖面图一致。

11.2 立面材料拼贴示意图;

11.3 外墙材料构造做法详图(如干挂构造、材料收口位置节点等)

11.4 墙身大样中没有表示到的小剖面、断面;

11.5 空调机位、屋顶平台等材料铺贴做法;

11.6 细部节点(各外墙材料阴/阳角节点;门窗洞口收边;阳台封口梁收边;外墙管线的隐藏构造;不同材料交接部位及其节点构造;压顶构造等)

11.7 阳台、露台、外廊栏杆大样;女儿墙大样;经常使用的公共楼梯栏杆大样;

11.8 外墙格栅、百叶大样;

11.9 立面构架详图;

11.10 空调室外机位、商业店招节点。

12. 效果图

须根据各专业施工图纸的实际情况重新制作效果图,并与方案阶段的效果图进行比对,以确保项目最终实施效果符合方案设计的要求;效果图数量及内容的要求同初步设计。

13. 其他

应单独列出所有在施工图中选用的标准图集清单(含图集名称、图集号、使用部位等),并将施工图中索引的该页图集复印、整理成图集汇编,供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时查阅。

第2条 结构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

%2、 初步设计

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和结构布置图;

2. 设计说明书:

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和设防类别;

2.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处理方案及基础形式、基础埋置深度及持力层名称;若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特殊抗抗震要求(隔震或消能减震等)。

2.3 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

2.4 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5 地下室的结构做法和防水等级;当有人防地下室时说明人防的抗力等级;

2.6 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结构处理;

2.7 主要结构构件材料的选用;

2.8 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结构特征参数和采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模型;

2.9 施工特殊要求;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 提出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4. 设计图纸(根据发包人要求)

4.1 标准层、特殊楼层及结构转换层平面结构布置图,注明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条件许可时提供基础平面图;

4.2 特殊结构部位的构造简图;

4.3 结构缝的平面布置。

5. 计算书:包括荷载设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内容。

%2、 施工图设计

结构专业的施工图中的柱网、剪力墙的定位与尺寸,各预留孔洞的定位与尺寸,板面结构标高,外立面构件(含钢结构)的定位与尺寸,与建筑有关的节点构造大样尺寸应与建施图完全一致。

1. 结构设计总说明:

1.1 简要说明有关地基概况,基础形式,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

1.2 采用的设计荷载,包含风荷载、雪荷载、楼屋面允许使用荷载、特殊部位的最大使用荷载标准值;

1.3 结构采用的材料(混凝土、钢筋、砌体、砂浆)型号及强度要求;

1.4 结构抗震构造节点所采用的图集号或构造图(板、梁、柱、墙);

1.5 砌体构造节点、构造柱及水平拉梁的构造;

1.6 在施工期间存有上浮可能时,应提出抗浮措施;有地下室的建筑要注明地下室外墙土体的回填时间;

1.7 注明沉降观察点的位置和做法;

1.8 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2. 基础平面图

2.1 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基础开挖线示意;

2.2 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无地下室时±0.000标高以下的预留孔与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2.3 当为复合地基且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主体设计方应明确提出对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值的控制要求;

3. 结构平面图

3.1 应绘出梁,柱位置及定位,结构板面标高,不同标高的板用不同的阴影线表示;

3.2 高低差大于50mm的应有剖面构造大样;

3.3 各细部构造大样的引用位置及大样编号;

3.4 应绘出抗震构造柱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

3.5 空调板尺寸、位置;

3.6 变形缝、后浇带、加强带的尺寸、位置;

3.7 有预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需放大另绘;

3.8 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当屋面上有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女儿墙或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电梯机房顶层屋面应核对电梯吊钩梁位置及吊钩荷载。

4. 梁配筋图

4.1 标注各梁配筋,核对反梁处的梁顶标高与建筑的关系;

4.2 核芯筒或剪力墙的连梁应满足相应的规范构造要求。

5. 墙、柱配筋图

5.1 剪力墙配筋图的暗柱应有配筋大样,电梯井道的暗梁及柱应与电梯土建预埋件的条件图位置核对。

6. 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

6.1 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

6.2 对复杂的配筋大样应画出钢筋大样及锚固要求;

6.3 楼梯大样图中的标高需核对与建筑楼梯标高的对应关系;中间平台下楼梯入口处梁底净高需核对是否满足人行要求;

6.4 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增绘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

6.5 采用平法设计时,对节点构造应明确所采用的编号。

7. 其他图纸

7.1 配合建筑外墙大样的外墙做法;

7.2 底层隔墙、院墙基础及构造,预防开裂,加固的措施;

8. 建筑幕墙的结构设计文件

8.1 当建筑幕墙的结构设计由有设计资质的幕墙公司按建筑设计要求承担设计时,主体结构设计人员应复核幕墙与相连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8.2 幕墙防火构造及布置;

8.3 幕墙性能等级的检测标准及现场验收试验标准。

9. 钢结构

9.1 钢结构设计制图分为钢结构设计图和钢结构施工详图两阶段;

9.2 钢结构设计图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图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编制钢结构施工详图的要求;钢结构施工详图(即加工制作图)一般应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完成,也可由具有该项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但主体结构设计人员应审查加工制作图是否符合钢结构设计图的要求以及施工的安全性,并在加工制作前对加工制作图予以确认;

9.3 钢结构设计图

9.3.1 设计说明:设计依据、荷载资料、项门类别、工程概况、所用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份要求)及连接件的型号、规格、焊缝质量等级、防腐及防火措施;

9.3.2 基础平面及详图应表达钢柱与下部混凝土构件的连结构造详图;

9.3.3 结构平面(包括各层楼面、屋面)布置图应注明定位关系,标高,构件(可用单线绘制)的位置及编号、节点详图索引号等;必要时应绘制檩条,墙梁布置图和关键剖面图;空间网架应绘制上、下弦杆和关键剖面图;

9.3.4 构件与节点详图应注明构件钢材牌号、尺寸、规格、加劲肋做法,连接节点详图,施工、安装要求;出格构式梁、柱、支撑应绘出平、剖面(必要时加立面)、与定位尺寸、总尺寸、分尺寸、注明单构件型号、规格,组装节点和其他构件连接详图;

9.3.5 钢结构施工详图根据钢结构设计图编制组成结构构件的每个零件的放大图,标准细部尺寸、材质要求、加工精度、工艺流程要求、焊缝质量等级等,宜对零件进行编号;并考虑运输和安装能力确定构件的分段和拼装节点;

9.3.6 防腐涂装要求:应明确腐蚀环境等级、防腐设计年限、表面预处理等级、涂装配套体系及分层厚度。

10. 结构计算书

10.1 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结构计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10.2 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和结果输出应整理成册;

10.3 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第3条 电气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

1、 方案设计

1. 设计说明书:

1.1 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1.2 变、配电系统

1.2.1 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

1.2.2 负荷估算;

1.2.3 电源:根据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数量、容量、电压等级。

1.2.4 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

1.3 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及应急电源型式。

1.4 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

2、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书:

1.1 设计依据

1.2 设计范围

1.2.1 应包含变电所设计。

1.3 变、配电系统

1.3.1 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

1.3.2 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

1.3.3 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

1.3.4 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

1.3.5 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1.3.6 电能计量装置: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发包人内部核算要求。

1.4 配电系统

1.4.1 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负荷容量和性质;对重要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及其他负荷的供电措施;

1.4.2 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4.3 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2. 设计图纸

2.1 供电总平面图:与市政的各种强弱电接口应符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布置,并应符合当地电业、电信、广电等部门的要求。

2.2 变、配电站系统

2.2.1 高、低压供电系统图

2.2.2 平面布置图

2.2.3 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

2.3 配电系统: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竖向干线系统图。

2.4 平面图:

2.4.1 根据设备选型,确定设备房平面布置;

2.4.2 管道井的布置尺寸;

2.4.3 电表间的布置尺寸;

2.4.4 地下室设备、管道的布置不应影响车道及车位的使用,标准层设备、管道的布置不应影响人行及入户门使用。

2.5 火灾自动报警及弱电系统图

3. 主要设备表

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4. 设计计算书

4.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4.2 变压器选型计算;

4.3 电缆选型计算;

4.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4.5 防雷类别计算及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

3、 施工图设计

应合理设计各管线的位置、标高,不应出现冲突现象,应特别注意地下室、架空、门厅、电梯厅、走道、办公等场所。各设备专业管线应由给排水专业牵头进行管线综合,不同专业管线及交叉点应注明标高,并提供经各专业(含建筑、结构、设备)会签后的综合管网图及节点大样图。各设备专业的管线、管井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净宽、净高且应满足公共空间室内装修的品质要求。

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2. 施工图设计说明

2.1 工程设计概况;

2.2 主要材料(管线)、设备选型说明。

3. 设计图纸

3.1 供电总平面图:应根据各专业管线图纸,由给排水专业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后,提供准确的供电总平面图。

3.2 变、配电站

3.2.1 高、低压配电系统图

3.2.2 变配电房平、剖面图

3.2.3 竖向供电系统图

3.3 电力、照明

3.3.1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断路器等元器件、管、线按通用型号或是发包人要求的品牌型号设计。

3.3.2 配电平面图:应标注各回路对应的箱体及出线编号。

3.3.3 照明平面图:应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相别、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

3.3.4 应根据设备布置提供电气竖井大样图。

3.3.5 各种风机、水泵等设备的二次控制原理图纸应提供完整。

3.4 火灾自动报警

3.4.1 系统图应明确各种设备具体接线方式方法;

3.4.2 平面图应包括所有报警设备。

3.4.3 应根据设备布置提供电气竖井大样图。

3.5 电视、电话、智能化系统

3.5.1 根据发包人要求配置系统;

3.5.2 按专业出平面图。

4. 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5. 计算书

5.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5.2 变压器选型计算;

5.3 电缆选型计算;

5.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5.5 防雷类别计算及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

第4条 给水排水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

1、 方案设计

给水排水设计说明。

1. 给水

1.1 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

1.2 用水量及耗热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和设计小时热水量,消防用水量(用水量标准、一次灭火用水量);

1.3 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

1.4 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供水方式;

1.5 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系统供应力式;

1.6 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水量及处理方法;

1.7 循环冷却水:重复用水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减排措施;

1.8 饮用净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

2. 排水

2.1 排水体制,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2 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现期参数等;

2.3 排水系统说明及综合利用;

2.4 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2、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书。

1.1 设计依据。

1.2 工程概况:

1.3 设计范围:应包括室内外给排水设计。

1.4 建筑室外给水设计。

1.4.1 水源:项目取水源点应符合项目周边现有市政管网;

1.4.2 用水量: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景、半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1.4.3 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及设备控制方法;

1.4.4 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法等;

1.4.5 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设计参数、工艺流程及处理设施、设备选型,并宜绘制水量平衡图;

1.4.6 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1.5 建筑室外排水设计。

1.5.1 现有排水条件简介;

1.5.2 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污水、雨水的分流制或合流制)、排水出路;

1.5.3 说明生产、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量;

1.5.4 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雨水排水量等;

1.5.5 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1.6 建筑室内给水排水设计。

1.6.1 水源: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

1.6.2 说明各种用水量定额、用水单位数,使用时数、小时变化系数、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1.6.3 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选择和给水方式,分质、分压、分区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计量方式,设备控制方法,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材质,设备选型、防水质污染、保温、防结露和防腐蚀等措施;

1.6.4 消防系统:分别对各类消防系统的设计原则和依据、计算标准、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叙述;

1.6.5 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工艺流程、设计参数及处理设施、设备选型,并宜绘制水量平衡图;

1.6.6 排水系统:说明排水系统选择、生活和生产污(废)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条件;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统选择及室外排放条件,采用的降雨强度和重现期:

1.6.7 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2. 设计图纸。

2.1 建筑室外给水排水总平面图:与市政的给排水接口应符合项目周边市政管网布置,并应符合当地供水、排水、市政等部门的要求

2.2 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平面图和系统原理图。

2.2.1 应绘制给水排水底层(首层)、地下室底层、标准层、管道和设备复杂层的平面布置图,标出室内外引入管和排出管位置、管径等;

2.2.2 应绘制机房平面设备和管道布置图;

2.2.3 应绘制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各类消防系统、中水系统等系统原理图,标注于管管径、设备设置标高、水池(箱)底标高、建筑楼层编号从层面标高;

2.2.4 地下室集水坑、设备、管道的布置不应影响车道及车位的使用,标准层设备、管道的布置不应影响人行及入户门使用。

3. 主要设备器材表。列出主要设备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使用运转说明(宜按子项分别列出)。

4. 计算书。

4.1 各类用水量和排水量计算;

4.2 中水水量平衡计算;

4.3 有关的水力计算及热力计算;

4.4 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

3、 施工图设计

应合理设计各管线的位置、标高,不应出现冲突现象,应特别注意地下室、架空、门厅、电梯厅、走道、办公等场所。给排水专业应牵头对各设备专业管线进行管线综合,不同专业管线及交叉点应注明标高,并提供经各专业(含建筑、结构、设备)会签后的综合管网图及节点大样图。各设备专业的管线、管井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净宽、净高且应满足公共空间室内装修的品质要求。

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2. 设计总说明。

2.1 设计总说明。

2.1.1 设计依据简述。

2.1.2 工程概况。

2.1.3 设计范围。

2.1.4 给排水系统概况。主要的技术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小时热水用水量及耗热捷、循环冷却水且,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及消防总用水量等。

2.1.5 主要设备、管材,阀门等的选型说明。

2.1.6 说明管道敷设、设备、管道基础,管道支吊架及支座(滑动、固定),管道支墩、管道伸缩器,管道、设备的防腐蚀、防冻和防结露、保温,系统工作压力,管道、设备的试压和冲洗等。

2.2 图例。

3. 建筑室外给水排水总平面图:应根据各专业管线图纸,由给排水专业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后,提供准确的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

4. 室外排水管道纵断而图。

4.1 排水管道绘制高程表;

4.2 对地形复杂的排水管道以及管道交叉较多的给排水管道,宜绘制管道纵断面图。

5. 水泵房平面,剖面图。

5.1 平面图:根据供水部门相关审批意见(如二次供水审核意见),提供水泵房平面图。

5.2 剖面图。

6. 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详图。

7. 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图纸。

7.1 平面图。

7.1.1 给水排水、消防给水、中水管道各层的平面,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编号;

7.1.2 给水排水、消防给水、中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管道穿剪力墙处定位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尺寸及其他必要的定位尺寸;

7.1.3 管道井大样图及卫生间大样图。

7.2 系统图。

7.2.1 给水、排水、消防、中水系统轴测图。

7.2.2 给水、排水、消防、中水展开系统原理图。

7.2.3 卫生间管道应绘制轴测图或展开系统原理图。

8. 主要设备器材表。主要址备、器材可在首页或相关图上列表表示,并标明名称、性能参数,汁数单位、数量、备注使用运转说明。

9. 计算书。

9.1 各类用水量和排水量计算;

9.2 中水水量平衡计算;

9.3 有关的水力计算及热力计算;

9.4 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

第5条 通风与空调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

1、 方案设计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及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范围;

2. 空气调节的室内设计参数及设计标准;

3. 冷负荷的估算数据;

4. 空气调节的冷源选择及其参数;

5. 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方式;

6. 通风系统简述;

7. 防排烟系统及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简述;

8. 节能设计要点;

9. 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

2、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书。

1.1 设计依据。

1.2 工程概况。

1.3 设计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与有关专业的设计分工。

1.4 设计计算参数

1.4.1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1.4.2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1.5 空调。

1.5.1 空凋冷负荷;

1.5.2 空调系统冷源及冷媒选择,冷水、冷却水参数;

1.5.3 空调系统冷源供给方式及参数;

1.5.4 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凋风系统简述,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

1.5.5 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和水系统制式,系统平衡、调节手段;

1.5.6 监测与控制简述;

1.5.7 管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

1.6 通风。

1.6.1 设置通风的区域及通风系统形式;

1.6.2 通风量或换气次数;

1.6.3 通风系统设备选择和风量平衡。

1.7 防排烟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7.1 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

1.7.2 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

1.7.3 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

1.7.4 控制方式简述;

1.7.5 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8 节能设计。按节能设计要求采用的各项节能措施。

2. 设备表: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性能参数、数量等。

3. 设计图纸。

3.1 通风与空气调节初步设计图纸一般包括图例、系统流程图、主要平面图;

3.2 系统流程图包括冷热源系统、空调水系统、通风及空调风路系统、防排烟等系统的流程;

3.3 通风、空凋、防排烟平面图;

3.4 冷源机房平面图。

3.5 地下室设备、管道的布置不应影响车道及车位的使用,标准层设备、管道的布置不应影响人行及入户门使用。

3.6 计算书:冷负荷、风量、空调冷水量、冷却水量及主要设备的选择。

3、 施工图设计

应合理设计各管线的位置、标高,不应出现冲突现象,应特别注意地下室、架空、门厅、电梯厅、走道、办公等场所。各设备专业管线应由给排水专业牵头进行管线综合,不同专业管线及交叉点应注明标高,并提供经各专业(含建筑、结构、设备)会签后的综合管网图及节点大样图。各设备专业的管线、管井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净宽、净高且应满足公共空间室内装修的品质要求。

1.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2. 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2.1 设计说明。

2.1.1 工程概况;

2.1.2 设计依据;

2.1.3 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

2.1.4 冷源设置情况,冷媒及冷却水参数,空调冷负荷、折合冷量指标,系统水处理方式、补水定压方式、定比值等。

2.1.5 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及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

2.1.6 通风系统形式,通风量或换气次数,通风系统风量平衡等;

2.1.7 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风量确定、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2.1.8 设备降噪、减振要求,管道和风道减振做法要求,废气排放处理等环保措施;

2.2 施工说明。施工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2.2.1 设计中使用的管道、风道、保温等材料选型及做法;

2.2.2 设备表和图例没有列出或没有标明性能参数的仪表、管道附件等的选型;

2.2.3 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

2.2.4 图中尺寸、标高的标注方法;

2.2.5 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大型设备安装要求;

2.2.6 采用的标准图集、施工及验收依据。

2.3 图例。

3. 设备表,施工图阶段性能参数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4. 平面图。

4.1 通风、空调、防排烟风道平面用双线绘出风道,标注风道尺寸、主要风道定位尺寸,标高及风口尺寸.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标注风口设计风量。

4.2 风道平面应表示出防火分区,排烟风道平面还应表示出防烟分区。

5.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

5.1 根据确定的设备选型提供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注明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

5.2 绘出连接设备的风道、管道及走向。

6. 系统图、立管或竖风道图。

6.1 立管图;

6.2 系统流程图;

6.3 自动监控原理图;

6.4 防排烟系统示意或喉风道图。

7. 通风、空调剖面图和详图。

7.1 复杂的部位剖向图或局部剖面。

7.2 风道,管道、设备等与建筑梁、板、柱坟地面的尺寸关系;

7.3 各种设备、零部件施工安装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的图名图号。

8. 室外管网设计:应根据各专业管线图纸,由给排水专业牵头进行管线综合后,提供准确的室外管网图。

9. 计算书。

9.1 通风、防排烟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9.1.1 通风、防排烟风量计算;

9.1.2 通风、防排烟系统阻力计算;

9.1.3 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选型计算。

9.2 空调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9.2.1 空调冷热负荷计算(冷负荷按逐项逐时计算);

9.2.2 空调系统末端设备及附件(包括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变制冷剂流量室内机、变风量末端装置、空气热回收装置、消声器等)的选择计算;

9.2.3 空调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水力计算;

9.2.4 风系统阻力计算;

9.2.5 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

9.2.6 空调系统的冷(热)水机组、冷(热)水泵、冷却水泵、定压补水设备、冷却塔、水箱、水池等设备的选择计算。


附件6

《技术保证措施》
本《技术保证措施》是为了明确设计单位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我司工程项目的实施与技术管理,我司依此审核、执行设计合同的相关奖惩条例。

第1条 建筑专业设计要求

1.%2 计容面积较规划指标减少超过0.2%(发包人和政府规划部门主动降容除外),或房屋面积预测面积较计容面积减少超过0.2%的(由当地规范原因引起且设计人提前与发包人单位确认过的除外),各处罚伍万元,以上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2.%2 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要求。

第2条 结构专业设计要求

1.%2 在设计过程中、在不同设计阶段结构计算完成后应向发包人提交以下计算成果,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设计依据、结构计算总信息表、荷载取值、楼地面(含地下室)、屋面荷载计算资料、地基基础计算资料、每层梁墙柱配筋简图、每层板配筋简图、柱轴压比图、柱底内力图等,同时设计人应提供单体的结构建模、结构计算电子文件。

2.%2 结构施工图正式出图前和出图后向发包人提交两次相应图纸电子文件。

3.%2 厂方或施工方所出的钢结构深化图应由主体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审核并予以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技术章(非出图章)。其余各专项设计的专项设计图纸,与主体结构相关部分应由主体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审核并予以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技术章(非出图章)。

4.%2 所有工程技术联络单原则上以不耽误现场进度为回复时间控制节点,最迟在签收工程技术联络单后两日内回复。

第三条 设备专业设计要求

1.%2 在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以下各项内容均应事先与发包人共同协商,并获得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继续下一步的工作。

(1) 电气负荷、给水用水量和排水流量的计算书。

(2) 电气主结线方案的确定。

(3) 电缆敷设方案的确定。

(4) 强弱电预埋管材、给排水管材的选择。

(5) 二次供水方案对比分析。

(6) 强弱电主要设备,如变压器、开关、消防报警设备、智能化设备的选型和布置方案;户内配电箱、弱电箱、强弱电插座的布置方案。

(7) 燃气竖向管道的位置及入户位置。

(8) 所有的预留预埋应提供各专业的会签证明文件。

第四条 服务承诺:

%1.


4.1 方案阶段: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设计方案,确保每轮修改均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4.2 施工图阶段:精确计算、精心设计、保质保量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造价;应在施工图报审前4天提供施工图白图,作为我司图纸质量抽查的依据。

4.3 施工配合:相关设计人员做到随叫随到,一般简单设计修改变更24小时内答复,较复杂设计修改变更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应完整的出新版图,招标图中不宜有设计变更;所有工程技术联络单原则上以不耽误现场进度为回复时间控制节点,最迟在签收工程技术联络单后两日内回复。

4.4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的竣工图,设计人应予以配合。
说明: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数据表》是招标人在《合同条款》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细化,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本表所列内容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数据表的内容为准。本表数据由招标人在《专用本》中填入。

6、 本项目原定的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5日10时15分00秒”。

7、 本项目原定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 年12 月18日10时15 分 00 秒”,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投标人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8、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12月01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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