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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有机农业生态循环蛋鸡养殖项目育雏、产蛋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盐亭有机农业生态循环蛋鸡养殖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盐亭有机农业生态循环蛋鸡养殖项目育雏、产蛋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亭有机农业生态循环蛋鸡养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盐亭有机农业生态循环蛋鸡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盐发改【202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亭顺康农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亭顺康农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育雏、产蛋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1】1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ca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盐亭县境内养殖场地。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80万只高品质蛋鸡场1座、1万套特色蛋鸡选育原种场1座、2万套德国祖代鸡场1座、10万套父母代蛋种鸡场1 座、有机肥处理中心1座,及水、电、气、道路等附属设施。
2.4 交货期:9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育雏设备交货地点:黄甸镇金益村;产蛋设备交货地点:玉龙镇龙门村。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黄甸镇金益村处鸡场育雏设备和玉龙镇龙门村处鸡场产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参数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ca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ca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ca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6日09时4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亭顺康农牧有限公司
地    址:盐亭县云溪镇梓江南路上段9号
邮    编:6216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car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68号摩尔国际A座4楼C区419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2年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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