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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菜单泉州市中医院住院病人陪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满足住院病人陪护需求,泉州市中医院拟开展“住院病人陪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信誉度高、服务质量好、实力强,具有医院陪护管理经验的单位按要求均可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住院病人陪护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泉州市中医院。
招标范围:具有医院陪护服务资质的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
二、投标单位资质。
1.具备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
3.具有三年(截止发布招标公告结束之日算起,下同)以上陪护服务管理经验,三级医院管理经验不得少于2年;
4.有良好信誉,三年内在相关行业无不良记录;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近三年来的业绩(2019年以来相关单位合作合同),能说明投标人管理水平等内容的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管理人员资质、服务承诺书、陪护合作方案等。(投标文件请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泉州市中医院住院病人陪护服务项目)。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料递交:
1.时间:2023年10月7日 -10月11日。
2.递交资料地点:泉州市中医院门诊部四楼7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200160。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各评委评审得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8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价格部分---满分10分
1.一对一护理员服务费参考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结合患者依赖程度,按每日特级护理(2.5分)、高级护理(2.5分)、中级护理(2.5分)、初级护理(2.5分)的费用分别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各项价格得分=基准报价(各项所有投标人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该投标人报价*价格标准分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
★一对一陪护服务收费标准按陪护等级进行划分(附等级陪护标准):
1.初级陪护:按 200 元/天/人标准收费;
2.中级陪护:按 230 元/天/人标准收费;
3.高级陪护:按 260 元/天/人标准收费;
4.需要康复者高级陪护:按 280 元/天/人标准收费。
5.特需陪护:价格与家属或患者面议(特需陪护病人一般指艾滋病患者、狂犬病患者、患有高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收费标准需与家属或患者面议,无主病人需经医院审批。
★病区整体护理费每日每人最高限价180元。
★产科母婴一对一护理员服务费每日每人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多胞胎时多一名新生儿每日每人最高加100元)。
★产科母婴整体护理费每日每人最高限价170元,每多一名婴儿最高加50元。
★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无陪护病房的收费标准按科室陪护难易程度由公司与院方共同协商定价,根据试点病区收治病种和患者实际合理配置护理员,设置二班制或三班制,24小时连续在岗,每日护理员总数与患者总数按1:6至1:8比例配备,设置服务包方便病人,重症或特殊情况另行约定,需配置智能护理系统等相关设备。具体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若有价格调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医保局备案材料交给甲方。协议正式签订后生效。
二级陪护(60 元/人/天);一级陪护(90 元/人/天);特级陪护(150 元/人/天);
产科服务包:产前:100元/人/天;顺产服务包:500元/人/3天;剖宫产服务包:800元/人/5天;肛肠科手术服务包:200元/人/3天。
★履约保证金3万元。
★招标人在医院内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其余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配置,所配置家具款式需与院部相同。投标人每月交纳场地使用费为500元/月/院区(含水电费)。
★甲方协助乙方相关的培训、考核及质量管理指导等,乙方支付甲方以上相关费用,费用的金额为乙方在甲方医院收取护理员陪护费的实际管理费(实际管理费=陪护费-护理员劳务费)的25%。
★费用半年结算一次,乙方在当年8月15日和次年2月15日(节假日后移)前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相应凭证。
★五保户(三无人员)护理的护理费按250元/天/人标准收费(包含患者的伙食及日常生活用品)。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1.配备护理员管理机构的管理团队。
1.1管理团队全面负责护理员的招聘、体检、培训、管理等相关事宜,保证护理员符合上岗要求,护理员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1.2向医院派驻专职管理人员:
1.2.1负责护理员的培训、考核等具体工作。
1.2.2负责与病区护士长、护士协调好病区患者照护工作的需求。
1.2.3负责安排具备上岗条件的护理员及时到岗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1.2.4负责对每日检查工作进行整改,配合护理部做好护理员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持续改进工作,每月汇总工作内容和下个月工作重点,每月汇报护理员业务、人数和流动情况。
1.2.5 护理员在院服务期间不吸烟、不浪费水电、爱护医院设施,损坏赔偿。
2.护理员的基本要求
2.1管理人员配备要求:2人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至少1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医疗卫生专业背景,具有3年以上护理员管理经验。负责与科室沟通,护理员日常管理、培训等,同时参与病房服务。
2.2护理员配备及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储备足够护理员,满足采购方对陪护服务的需求。基本要求:护理员要求具备上岗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看懂文字,会说普通话,具备爱心、耐心,同情心、责任心,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关部门认可的护理员上岗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健康证。
2.3为保证服务质量,采购方要求派驻护理员要相对固定。
3.护理员的工作服务内容。
护理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本着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让家属放心的原则,在医护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下,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等服务工作。
3.1负责每日整理病房内的环境卫生,按照医院6S管理要求规范摆放病房内物品。
3.2负责/协助晨晚间护理工作,包括洗脸、刷牙漱口、梳头、泡脚和床单位整理等。
3.3对非禁食患者、药物无特殊要求患者,协助买饭,进食、进水,服药、餐后整理等。
3.4负责/协助患者擦浴、更衣、洗头、剪指/趾甲、入睡等。
3.5负责/协助患者如厕或者使用便器,及时清理分泌物并更换污染布类。
3.6负责/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预防压疮和肺部感染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护士。
3.7协助患者留取尿、粪、痰标本并及时告知护士送检。
3.8负责看护患者输液,陪同患者做检查,配合患者使用轮椅、平车。需要时协助或陪同患者外出进行相关辅助检查。
3.9对于允许下床活动的患者,协助进行下床活动,保证安全。
3.10协助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术后患者入厕,防止患者跌倒、坠床,保证患者安全。
3.11密切关注患者情况,及时和医务人员及家属取得联系;为患者购置、取送物品。
3.12按照院感要求认真执行手卫生等。
3.13依据患者病情,服务内容规范增减。
4.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4.1采购人有权知悉投标人推介的护理员的基本情况,并有权对护理员日常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告诫。采购人认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护理员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在采购人区域内进行护理服务,投标人应当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工作,同时投标人可以对护理员进行再培训,协助护理员重新获得采购人认可。
4.2投标人推介的护理员在工作时需应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如采购人不同科室对该等着装有特殊要求,投标人应当促使其推介的护理员遵守该等要求。
4.3如护理员在提供生活护理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终止该护理员在采购人区域内为住院病患提供生活护理服务:
4.3.1违反采购人的护理服务制度的;
4.3.2越权提供生活护理服务以外的医疗或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3.3未达到采购人对护理员的基本要求的;
4.3.4护理员严重失职,导致对患者、产妇造成损失的;
4.3.5护理员损害采购人的社会形象的;
4.3.6护理员被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
4.3.7护理员被有效投诉累计超过3次,视情节严重程度予辞退,或中标人对护理员进行再培训经护理部考核后再上岗。
4.4采购人应为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网络。护理员需爱护医院公物,节约资源,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5采购人各科室应将病人陪护申请转达给中标人,由中标人指派护理员,护理员不得私自将病人的陪护需求另行转介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对护理员进行处罚。
4.6采购人对专业性强的科室(如妇产科、外科、小儿科等)的护理员,协助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强化培训。
5.投标人的权利义务
5.1投标人承诺在进行为采购人住院病患、产妇陪护的服务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投标人应采购人要求,对护理员的管理实行以投标人运营管理为主、采购人监督并协助投标人管理为辅。
5.2投标人应维护采购人病患、产妇陪护住院病区内与生活护理服务相关的正常秩序。
5.3投标人应当依照采购人要求甄选护理员,负责对护理员进行具体管理与安排,并对护理员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每季度评价一次,以保证护理员工作质量与安全。
5.4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护理服务工作方案、护理服务的相关标准和制度、奖惩制度及执行规范等文件。
5.5投标人应对护理员服务质量负责,对护理员的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在对母婴进行生活照顾时需仔细观察产妇及新生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生、护士汇报。
5.6投标人对其护理员在采购人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因护理员自身原因在服务过程所引起的采购人住院病患、产妇投诉,应由投标人负责及时协调处理,直至住院病患、产妇或家属满意为止;因护理员护理服务过程而引起纠纷或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赔偿,由投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自行购买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5.7投标人应促使护理员按照要求为采购人病患、产妇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
5.8投标人应保证派员协助采购人进行病房秩序管理工作,对于违规使用电器、聚众、喝酒吸烟等进行严格处罚,并报相应科室知晓。
5.9 投标人向采购人住院病患推介服务时,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要求对方接受服务。
5.10投标人派遣到采购人上岗的护理员须先经投标人严格培训后可以上岗,特殊科室采购人协助强化培训。护理员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并持三证上岗(身份证、健康证、护理员合格证)。
(五)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后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附件.doc
泉州市中医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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