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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QGS2024ZB02-CJ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元):2903700,5049800,43499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绿地面积 67.99万㎡,单独养护树木1290株,【养护地点:西域春大道、西域春大道规划支路、西域春大道、西域春大道规划支路、沙舟路、沙舟路乔木养护、海棠路、
良种场路、金域巷(独立道路)乔木养护、锦华大道(东泉干校至沙舟路口)、乌伊路(东泉干校至西域春路口及三角地面积)、(西域春路口至沙舟路路口)、昌华路(沙舟路口至西域春路口)、东风大街(西域春路口至沙舟路路口)、东风大街(西域春路口至沙舟路路口)乔木养护、文化大街(呼芳路路口至吉祥大道路口)、锦华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50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养护绿地面积110.07㎡,单独养护树木3278株,【养护地点:乌伊路(沙舟路口至幸福路口)、和庄路(乌伊路至康健路路口)、和庄路(乌伊路至康健路路口)乔木养护、康健路、东市东路、呼芳路、园户村路(北环路口至乌伊路路口)乔木养护、上二工路(乌伊路口至S201路口)、吉祥大道(S201路口至S115线)、吉祥大道(S201路口至S115线)乔木养护、横四路乔木养护、园林路(东风大街路口至文化大街路口)、铁北路、西市路(西市路南延、S201路口至大草滩路口)、西市路(西市路南延、S201路口至大草滩路口)乔木养护、昌华路(西市路口至沙舟路口)、东风大街(沙舟路口至园林路路口)、东风大街(沙舟路口至园林路路口)乔木养护、天北路(东风路至康健路)、阳光路(乌伊路口至东风大街路口)、阳光路(乌伊路口至东风大街路口)乔木养护、锦绣南巷(上二公路至呼芳路)、锦华大道(沙舟路口至幸福路口)、健康路、健康路乔木养护、世纪园、人民公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49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县城区养护绿地面积:288.78万㎡,单独养护乔木:5600株,【养护地点:安宁路乔木养护、如意小区门口、如意小区门口乔木养护、呼泉路、建设路(东风大街路口至安宁路路口)、建设路(东风大街路口至安宁路路口)乔木养护、万顺巷乔木养护、规划横二路乔木养护、规划横四路、幸福路(东风大街至文化路口)、天山雪大道(文化路口至S115线、上行线)、文化大街(吉祥大道路口至西环路口)、光明路(乌伊路口至S115路口)、东风大街(园林路口至生态园路口)、东风大街(园林路口至生态园路口)乔木养护(单独养护)
、西环路(S115线)、西环路(S115线至北环路口)、至北环路口)乔木养护(单独养护)
、西大桥两侧(南侧、北侧)、北环路、(西环路口至以东饲料厂)、锦华大道(幸福路口至西环路路口)、乌伊路(幸福路口至西环路口)、如意生态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承包期限为三年(2024年5月15日-2027年5月14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备绿化管护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能力;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电汇 ☑转账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5万元;第二包:10万元;第三包:8万元;
开户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808010012010107666982
1、电汇或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如有) ,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2、若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前转入以上指定账户(资格审查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分公司汇款,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或收据)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应将银行保函正本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如需核实投标人须无条件提供银行保函正本原件)。
3、退投标保证金时,请各供应商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应商出具的收到我公司(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 退还该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盖公章或财务章)。开标完成后,将以上资料交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8条: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对应CA公司服务热线。(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33350502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呼图壁县幸福路4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2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呼图壁县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2023.4.22.pdf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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