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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元市利州区百利城二期5-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ZTB—20240102
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目前我国生育政策,孕妇与儿童健康管理市场将呈现喷井式发展,市场前景广阔,而与此同时老一辈的育儿月子、育儿等知识已不能适应当前科学健康需要,80、90、00后宝妈们在育儿知识上匮乏,急需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来提供指导和健康服务,因此,母婴儿童健康服务被视为当前最具有潜力和投资的新兴行业之一。大石镇卫生院计划打造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计划建于大石镇卫生院公卫楼一二楼,共700平方米,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验收标准建设,同时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将建成:体检群体儿童保健室,生长发育门诊,营养健康与膳食门诊,耳鼻喉门诊,口腔与眼保健门诊,智力发育-语言筛查-构音检测室和感统训练,早教室,母乳喂养室,体格测量室,预防接种:接种登记室,疫苗冷藏室,普苗接种室,特苗接种,候诊区,留观区,预检室,处置室,突发事件治疗室,男女儿童卫生间共计28间房屋。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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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详见另册,详细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最终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GB/T14902-2012》《GB 28379-2022》《GB25501-2019》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供应商应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4.对于本项目原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等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未按照采购文件相应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更换;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供应商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位中“项目特征描述”只作了重点描述,具体需要按设计及采购人要求施工,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6.自然地理条件: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查勘;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查勘;
7.环境保护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8.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9.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及设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规范、标准、法规为准。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竣工完成、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按照审计报告支付审定金额的57%,余下3%缺陷责任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3.施工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
4.验收
4.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釆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2如质量验收合格,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3验收标准: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5.1缺陷责任期: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
5.2缺陷责任期内按照国务院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5.3缺陷责任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8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报价要求
6.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利润、保管费、包装费、仓储费、损耗费、规费、税金等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6.2竞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结合供应商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报价。
6.3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过程缺项或者图纸缺失的全部内容,由施工单位自行现场探勘确认。
7.违约责任条款:
7.1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7.2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3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损失。
7.4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对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全部损失赔偿。
7.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采购人有权在最终款项中予以直接抵扣。超过15日未完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另行补足。
7.6供应商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7如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经济赔偿,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7.8供应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维护,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验收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供应商应进行返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解决争议的方式
8.1在执行本项目中发生的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不能达成协议时,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施工组织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总体工作安排和对施工组织方案所作的调整。
2.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自行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掌握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施工区域内的水、电、场地、道路交通、周边环境等。鉴于单位环境限制,采购人不提供办公地点、库房和建材堆放场地。供应商应协调、并负责处理好施工场地周边的一切问题。采购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问题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采购人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的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备案登记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百利城二期5-27号
方式:在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卫生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创业街7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百利城二期5-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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