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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辐射防护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辐射防护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辐射防护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WH21GC2023QT9612

标段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项目辐射防护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WH21GC2023QT961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金晖宜江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项目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

周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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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

项目负责人

李娜

证书编号: 陕1322017201803191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投标人资格业绩: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六医院PET-CT用房防护改造项目施工;
投标人加分业绩:1、甘肃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项目辐射防护工程;2、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住院楼负一层核医学防护装修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甘肃省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项目辐射防护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尚海波)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大华医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14212788.7

项目负责人

杨欣欣

证书编号:鲁1312020202106584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投标人资格业绩:潍坊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配楼防护钡砂采购项目及潍坊市中医院东院区(一期)和门诊综合楼配楼防护门窗;
投标人加分业绩: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急诊综合楼辐射防护工程;2、泰安市岱岳区妇幼保健院分院装修工程二标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急诊综合楼辐射防护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袁文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14046027.15

项目负责人

冯新伟

证书编号: 陕1612015201512865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投标人资格业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 (安徽心脑血管医院)一期门诊手术室和 DSA 手术室翻新改造项目;
投标人加分业绩:1、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 1 号楼 DSA 导管室扩增改造;
2、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角洲分院(南院)医疗综合楼洁净区净化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
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外科大楼专业区域净化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外科大楼专业区域净化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郭萌)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曦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山东平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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