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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167
二、项目名称: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合瓦路149号上城国际新城铂爵宫办409、410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一、服务需求:
(一)采购范围:
1、保洁服务
1.1 公共区域保洁:校园内除学生宿舍之外室外道路、场地(篮球场和足球场等运动场地)、 绿地、花园景观区域、智能制造中心、车辆工程中心、培训大楼、周转房等周围环境保洁以 及运动场、停车场等保洁工作。
1.2 室内保洁:学生宿舍及连廊处公共浴室、洗衣间、茶水房等校内建筑的楼梯、
走道、洗手间、玻璃窗、墙石、地砖等保洁工作,值班室保洁工作(以上不包括学生宿舍、教室、实训室及教职工办公室等房屋内的保洁);办公楼各会议室室内保洁。
1.3 垃圾清运:校园内所有垃圾箱的垃圾清运到校内指定垃圾中转站。
2、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2.1 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舍楼的日常管理工作(6 层建筑居多,服务期内学院后续宿舍楼 建成后增加的管理宿舍楼经双方协商确定 )。
3、用工人数:22 人
岗位
人数
岗位简要说明
备注
项目经理
1
具有非居住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60岁。
 
宿管
10
具备管理宿舍工作相应经验及能力,工作范围男女生宿舍楼,男性年龄不超过60 岁,女性不超过 55 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责任心强,女性为主.含西校区4人。
保洁工(含保洁主管1人)
7
具备熟练操作清洁设备、熟练清洁操作流程能力,男性年龄不超过60 岁,女性不超过 55 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保洁范围:男女生宿舍楼、实训楼、周转房、教学楼 ,产教融合大楼。
学院家属工2人优先使用,含西校区2人。
保安(含安保主管1人)
4
保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班时间必须穿着保安制服,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夜间不定期巡视校园。
校本部

4、工作时间:宿舍及院内日常保洁为十二个月,每年 2 月寒假和 7 月、8 月暑假(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无学生居住宿舍、无人员办公学习的教学场所要求合理安排人员上岗, 每周至少保洁三次,行政办公楼每日保洁之外,其余月份要求每周一到周日全天保洁(如寒暑假期间遇学院重大节日及活动,要求随时全员上班保洁);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日常管理为12 个月,全天 24 小时值班制。
5、现场勘察:供应商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为壹年总费用:应包含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依法应缴纳的生育、意外等保险、上下班交通、服装、通信工具、清洁消毒剂、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垃圾袋及完成该项目所需清洁车、扫地机、洒水车等必须工具;垃圾桶日常清洗费;服务企业办公费;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一切税费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1930 元/人/月,社保不得低于 940.446 元/人/月,税金按照一般纳税人 6.72%或小规模纳税人 3.36%计算(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供应商报价必须考虑且承诺包含上述各项内容。 (说明:供应商确定的物业人员中正式员工人数不得低于总数的 80%,剩余人员可由供应商外聘解决)。
7、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市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服务总价根据成交价一次性包干,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只要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不变,服务费总价均不予调整。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 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
8、服务期限:365 天(服务期满后,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
(二)、 技术要求
服务名称
宿州技师学院物业服务项目
1.保洁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范围:
1.公共区域保洁:校园内除学生宿舍之外的室外道路、场地(篮球场和足球场等运动场地,包括新征地道路和运动场、停车场等)、绿地、花园景观、车棚、雨棚、宣传栏、标志标识牌、消防设施、学生冲水处、明沟、固定或活动垃圾箱等保洁;
2.室内保洁:办公楼、教学楼、培训楼、实训楼、周转房、学生宿舍及连廊处公共浴室、洗衣间、茶水房等校内建筑的楼梯、走道、洗手间、玻璃窗、墙石、地砖等保洁工作,
3.垃圾清运:校园内所有固定及活动垃圾箱的垃圾清运到校内指定垃圾场。
二、保洁的标准与要求:
(一)公共区域保洁:校园内主、次干道路面、建筑单体周边、校园景观、车棚及室外宣传栏、标识标牌、室内外座椅等。
1.保洁标准:
(1)地面及花圃内,做到目视无明显污渍、无果皮、无烟蒂、无包装(袋)罐、无枯枝叶等杂物。
(2)果皮箱、垃圾桶内部垃圾及时清理,无垃圾粘附物,箱门桶盖及时关紧盖好,外表清洁光亮。
(3)窨井、明沟内无杂物,场地、路面及路牙无杂草。
(4)宣传栏、标识标牌无灰尘、污渍,玻璃洁净明亮。
(5)及时清理室内外脱落、过期、超过时限及非法的标语、小招贴。
2.保洁要求:
(1)每天对主、次干道地面、建筑单体周边软、硬化场地、绿化草坪、花坛花圃、景观、操场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和落叶等杂物。
(2)每间隔1-2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发现污水、污渍、口痰,须立即冲刷、清理干净。
(3)果皮箱、垃圾桶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清倒一次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中转场,每周至少洗刷一次果皮箱、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光亮、无痰迹、污渍等。
(4)休息凳、宣传栏、标识标牌每周至少擦洗二遍。沙井、明沟内的垃圾杂草应及时清除。
(5)每日做好保洁记录备查,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二)室内保洁:办公楼、教学楼、培训楼、实训楼、周转房、学生宿舍及连廊处公共浴室、洗衣间、茶水房等校内建筑的楼梯、走道、洗手间、玻璃窗、墙石、地砖等保洁工作,。
1.保洁标准:
(1)地面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墙面无污渍、无球印、无鞋印、无蜘蛛网、有光泽。
(2)大厅、走廊、楼梯台阶、扶手、栏杆,每天清扫,保持干净,无泥土、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光亮。每天擦拭扶手、栏杆,保持扶手干净光滑。
(3)保持电梯、电梯间门表面、内壁、地面、天花板无灰尘、污渍、杂物。
(4)门窗及玻璃无水迹、手迹、污迹,明亮整洁,墙角无蜘蛛网,楼内墙面目视干净无污迹,用纸巾擦拭墙面无明显污渍。
(5)厕所、洗漱间无杂物、无污垢、无积水;水槽无杂物、无污垢。面盆、大理石台面里外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污垢、无积水。厕所垃圾袋定时更换。
(6)墙角、墙顶、墙面,每周一次用掸帚清墙角、墙顶、墙面,保持墙上四周无灰尘。
2.保洁要求:
楼宇内公共部位:
(1)每天上、下午上班前用对地面、门窗、栏杆、扶手清洁一次。保持地面、门窗等明亮、干净,无水渍、无杂物、无污迹、无蛛网、脚印等。
(2)清洁楼内各种装饰制品,含门柱、镶字等。
(3)每周至少擦抹一次楼内电梯及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
(4)清倒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擦抹风口、烟感器、消防指示灯。
(5)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剂至少冲刷一次。
(6)擦拭大厅玻璃及门框,并随时清刮玻璃。
(7)灯线盒、踢脚线做到干净、界面无灰尘。
(8)每日巡视,保持清洁,做好保洁记录备查,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楼宇外立面底层的瓷砖、大理石、玻璃幕墙等:
(1)每月清洗一次,使之光亮、无印迹、保持明净,学院重大活动要提前清洗。
(2)外墙瓷砖、大理石和玻璃幕墙(底层以上部分)定期清洗,由学院统一安排,费用不纳入报价。
卫生间:
(1)卫生间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脚印;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2)用洁厕剂洗刷大小便器,放置卫生球,夹出小便器内烟头等杂物。
(3)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用水配件等。
(4)保持镜面、门窗玻璃干净。
(5)厕所垃圾袋更换夏天每天不少于两次,冬天每天不少于一次,清洗垃圾桶和烟灰缸,并内外擦干。
(6)用湿拖把拖卫生间,清除卫生间地面污迹、污垢、脚印等,并立即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卫生间清洁干爽,防止地面打滑。
(7)喷适量香水或空气清新剂,或直接用杀菌清洁剂彻底地对卫生间进行清洁,及时消灭蚊虫。
(8)保持洗手台面及台下、水龙头开关干爽洁净。
(9)每天重点清理巡视,保持清洁,做好保洁巡视记录备查,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三)垃圾中转站:
1.保洁标准: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必须科学堆放,确保无明显臭味、及时消灭蚊蝇。
2.保洁要求:
对垃圾中转站周围经常清理、消毒,保持垃圾场外干净整洁。
2.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
学生宿舍(门前三包)、值班室及洗衣房、浴室、茶水间等公共区域的保洁和学生宿舍管理。具体服务为: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学生违纪检查、晚上就寝考勤、宿舍物品登记报修、宿舍安全检查、外来人员登证、排查校外人员、班主任进宿舍的登记、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值班检查记录等管理工作。
二、宿舍管理的标准与要求:
1.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师生进出凭证件,异性学生和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宿舍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证件,严格把关,并随时巡查;每天做好值班和交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每周组织2次以上安全、卫生、消防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任何人在公寓内使用明火,杜绝违章用电。
3.配合保卫、总务等相关部门做好门窗、床铺、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状,消除宿舍水电、消防等安全隐患。
4.每天对学生宿舍的内务进行1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巡视宿舍2次以上,每周公布宿舍环境卫生成绩;有效制止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饮酒;对宿舍环境卫生较差的做好教育工作,并协助整改。
5.辅导员值班室保洁:每月至少清洗、晾晒2次被褥,室内卫生每周保洁2次。
6.洗衣房保洁:每天对洗衣房进行保洁,并做好记录。
7.学生宿舍保洁实行门前三包服务,保洁范围为宿舍外部路牙石以内区域(包括宿舍楼内大院卫生)。
8.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宿舍无常流水、常明灯现象,制止违章用电。
9.主动配合院方开展学生管理创新、服务创优工作。
3.保安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年龄60岁以下,门岗须 24 小时安保人员在岗,校内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工作时间有人值班,保安管理员统一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2.注意自身仪表、仪容形象、精神饱满2维护大门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4.其它要求
1.投标时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成交后必须到位,中途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换人,否则作缺岗处理。
2.拟派物业人员男女不限,人员必须固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在公安有不良记录的人安排进入学院工作,否则作缺岗处理。
4.成交供应商进入学院开始工作时,必须无条件接受现状,同时立足现有卫生设施(垃圾桶由成交供应商维护、保管)及宿舍现状,并根据现状进行投入改善。
5.配备清扫车1台、校园多功能有盖保洁车2台以上、洒水车1台、吹风机等。合同结束,设备仍归成交供应商。
6.所有部位保洁员每天6:30前到岗,楼宇保洁员须于上午8:00前完成走廊、大厅、楼梯等地面保洁,上午9:00前做好其他保洁;其他保洁员须于上午8:00前完成第一遍保洁;所有保洁员保证下班前所属保洁范围卫生、整洁。
7.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
8.校园内的垃圾桶必须在每天9:00前清理到指定地点,下午下班前再清一次,必须日产日清,垃圾桶附近地面不得存有垃圾,垃圾清运时保证垃圾不落地。
9.法定假日及寒暑假的保洁任务相对较轻,但仍需提供服务,保持校园整洁。
10.如有来宾参观、上级领导视察、军训、运动会、迎新、重要考试或校园清洁大检查等大型活动,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院方要求,无条件按时进行突击性服务,在保洁服务范围内不另行支付费用。
11.如遇特殊天气或学院发生意外事故等,成交供应商要尽快参与恢复校园环境。
12.工作期间如有请假需安排好相应交接工作。
13.每天有检查记录,每周汇总检查材料台账,以备学院管理人员检查。每月结束时,所有台账交学院相关部门存档。
14.供应商需制定详细的物业保洁(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学院只对物业公司考核,不考核到宿舍管理员个人。
15.学院家属工的服务范围及标准由学院总务处和物业一起组织考核。(如家属工有变动此处相应调整)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附件:宿州技师学院物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对物业企业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全面检查、师生评价四种考核方式,每月四种检查考核得分按比例之和为物业企业月度综合分,综合分作为学院对物业企业进行奖惩的基本依据。
1、日常检查(50%):日常检查是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日常工作,也是检查人员每天需要认真做好的本职工作。日常检查由总务处专职监管员和物业企业专职自查员(必要时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共同实施。
2、随机抽查(15%):抽查人员根据学生投诉、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及其他需要,对物业企业的某项工作随机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和内容依当时工作情况随时确定,抽查每月至少一次,由总务处组织,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学生会和物业企业共同实施。
3、全面检查(15%):全面检查是学院范围内的大型检查,每月一次,由总务处组织、协调和部署,联合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师生代表和物业企业组成检查小组,确定检查时间、范围、方式、组织落实检查人员,根据联合制定的检查实施方案共同实施。
4、师生评价(20%):总务处会同学生会、物业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师生对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的评价调查。调查形式为现场调查或网上调查,评价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满意”和“基本满意”评价结果所占百分比即为师生评价得分。
二、物业考核扣分标准
1、学院领导或总务处领导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在月度考核成绩里进行扣分或加分,扣分或加分的幅度为1-5分。
2、检查发现的问题2天内未整改的,根据情况在月度考核成绩里进行扣分,扣分幅度为1-5分,每个问题扣1-2分。
3、物业企业项目组须设置登记薄,每个项目分别按保安在岗巡查记录表、保洁服务巡查记录表、场地楼宇管理值班巡查记录表的具体内容由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共同协商确定。登记薄放置在服务项目的明显位置,由服务人员每日完成任务后如实填写,总务处随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根据检查情况在月度考核成绩里进行扣分,扣分幅度为1-5分,每次扣1-2分。
4、物业企业投入的人员均按投标承诺书承诺的专业素质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每天必须集中清点人数(集中的时间和地点须提前通知学院,双方联合清点),确保上岗。学院有权选用考勤方式。不按要求配置人员的,根据检查情况在月度考核成绩里进行扣分,扣分幅度为1-10分,每次扣1-2分。
5、因服务质量被师生口头或书面投诉的,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检查情况在月度考核成绩里进行扣分,扣分幅度为1-10分,每次扣2-5分。
三、 物业服务管理的奖励与处罚。
1、学院委托总务处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管理、监督、考核,总务处通过日常检查(占50%)、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师生进行随机抽查(占15%)、全面检查(占15%)及问卷调查(占20%)等方式对物业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等级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每个等级与对应的服务费扣减挂钩,于次月支付服务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2、若当月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学院将提出警告并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将扣减10%服务费用;若当月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学院将提出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扣减5%的服务费用;若当月考核结果为“良”等级的,学院将提出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扣减2%的服务费用;若当月考核结果为“优”等级的,学院将全额支付服务费用。
3、如合同期内累计有三个月的考核结果为“差”等级或者合同到期前的最后一个月考核结果为“差”等级,则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当月全部服务费用。
4、每月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下(含70分),考核等级为“差”;每月考核综合得分70分以上,80分以下(含80分),考核等级为“一般”;80分以上,90分以下,考核等级为“良”;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等级为“优”。学院根据月度考核平均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计算物业服务年度考核得分,根据年度考核得分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
5、学院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总人数支付服务费用,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总人数在岗,若有缺岗,按当月缺岗人数最多的一次扣除缺岗人数一个月工资的总和。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时间:365天(服务期满后,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涛(采购人代表),林华,高群(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 A-606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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