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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网4月7日湖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中储粮网会员:
受中储粮集团湖南分公司委托,中储粮网电子商务平台定于4月7日组织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有意向的会员请登录“中储粮网”(www.esinograin.com)点击首页菜单栏中的“粮油交易”选择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即购销价差竞价),是指中储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以下简称“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油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物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采竞销,交易完成后,委托方与中标方通过中储粮网同时签订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销售合同各一份。
拟参与竞价的会员对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如有疑问,可向湖南分公司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联系人:孟庆建联系电话:18973738188
二、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4年4月7日14:30开始
品种:稻谷
数量:1958吨
标的交收地:详见交易清单
联系人:
中央储备粮张家界直属库有限公司张朝辉电话:18974476658
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中储粮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三、交货时间、价格及质量标准约定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履约期限和出入库作业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价格
1、销售价格是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无水、杂增扣量。竞价每次每吨递增5元,每个交易节1个标的,时间为120秒,价格最高者中标。
2、采购价格是清单公布价格(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委托方指定地点,价格类型为散粮到库价。
(三)交易粮食生产年限、产地和质量指标
1、轮出销售粮食。质量、产地以仓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路况及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的,粮食成交后买方不得以质量原因拒绝履行合同。请提前联系直属库相关人员看样。
看样时间:4月2日-4月6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
出库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5日之间(具体以直属库销售清单出库日期为准)。 入库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10月10日之间(具体以直属库采购清单入库日期为准)。
2、轮入新粮质量要求。 2024年产中晚籼稻谷普通优质稻及以上品种,粒型为长粒型,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标准,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水分含量≤13.5%,水分超14.5%原则上拒收,每超过国家标准0.1个百分点扣量0.12%;杂质含量≤1.0%,杂质每超过国家标准0.1个百分点扣量0.15%;谷外糙米≤2.0%;黄粒米≤0.2%;镉、黄曲霉毒素B1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镉含量一车一检,超标退回,其余食品安全指标待合同执行完毕后抽样送检,如不合格,由卖方负责用合格粮食等量置换,并承担全部置换费用;脂肪酸值≤18KOH/干基(mg/100g);色泽气味正常。
3、质量争议。双方如有质量争议,可申请由中储粮(湖南)质检中心有限公司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相关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四、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和资金结算
(一)中储粮网线上交易实行保证金制,有竞价意向的会员企业参与交易前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销售和采购合同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共计320元/吨。
(二)中储粮网已启用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三)本场次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竞价成交后,系统即时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签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
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入库期内凭入库过磅数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0%,合同执行完毕,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凭双方签订的数量确认书及卖方开具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货款,采购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数量为准。双方如有质量争议,可申请由中储粮(湖南)质检中心有限公司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相关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食品安全指标超标拒收,陈粮拒收,新陈互混拒收、粒型互混拒收、严禁“转圈粮、以陈顶新、掺杂使假”等违规行为;卖方不得向买方提供国家最低收购价库存、政府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库存粮食,违者没收相应保证金,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卖方须分省份、分批次向买方提供粮源质量检验报告和粮源溯源证明等,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六)销售合同的执行实行先款后货。
1、交易清单中所示质量为整仓综合指标值,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参与竞拍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稻谷质量(含食品安全指标)。2、买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3、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自交易合同成交之日起,出库期限以公示清单为准;在不影响直属库腾仓收粮的前提下,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竞拍数量达到2000吨(含)以上的,可延长15天;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在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4、该批粮食不得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地方政府储备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经济损失全部由买方承担。5、买方提货车辆不得超载,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为购销双向关联合同,双方均接受此风险并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全额履行购、销两个合同。任一合同违约的,守约方除扣除违约方保证金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货款10%的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八)客户投诉电话:0731-82584576、18973738188(孟庆建)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中储粮网有权依照《中储粮网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参加交易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请参加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一天登录中储粮网查看应用,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中储粮网概不负责。中储粮网登录方式为两种:通过短信验证码或密钥方式登录交易。对于列入中储粮系统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交易资格。
(三)竞价成交后,成交合同、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度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附件中《中储粮湖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4月7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323305、3306、3307、3308、3309、3318
出入金电话:010-59323308
传真:010-59322166
附件:《中储粮湖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4月7日试行).docx
附件:中储粮网2024年4月7日湖南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xls
中储粮网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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