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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南区)校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南区)校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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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并结合基建办工作计划,现对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南区)校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遴选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按要求在“新安办公群”和“学院校园网站”公示进行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1: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南区)校园整体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必须是具备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接类似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招标工程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主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主任、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经理和安全主任不为同一人。所有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壹年的社保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十年以上且在上一年度有二个或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项目。投标人近8年内具备与本项目工程同类施工业绩且具备学校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6、参与本项目施工前不存在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三、报名方式
根据报名要求提供对应的资格材料交至行政楼1楼B110办公室
       四、公告日期
2021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6 日,在此期间基建办接受报名、咨询;踏勘现场、答疑时间(提前预约):2021年4月19日---4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 36889522
邮箱:2442669593@qq.com
 
附件: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2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管理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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