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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榆坨街道路面扫保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茨榆坨街道路面扫保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茨榆坨街道路面扫保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2-00087
项目名称:茨榆坨街道路面扫保及垃圾清运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2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一)路面扫保
1.服务内容:对茨榆坨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小广告治理等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2.作业范围:茨榆坨街道内35条街道(包括轻工市场、西山公园,详见下表)。
 
3.作业面积:清扫保洁面积761620 平方米
4.具体服务内容: (1)街道辖区内交通主要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沟、轻工市场、西山公园、
绿化带、隔离带、居民区硬覆盖等道路清扫保洁。
(2)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商业门面日产垃圾保洁装箱。
(3)辖区内主要街道沿线两侧建筑物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等工作。
(4)辖区内600余个垃圾箱的清洁、擦拭等工作。
(5)辖区内无主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及清理工作。
(6)辖区内其他属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迎接重大检查、重大活动等环境卫生保障加班、突击性任务。
5.具体要求    
(1)扫保时间:每日早5:00-晚5:00,做到全天保洁(中午实行轮休保洁,无空当),随时清扫,随时清运,具体保洁工人的作业时间,供应商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行调整。路面清扫时间6、7、8月份应在早7:00前结束,3、4、5、9、10、11月份应在早7:30前结束,1、2、12月份应在早8:00前结束。
(2)保洁的范围虽然有附表(图),但总的原则是在道路两侧建筑间的所有面积均含在保洁范围内,两侧没有建筑的道路、路肩无垃圾堆。     
(3)具体保洁要求:路面净、隔离桩(护栏)底净、路牙子、墙根净、街道净、污水井口净、树根净、绿化带净、店门净、垃圾箱净、夏季无杂草、秋季无落叶等。做到地面无污物(塑料带、烟蒂、粪便、沙土、建筑垃圾等杂物),可视范围内不得有卫生死角。
(4)环卫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规范作业,穿标志服装,工具配套,做到文明作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巷道清扫保洁时及时清除散倒垃圾(袋),不得有散倒点,随意乱倒垃圾,完全投送到设立的垃圾箱内,确保垃圾不外溢,定期擦洗箱体无污垢,不得就地焚烧垃圾。
(6)街道环卫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清扫、清运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考核标准及处罚规定附后)。     
(7)破损垃圾箱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6.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无政策性调整和供应商无违约的前提下,采购人确保本合同内正常执行。     
(2)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的作业,对于供应商不符合作业要求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并按处罚规定进行罚款。     
(3)采购人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适当增加作业时间。     
7.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整改要求,做到及时改进。    
(2)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检査。督促采购人现场提出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收集采购人的反馈意见。    
(3)供应商在作业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在作业时,如车辆、人员发生交通或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负责任何赔偿。     
(二)垃圾清运     
1.清运范围:国道102茨榆坨段、省道107茨榆坨城区段、街道辖区内各主路、辅路、巷路等柏油路面两侧摆放的垃圾箱内的垃圾,以及需定期集中清理的垃圾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括市场内、住宅小区、学校、公园、企业等场所清理出的垃圾。
2.垃圾清运地点:沈阳西部环境有限公司或区政府垃圾处理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场。
3.收集频次:供应商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上、下午各收集一次,重点地段要每天增加清运频次,保证垃圾箱无垃圾溢出现象发生。同时对道路两侧的建筑垃圾要随时清运。
4.收集时间:每天上午11:00前完成,重点地段二次清运要在下午3点前清运完毕。特殊情况需随时清运。
5.车辆的配备
供应商必须配备两台叉车、两台翻斗车,聘用四名司机、两名装卸工上岗工作。
6.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上级无政策性调整和供应商无违约的前提下,采购人确保本合同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由供应商清运。
(2)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的生活垃圾收集质量。有权对供应商现场收集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级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采购人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运输畅通(个别住宅小区除外)。
(4)采购人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7.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配合采购人对垃圾箱的设置摆放、调配。
(2)供应商须按本合同要求,要配足车辆及人员、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供应商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收集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随车工人要将箱下及周边垃圾清理干净。若供应商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收集到位,
(4)供应商收集出現“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车辆在收集及运输途中要用散布等遮盖防止垃圾散落。
(5)供应商在收集过程中有损坏垃圾箱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供应商负责照价赔偿。
(6)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采购人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采购人的反馈意见。
(7)供应商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在垃圾清运工作中,如车辆、人员发生交通肇事或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负责任何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1)一年,2023年9月16日-2024年9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如茨榆坨城区环卫正式纳入辽中区环卫、保洁一体化工作体系,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4时00分至2023年08月23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茨榆街68甲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shjs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64025794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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