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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正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常州正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GW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GW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正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宜南路388号、388-1号;
投资总额:195093.53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99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2%;
占地面积:拟租用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109285.77m2及其他公辅工程,项目场地面积149533m2(约224.3亩),绿地面积约20167m2,绿化率为13.5%;
工作时数:全年工作350天,三班两运转工作制度,每班12个小时,年工作时数8400小时计;
项目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500人。
本项目租用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及部分用地新建年产10GWN型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其中部分生产厂房、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依托改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排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工艺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放废水、锅炉排水和初期雨水,具体分质分类处理方式如下:
返工片清洗废水、石英舟清洗废水、尾气燃烧桶和硅烷喷淋塔排放废水含氮磷污染物,单独收集至厂内含氮磷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MVR蒸发,55t/d),处理后回用;工艺废水、其他废气处理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含氟废水处理系统(两级钙盐沉淀法,10000t/d)预处理,水质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30484-2013)表2中的排放标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放废水和热水锅炉排水一起排入园区道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龙资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接管园区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公辅设备废气。其中工艺废气主要为清洗酸雾废气、硼扩散氯气、SiOx掺杂Poly-si废气、正面AlOx废气、镀膜废气、印刷烧结有机废气和石墨舟再生废气等;公辅设备废气包括储罐呼吸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等。其中酸性废气(制绒清洗、硼扩散、石英舟/管清洗、返工片清洗、背面蚀刻、RCA清洗废气)通过“两级高效碱液喷淋工艺”处理;SiOx掺杂Poly-si、正面AlOx废气通过“燃烧桶+布袋除尘器+两级碱喷淋工艺”处理;镀膜废气通过“燃烧桶+布袋除尘器+两级碱喷淋工艺”处理;印刷烧结废气通过“燃烧桶+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储罐区呼吸废气经“一级碱喷淋工艺”处理;危废仓库废气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特气站一磷烷废气通过“一级磷烷吸附工艺”处理;特气站二氨废通过“一级酸液喷淋工艺”处理;含氮磷废水处理区废气通过“一级酸液喷淋工艺”处理;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上述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并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墙体隔声,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电池片、一般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膜、废分子筛、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除尘布袋、废空气滤网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石墨舟、废石英舟及石英管、废活性炭、硅烷废气塔维护产生的废弃物、沾染酒精及酸碱废液的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冷凝有机废液、MVR蒸发废盐、MVR蒸发母液、废酸、偏磷酸废液;含氟污泥需进行危险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合法处置。本项目固废均可妥善处置,固废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也可至百度网盘下载报告及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c6Hh2pDHwT8JJ74AiCA3w
提取码:u4ph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常州正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高新区武宜南路3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37654908@qq.com。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电子邮箱:4467444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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