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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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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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2023〕4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河包镇、仁义镇、新峰镇、直升镇、清升镇、双河街道、万灵镇、吴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荣昌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水美乡村等河道综合治理的续建工程,本次实施范围以濑溪河流域为主,主要涉及河包镇、仁义镇、新峰镇、直升镇、清升镇、双河街道以及吴家镇,包括弥陀河及其支流安龙河和五板桥河、新峰河、白云溪、蔡家河、窦家河、峰高河、池水河、田家河等8条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取清淤疏浚、岸坡修复,岸线空间梳理、改造堰桥、增设巡河步道等工程措施,实施河道长度共计37.71km,其中新峰河长18.84km、弥陀河及其支流7.82km、白云溪河重点河段5.8km及白云溪河上游发源地段1.2km、万福寺水库上游河段0.2km、鹅颈坝水库上下游河段2.35km、烂木桥水库下游河段0.8km,田家河玉鼎生态园段0.7km;同时对三拱桥河湿地进行生态修复,面积约3.6万m2;付家拱桥水库至双河口水库,三奇寺水库至红梅水库水系连通工程2处,包括新建泵站2座,敷设水系连通管道8.1km。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提高实施河段及周边防洪保安能力,改善河道水质,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美化水域岸线空间。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的1:500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施工招标需求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图阶段详细地质勘察、试验或实验、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服务、重大设计变更及一般设计变更图编制、原始地形图复测、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提供相关验收所需资料、提供满足公开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及施工图等)的勘察设计工作。所提供的地勘成果资料应满足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后提供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含非勘察设计单位造成的一般设计变更)、参与工程验收等全部后期服务内容。全部工作完成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其深度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通过。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设计周期和设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5.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5.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11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12-1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07日
招标公告.pdf
[50022620231129001010101].CQZ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2023〕4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河包镇、仁义镇、新峰镇、直升镇、清升镇、双河街道、万灵镇、吴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荣昌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水美乡村等河道综合治理的续建工程,本次实施范围以濑溪河流域为主,主要涉及河包镇、仁义镇、新峰镇、直升镇、清升镇、双河街道以及吴家镇,包括弥陀河及其支流安龙河和五板桥河、新峰河、白云溪、蔡家河、窦家河、峰高河、池水河、田家河等8条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取清淤疏浚、岸坡修复,岸线空间梳理、改造堰桥、增设巡河步道等工程措施,实施河道长度共计37.71km,其中新峰河长18.84km、弥陀河及其支流7.82km、白云溪河重点河段5.8km及白云溪河上游发源地段1.2km、万福寺水库上游河段0.2km、鹅颈坝水库上下游河段2.35km、烂木桥水库下游河段0.8km,田家河玉鼎生态园段0.7km;同时对三拱桥河湿地进行生态修复,面积约3.6万m2;付家拱桥水库至双河口水库,三奇寺水库至红梅水库水系连通工程2处,包括新建泵站2座,敷设水系连通管道8.1km。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提高实施河段及周边防洪保安能力,改善河道水质,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美化水域岸线空间。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的1:500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施工招标需求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图阶段详细地质勘察、试验或实验、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服务、重大设计变更及一般设计变更图编制、原始地形图复测、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提供相关验收所需资料、提供满足公开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及施工图等)的勘察设计工作。所提供的地勘成果资料应满足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后提供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含非勘察设计单位造成的一般设计变更)、参与工程验收等全部后期服务内容。全部工作完成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其深度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通过。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设计周期和设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5.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5.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11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12-1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妙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农业大厦16楼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畜牧硅谷116室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6142341@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2月07日
重庆市荣昌区新峰河、弥陀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 311717010400018810000005469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 | 50001173600050206823-000205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1901040120010005391000545 |
招标公告.pdf
[5002262023112900101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