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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临时排涝项目监理(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临时排涝项目监理(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40326000008
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临时排涝项目监理(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临时排涝项目监理(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临时排涝项目监理(二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开挖临时排涝渠道6条,全长约19.15公里,最大管径DN2000。本项目共设置平面交叉12处,均采用DN800钢管连接上下游渠道;部分与林地交叉处采用直埋混凝土管连接上下游,共计12处。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开挖工程、钢管拉管工程、混凝土管道埋设工程、渠道护砌工程、防护网工程等。
本工程总投资2711.6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101.0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51.18 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渠道开挖工程、钢管拉管工程、混凝土管道埋设工程、渠道护砌工程、防护网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环保、疫情防控等方面监理。若本工程达到相应规模,需实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则相关费用已由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主体完工(具备排涝条件)日期:2024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根据招标人通知的实际开工日期调整),缺陷责任期24个月,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批复时间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排水工程(或排涝工程)或监理范围中包含排水工程(或排涝工程)监理内容的监理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②近2年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1项排水工程(或排涝工程)或监理范围中包含排水工程(或排涝工程)监理内容的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中要求。若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可重复使用。
(6)其他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供应商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7)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
(18)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根据《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管理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20)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1)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要求:/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2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00分00秒;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肖建水 吴红亮  楚胜男
电    话:0312-5678876  13833541788   18330108230
邮    箱:hxzbxaxq@163.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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