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小清河北路(黄岗路-东宇大街)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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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小清河北路(黄岗路-东宇大街)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标
1.招标条件 济南市小清河北路(黄岗路-东宇大街)供水管道工程工程已经以“ 济行审工字【2023】24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清河北路(黄岗路-东宇大街)供水管道建设工程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槐荫区。主要建设内容为自黄岗路向西沿小清河北路至东宇大街新敷设 DN300 球墨铸铁供水管道,总长度约1004米。;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分为 施工标 标段: 标段名称 : 施工标 标段内容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 资格审查项 : 3. 规模 小清河北路(黄岗路-东宇大街)供水管道工程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槐荫区。主要建设内容为自黄岗路向西沿小清河北路至东宇大街新敷设 DN300 球墨铸铁供水管道,总长度约1004米。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二)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市政供水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还需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出售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3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执行第“8.1”项条款。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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