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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流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RHGC(QL)01号
本项目于2024年05月11日10∶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17幢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津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2)
工期:150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需于10月底之前完成。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福泽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远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1日 至 05月 14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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