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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
项目代码:2304-331127-04-01-956870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大赤坑流域中游澄照乡双港村附近,涉及行政村为东升村和际头村,红线东侧为G235国道;水库坝址位于小溪支流大赤坑、双港村下游约50m处,毗邻景宁特色产业平台。
建设内容: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供水工程、新开泄洪渠工程、道路工程等,总用地68.7770公顷。其中,双港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供水放空洞、库区挖库增容、电站及管理房等组成;供水工程由加压泵站及管道等建筑物组成。新建双港水库,拟建坝址位于双港村下游约50m,毗邻景宁特色产业平台,为小(1)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约39.7km2,水库总库容802万m3,兴利库容约531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35m。水库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
主要工程布置及规模:拦河坝:拦河坝坝址位于双港村下游约50m处,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长371.00m,最大坝高69.0m,坝顶宽8m,坝顶高程443.00m。溢洪洞:位于左岸,为露顶式平面钢闸门控制的开敞式溢洪洞,由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等组成,控制段长22.00m,上游渠底高程428.00m,设3孔泄洪闸,每孔净宽5.0m,总净宽15.0m。供水放空洞:位于左岸,由导流洞改建而成,洞长285.61m,由进水口、隧洞段、洞内明钢管段等部分组成。库区:水库扩容区域集中于大坝上游350m~550m范围内,开挖底高程404.0m。一级电站(结合供水泵站):位于大坝下游新开泄洪渠头部,距离新建双港水库约100m,电站厂区由发电厂主厂房、供水泵站主厂房、副厂房、尾水渠、进厂公路等组成,电站型式为地面引水式,厂区地坪高程为410.00m;发电机组装机容量640kW,配套生态机组装机容量50kW。二级电站:于泄洪渠出口桩号1+489.00m处复建大赤垟电站,电站装机容量940kW,引水钢管进口位于泄洪渠桩号1+315.83m处,进水口中心线高程387.40m,通过DN1200压力钢管引水至下游电站厂房,引水钢管长度约140m。供水工程:管线从供水泵站接出,按水厂供水规模确定引水总规模为23000t/d,管道沿道路敷设至水厂,引水管道总长约1640m。泄洪渠工程:大坝下游新开泄洪渠,总长度约1.52km,首端位于拦河坝下游,接一级电站尾水渠,末端位于现状澄照污水处理厂下游约100m处,与现状河道大赤坑衔接。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四条,包含下游新开泄洪渠左岸防汛道路,全长2.2km;库区左岸防汛道路,路线长度约0.9km;库区右岸上坝道路,长度约0.75km,其中约0.65km利用现状道路;库区右岸设出行便道,全长约1.08km。
建设工期:48个月
总投资:114880万元
工程布置图见图1。
图1  工程布置示意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位置关系
最近距离(m)
经度(E)
纬度(N)
环境空气
溪下村
119.35425
27.55046
居民
~10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二级电站北侧
1115
叶源村
119.36551
27.551396
居民
~60人
二级电站东北侧
2300
东畔村
119.36249
27.54515
居民
~15人
二级电站东北侧
1250
景宁澄照学校
119.36428
27.54520
学校
~1000人
二级电站东北侧
1600
规划学校用地
119.365018
27.545715
学校
/
二级电站东北侧
1800
景宁县福利中心
119.36094
27.54472
其他
~150人
二级电站东北侧
820
澄照卫生院
119.364983
27.543688
医院
~200人
二级电站东侧
1750
创业园小区(含待建部分)
119.36277
27.54314
居民
~3000人
二级电站东侧及东北侧、一级电站东北侧
1000
四格区块规划居住用地
119.370154
27.545916
居民
/
二级电站东北侧
1500
石瓦垄
119.36595
27.53417
居民
~50人
一级电站东侧
1450
米岩山村
119.37187
27.53387
居民
~150人
一级电站东侧
2000
小东岱村
119.35522
27.52163
居民
~30人
一级电站南侧
1750
朱排村
119.34503
27.54008
居民
~15人
二级电站西南侧
1650
溪下坑
119.34425
27.55054
居民
~10人
二级电站西北侧
2000
声环境
工程一级电站(含供水泵站)、二级电站、管理用房及引水管线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
双港水库及引水管线(待建)
水库
供水水质不受影响
地表水II类区
本项目
/
双港水库建成后将作为饮用水源地,具体保护范围按照划定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执行。

 
 
根据调查,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无规模化的鱼类“三场”、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重要保护鱼类、古树名木等,周边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重要的野生动物,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周边重要野生动物调查结果表
序号
物种名称
(中文名/拉丁名)
保护级别
濒危等级
特有种
(是/否)
分布区域
资料来源
工程占用情况
(是/否)
分布点
1
红尾伯劳
(Lanius cristatus)
浙江省级
无危

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
走访调查

T1施工范围外500m
2
星头啄木鸟
(Picoides canicapillus)
浙江省级
无危

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
走访调查

T1施工范围外500m
3
戴胜(Upupa epops)
浙江省级
无危

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
走访调查

T2施工范围外500m
4
尖吻蝮
(Deinagkistrodon acutus)
浙江省级
濒危

海拔400-700米的常绿和落叶混交林
文献记录

T3施工范围外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采取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均可做到综合利用。此外,项目施工营地须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只要施工区污废水处理设施的防渗措施落实到位,则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开挖过程视开挖深度设置防渗帷幕、固结灌浆等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且较深开挖面积总体很小、施工时间不长,故对区域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营运期:营运期管理区设置化粪池,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的防渗措施应落实到位,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水库形成后,库内大体积水体流速慢,滞留时间长,有利于悬浮物的沉降,可使水体的浊度、色度降低;但库内水流流速小,降低了水、气界面交换的速率和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能力,因此复氧能力减弱,使得水库水体自净能力比河流弱;库内水流流速小,透明度增大,利于藻类光合作用,可能因藻类大量生长而导致富营养化,但由于水库上游基本无污染点源,水库形成后不会出现有机污染。
 
2、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任务是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水库削减洪峰作用明显,有利于减轻下游区域的防洪压力,具有较好的蓄丰补枯效果;下游河道径流较建库前会有变化,通过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可将此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水库蓄水后,上下层水的交换情况与原有的河道变化较大,对水库内水体的水温产生影响,下泄水温也将与现状河道有所差异,下泄水经泄洪渠较长距离输送后方汇入现状大赤坑,且水库下游泄洪渠周边无农作物灌溉,故工程水温不会对区域农作物产生影响,同时通过设置分层取水后,可大大缩短下泄低温水的影响距离;此外工程在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已结合区域水文调查资料,考虑了较为合理的库容、蓄水水位等。
根据工程地勘资料,工程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无统一的地下水位,季节性动态变化大,径流条件较差,主要受松散岩类孔隙水及大气降水补给;工程各类建构筑物结合区域地质情况采取了必要的防渗措施,且工程配套了地下水位监测设备,定期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因此工程区域地下水位不会因工程建设引起显著变化。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机械尾气、少量沥青摊铺烟气等通过采取相关措施(主要为:材料临时堆场要避开风口,以减少风力扬尘;尽量采用湿式作业;要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车辆行驶路面及施工场地勤洒水;混凝料拌合采用集中拌合方式,拌合站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敏感点上风向;沥青摊铺避开风向针对居民区的时段)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待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气的影响也立即消除。
营运期:营运期管理区职工食堂需配套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及施工作业场所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无规律的特点,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营运期泵站、电站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机电设备;在泵站、机房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后,泵站及电站运行噪声较低,不会对周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库区道路作为库区配套工程,非城区交通干线,来往车辆主要为库区管理人员车辆,交通噪声具有不规则、持续时间短的特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自身回填,剩余部分用于景宁特色产业平台一期项目工程填方;施工期废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往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及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置。因此,项目各类固废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硬化,加强施工物料的防流失和污水处理池防渗,以及机械设备的检修和正确使用,施工期对浅表层土壤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本项目建成后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根据调查,区域土壤环境现状不存在盐化、酸化、碱化现象,目前大赤坑流域地表水pH值在正常范围内,因此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对同类型水电工程调查,本项目建成后周边土壤不会发生盐渍化、酸化或碱化现象。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各类占地将破坏施工区生态环境,破坏部分动物的栖息地,造成动物的迁移,各类机械运行噪声和人为活动也将对区域动物产生干扰;工程所在溪流规模较小、坡降较大,鱼类资源相对较少,未发现有珍稀保护鱼类和具规模的“三场”分布,工程施工对工程区域水生生态影响较小;工程开挖、临时占地等将扰动原地貌,破坏植被,损坏部分水土保持措施设施,增加水土流失强度,施工规划考虑所需土料、石料尽可能利用工程开挖料,减少土石方开挖,一定程度上减轻水土流失的影响。
运营期:工程水库淹没和永久占地将改变土地的利用类型,减少原有陆生植被类型,随着水库蓄水淹没,库区生态景观也随之发生变化,主要体现为林地、耕地景观将缩小,水体景观将增加,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生态防护和景观恢复等措施,工程影响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会逐渐减少。同时由于大坝拦蓄成库,将破坏原有河流的生态连续体系,改变河道原来的自然水域环境,进而会影响到鱼类的生命活动;但库区较天然浮游生物将增多,且根据不同水温呈不同种类分布,增加了浮游生物的结构;由于工程建设所涉及河段的底栖动物在其它地区相似的环境中亦有分布,且库区成型后,泥沙淤积增多,对底栖生物创造了一定的生长环境,故工程建设对区域内底栖动物的影响不大;针对库区及下游河道的水生生态影响,通过保障下泄生态流量、分层取水、增殖放流等保护措施,区域水生态环境将往好的方向发展。
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治措施,可大大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控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风险影响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机具、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工程用水,其它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料场选址应离开河岸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对水体的污染。②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如进行场地的洒水降尘或进行混凝土搅拌,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当地的水质污染影响问题。③基坑废水、隧洞废水经过收集、沉淀后通过集水池内的水泵排出,排出后可回用于陆地工区的生产或洒水抑尘;为了保证其上层清液中悬浮物和pH浓度不影响处理效果,在抽水时控制水泵的深度,保持水泵在上层清液部分;控制投药量,保证出水水质。④大坝等施工设置围堰,阻挡上游来水,减少施工扰动区水体悬浮物影响。⑤项目施工营地须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营运期:管理区设置化粪池,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水库水质保护措施
①水库蓄水前进行库底清理。②蓄水期需对库内的枯枝落叶进行定期打捞和清理,加强监测水库水质情况。③加强库周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库周植被,涵养水源,保证库区水质良好。④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丽水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划定保护区并设置相应标识标牌。⑤加强渔政管理,在流域范围内强化渔政执法。
3、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①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商品沥青;材料临时堆场要避开风口,以减少风力扬尘;尽量采用湿式作业。②在施工过程中,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并对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同时,应采用封闭运输车辆。③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应优先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应满足标准要求。④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应实行密闭式运输;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营运期:管理区配备相应的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营运期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机电设备。②在机房、库区道路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起到减少噪声和美化环境的效果。
5、固体废物
遵循对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土石方部分用于自身回填,剩余部分用于景宁特色产业平台一期项目工程填方;施工期废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往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及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硬化,加强施工物料的防流失和污废水处理池防渗措施。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③水库内放养一些草、鲫、鲢等以浮游生物为食的鱼类,防止水库富营养化;加强库区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保护库周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7、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尽量减少对陆生脊椎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施工中避免破坏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洞穴、窝巢等。②根据动物的生物节律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施工爆破期尽量避免动物繁殖的春季,同时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正午等动物休憩时间开山放炮,运输过程中尽可能不鸣笛,减少对动物的惊扰。③施工场地平整及水库库底清理前,采取鸣笛敲鼓等办法驱逐野生动物,保证其顺利迁移。④水库蓄水尽量避开两栖爬行及兽类的冬眠期,避免对冬眠期间的动物个体造成直接伤亡。⑤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⑥注意离水体较近的工程施工对水体产生的扰动,大范围施工或高强度施工,尽量避开4~6月鱼类的产卵繁殖时间,减少对鱼类活动的影响。
营运期:①在工程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②应定期对流域水质、水生生物进行监测,研究优势种和关键种的生长繁殖与水环境因子(如水位、流速、水温等)之间的关系,更加准确地掌握引水工程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③加强渔政管理,在流域范围内强化渔政执法。④保证下泄生态流量,确保下游生态系统能得以重建;并通过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
8、环境风险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汛期应做好各项防范预案和安全措施。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③加强爆破器材日常管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④应加强施工污废水的处理和管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加工系统和系统等各施工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废水的产生,待环保设施恢复正常后才可进行施工。⑤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和爆破的相关报批制度,严禁施工人员私自野外用火。⑥为确保大坝安全,工程需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实行施工监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在工程运营期间,要加强大坝的安全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程等实施细则,保证水库安全运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位于大赤坑流域中游澄照乡双港村附近,建成后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项目的建成可有效保障澄照副城大赤坑沿线防洪能力,以及周边区域优质用水;并提高大赤坑流域枯水期流量,改善河流水生态;同时配套电站的建设,可合理开发当地的水能资源,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实施符合《景宁畲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能够满足环评审批原则及要求。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工程环境影响分析,工程实施对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等环境要素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或弥补,其环境影响可以承受;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综上,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生态修复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5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环评单位: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路498号2幢605室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13777838629
环保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15号
联系电话:0578-5093727
十、其他情况说明
公众在公示期间,若对本报告或项目本身存在意见和建议,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篇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8月28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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