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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XXXX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沙湾市XXXX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40429
项目名称:沙湾市XXXX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沙湾市XXXX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
   数量:51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智慧交通系统、治安监控系统、覆盖44处城乡平交口信号灯、35 处城乡平交口电警/卡口设施、12 处小区治安监控设施、国省县道路卡口设施、违停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设施、市局配套工程、交警分控中心升级改造等设施;以上内容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附属配套工程及交安工程施工,信息化升级改造完成后的运营维护包括网络接入、链路租用、所有设备、软件运营维护、维修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于2024年7月20日完成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完成所有设施配套施工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委托运营6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省级)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运营单位须具备);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采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采购文件。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供货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供应商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3.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3.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公安局
地 址:塔城地区沙湾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沙湾市XXXX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df
1.6M
附件-初步设计文件.pdf
8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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