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土地供应测绘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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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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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2320240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土地供应测绘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分表中评审标准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5.4.2评分标准中软、硬件配置:
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
1、具有3台GPS仪器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1分,满分3分;
2、具有3台RTK仪器的得2分,每增加1台得1分,最多加1分,满分3分;
3、具备3台外业采集平板电脑的得1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1分,满分2分;
4、具有测绘无人机3台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注:提供相应设备发票或检定证书,每有一项不满足扣减对应项分值,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
1、具有3台GPS仪器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2、具备3台外业采集平板电脑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3、具有测绘无人机3 台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注:提供相应设备发票或检定证书,每有一项不满足扣减对应项分值,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2320240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土地供应测绘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分表中评审标准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5.4.2评分标准中软、硬件配置:
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
1、具有3台GPS仪器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1分,满分3分;
2、具有3台RTK仪器的得2分,每增加1台得1分,最多加1分,满分3分;
3、具备3台外业采集平板电脑的得1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1分,满分2分;
4、具有测绘无人机3台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注:提供相应设备发票或检定证书,每有一项不满足扣减对应项分值,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
1、具有3台GPS仪器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2、具备3台外业采集平板电脑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3、具有测绘无人机3 台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4分。
(注:提供相应设备发票或检定证书,每有一项不满足扣减对应项分值,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