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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2023年一期除臭风管优化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竞投。
一、    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2023年一期除臭风管优化项目(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824)
二、    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厂区一期除臭系统出风管道进行全面更换。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石井净水分公司于2017年正式投入运行,一期设计日处理量为15万吨/天。其地下区域通风除臭系统由送排风系统、生物除臭装置等组成,其中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各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后,通过除臭装置出风管道连接至地面高空排放塔进行排放。
由于厂区负一层除臭装置出风管道经过多年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及二期环评审批时环保局要求将一、二期风塔合并的调整使得一期风管风压增大,且负一层操作区域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难免出现排热和排湿不佳的情况,导致除臭装置出风管道加速老化。自2023年开展一期风管大修项目后,施工拆卸过程当中发现除臭装置出风管老化严重,同时发现风管内部出现不同程度的腐蚀、损坏等情况。原风管为FRP材质,自2017年建厂至今已过一期合同约定的两年质保期。后经过厂区全面摸排检查,发现大部分除臭装置出风管道均已存在塌陷、破裂、漏气等问题,导致负一层尾气排放无法达到设计相应的通排风效果,除臭装置尾气溢流至风管破裂区域,地下区域空气质量品质较差,已无法适应现有生产营运的要求,现迫切需要对原有的除臭出风管线进行优化更换。
五、    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含税):¥2,627,442.70元(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柒仟肆佰肆拾贰元柒角)
序号
所属单位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税前造价限价
(元)
税率(%)
安措费(元)
总暂列金
1
石井净水分公司
2023年一期除臭风管优化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0
2410497.89
9
254353.14
188835.1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非竞争性费用,报价时须按询比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3.  供应商应当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5.  2020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通风或除臭设备安装或改造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具有项目实施单位业主盖章的验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由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
7.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人员资质须满足上述要求,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8.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9.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7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时
十、    其他
(一)服务期:80天。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槎路695号石井净水厂。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五)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下午18:00时(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 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账  号:8110901052701622530
※重要提醒: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七)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参加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竞投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九)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10:00时。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十)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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