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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项目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最高限价: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元整)
序号
采购包
数量(项)
最高限价(元)
1
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培训提升和宣传推广项目)
1
80,000.00
2
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行业调研及测评项目)
1
100,000.00

报价供应商可选择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报价,每个包组均应单独报价。本项目按包组1、包组2的顺序依次评审,报价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成交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一)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培训提升和宣传推广项目),最高限价80,000.00元。
1.项目内容
(1)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培训,通过小班教学、现场教学,培训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并为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颁发ISO9001体系内审员资格证或培训记录(不再收取内审员培训或证件相关费用)。
(2)配合开展对企业的质量问题咨询及诊断,在调研过程中对产业上中下游共30家企业的质量状况给出诊断及建议,配合对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开展的智能装备中小微试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帮扶行动进行收集、汇总、宣传。
(3)组织试点成果推广现场会。组织一场对试点成果的宣传推广会,介绍试点主要工作,对试点子项目成果、优秀质量提升模式进行宣传推广,做好组织策划及现场会务安排,做好宣传册设计制作(不少于100份),做好新闻媒体宣传工作,邀请不少于10家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4)完善区域试点验收材料,做好验收材料汇编完善工作,做好对通用指南(不少于2份)、优秀案例(不少于5份)的编写完善工作,组织验收迎检及会务安排。配合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编写等工作。
以上提升行动项目为供应商必须能够完成的提升行动项目,不可偏离,任何不满足者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资格要求
(1)成交人应具有确保任务完成的体系、至少包括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资质;
(2)成交人应有相关类似经历及专家技术力量。相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培训技术专家、组织实施培训,组织内审员考试;协助制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培训记录及归档工作;依照相关规定、程序确定培训对象、培训专家名单;做好试点工作宣传推广,组织现场会;做好验收材料准备工作及会务等工作。
(二)采购包2: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行业调研及测评项目),最高限价100,000.00元。
1.项目内容
(1)对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行业开展跟踪调研,对前期帮扶的企业进行跟踪走访,对企业实施质量提升后情况进行调研;其中需对智能装备行业上、中、下游,相应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机构、至少各选取10家开展现场调研走访(总共40家),对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产业类型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需求差异化调研,对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进一步分析。了解试点对行业质量提升作用,调研帮扶措施与企业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融合情况。
(2)摸清智能装备全链上下游结构、地域分布、企业构成等情况。加强数据分析,从质量技术、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设施等方面,识别和剖析关键质量问题,绘制质量图谱,完善产业链分析报告,分级分类形成质量问题清单,完善质量图谱,质量政策工具清单、形成重点攻关项目清单,进一步总结产业链质量提升可行性对策建议及帮扶建议。
(3)组织2-3场项目推进会,通报调研情况,协调处理调研存在的问题、收集分析情况、及时解决完善。梳理总结项目调研情况,针对分析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成果,听取专家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下一步工作内容和计划。
  (4)开展2-3次对深圳、佛山等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的调研学习,了解推动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先进经验;到区外及市外其他企业进行交流学习,学习企业质量提升先进做法。
(5)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按照总局要求科学设计满意度测评问卷,组织对试点区域智能装备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调查形式包括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一种方式或者两种以上相结合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样本数不少于100家,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总结试点工作成效,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6)配合做好对试点推进过程中各项报告的撰写工作,总结提炼试点工作模式,试点工作成效及特点,以及工作进一步改进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总结提炼工作。
以上提升行动项目为供应商必须能够完成的提升行动项目,不可偏离,任何不满足者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资格要求
成交人应具有确保任务完成的专家技术力量,具备相关类似调研活动经验。相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做好调研资料归纳汇总,记录及归档工作,留存相关的音视频资料;组织实施调研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情况报告会;编制调研报告;做好调研人员的交通车辆、工作餐等后勤保障工作和经费使用记录及结算等工作;做好企业满意度测评及报告总结;做好试点工作报告。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付款方式
费用分两期支付: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全部费用的60%;成交人完成工作并提交验收材料后支付剩余的40%。采购人收到结算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予以结算。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广东省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提供商事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明复印件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平台或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平台上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函;
2.商事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含违约承诺);
6.服务方案及服务响应承诺;
7.单位概况;
8.项目参与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和专家介绍;
9.活动经验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每份须盖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在服务方案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报送资料时需提交资质材料原件进行核实。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文字错漏不影响判定的除外;
(二)未密封盖章;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响应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或者线下报名,网上报名请按照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扫描并发送至政务邮箱:zlfzc@gdd.gov.cn;线下报名,请按照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打印好送至。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8室(联系人:艾倩茹,联系电话:020-22205801)。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提交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事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事业法人公章);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2.企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组织提交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承诺声明(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7.专家团队成员名单、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同类项目经验证明资料(项目验收意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快递邮寄/上门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8室(联系人:艾倩茹,联系电话:020-22205801)
八、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附表2)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2.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后5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发布拟选定的服务商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九、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十、咨询监督方式
项目采购咨询电话:质量发展科,电话:020-22205861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办公室,电话:020-22205845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宣教科,电话:020-22205874
附件:1.参加函
          2.2024年黄埔区智能装备行业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区域试点行动实施方案
                       3.项目采购评审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艾倩茹,联系电话:020-22205801)
附件1
参加函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
我单位已了解《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4年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项目的采购公告》要求,现确认参加2024年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产业中小微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区域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认监委区域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产业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区域试点工作,加大培育智能装备产业,引导和激励我区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年度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攻坚克难活动,将黄埔智能装备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成为服务产业、促进创新、打造品牌的全国性标杆创新载体,为智能装备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推动产业集聚快速做大,全面提升我区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迈向高质量时代。
二、总体思路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结合我区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状况,以区智能装备优势产业集群为示范工作面,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重大质量瓶颈问题,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工作站技术支撑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以点带面,加强应用和示范引领,赋能行业发展,辐射带动全链条质量整体提升,着力提升产业链创新能力。
三、工作目标
以智能装备行业质量提升为出发点,继续推动“六方三全”的中小微企业质量协同提升服务模式(发挥“政府、智库、协会、机构、企业、用户”作用,构建“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基础全要素”的质量提升服务模式),根据智能装备产业链特点创新质量提升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增强质量创新能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推进产业链全链条质量提升。
到2024年底前,在智能装备领域资助一批质量、标准、认证、质量提升项目,大力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工作站作用,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在企业标准制定、知识产权诊断等方面提供服务,遴选一批质量提升优秀案例,通过现场宣传推广会、媒体宣传等各类宣传活动,实现示范引领,推进产业链整体质量提升,叫响“黄埔质量”。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行业调研及满意度调查(4-9月)
到区外其他质量发展水平较高的示范地区学习调研,启动行业企业质量基础设施需求满足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调研,对照去年调研成果,组织对行业质量进行跟踪调研,了解试点对行业质量提升作用,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完善质量问题清单、质量图谱,质量政策工具清单、形成重点攻关项目清单。了解企业对试点工作建议,做好满意度测评。
(二)培训及帮扶(全年)
探索建立培训及帮扶长效机制,组织企业参加各项线上线下培训、鼓励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工作站联合专业技术机构广泛开展普适性的质量公益培训,开展行业性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认证、产品技术、现场管理、品牌专员等系列培训,总结培训内容、编制培训教材,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并完善工作站帮扶机制,针对中小企业提交的产品研发、生产管理、产品检验、人员管理、绩效评价、品牌建设等问题由专家提供“质量门诊”,对企业进行上门服务,通过“黄埔品牌认证”、“质量治未病”、“标准强企”、“质量标杆”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一批亟需帮扶的质量问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提升。
(三)子项目验收及征集(6月前,9月前)
组织对第一批12个子项目进行验收,对优秀的子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带动行业上下游整体提升。
积极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工作站、各认证机构作用,广泛征集并评选优秀质量帮扶、提升案例,纳入第二批试点子项目,形成3-5个优秀案例及1-2个通用指南。
 (四)总结经验(10-11月)
总结试点成效、经验和不足,编写试点工作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文件,形成典型经验,优选年度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经验及智能装备行业优秀技术成果,作为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良实践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五)宣传推广(全年)
对试点工作成效,子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推广。组织一场宣传推广会(6月底前)。区质量强区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区总工会组织开展各类交流活动,结合首席质量官、政府质量奖、质量月等各类宣传活动,宣传推广智能装备行业质量提升优秀案例,支持智能装备行业优秀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和班组奖,建立创奖培育梯队。利用媒体、会议等平台大力宣扬本行业卓越标杆企业,引领本区智能装备行业企业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不断追求卓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区域试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智能装备行业质量提升全面工作,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安排,承担沟通交流、协调管理等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各企事业单位、质量专家等各方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有序推进,确保智能装备行业质量提升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作举措。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各智能装备企业规模大小、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分类、分层次指导制定行动计划和措施,确保做到科学高效,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带动全区智能装备行业综合竞争力的整体提升。
(三)加大支持力度。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支撑,加大对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资金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型企业科研创新和质量提升。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通过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智能装备行业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组织召开活动成果交流发布会,展示一批智能装备行业质量提升成果并形成经验加以复制、推广,促进标杆企业深入交流、研讨,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和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参与其中。
附件3
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中小微企业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项目采购服务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

技术部分(40分)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阐明实施步骤和工作计划。
1.实施方案完整、可行,可操作性强,综合方案优,得30分;
2.实施方案较完整、可行,可操作性较强,综合方案较好,得20分;
3.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可操作性一般,得10分;
4.实施方案有欠缺,总体方案简单粗糙,得5分;
5.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30%
30分

违约承诺
根据项目质量要求,作出清晰、合理的违约承诺。
1.违约承诺清晰、合理,得10分;
2.违约承诺比较清晰、比较合理,得7分;
3.违约承诺不太清晰、不太合理,得3分;
4.未提供违约承诺的不得分。
10%
10分

商务部分(26分)

报价人信用情况
信用中国列为守信激励对象的,得8分;
信用中国中查询无本项第1、3、4点情况的,得4分;
信用中国中有行政处罚或风险提示的,得2分;
信用中国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得0分,一票否决。
8%
8分

质量工作开展情况
1.近3年内承担或提供政府质量类(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品牌)工作相关服务(检查、培训、标准制定等)的,每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6分;
2.近3年内承担或提供行业组织的质量类(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品牌)相关服务的,或自行组织开展的质量相关活动,每个项目合同或活动得1分,最高得3分;
3.行业组织申报单位以其本体或主要成员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主办或承办相关质量活动的,参照本项1、2点。
4.近3年内未承担或组织开展质量类(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品牌)相关服务的,得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6%
6分

项目服务团队
情况
培训提升和宣传项目团队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培训资质,无相应资质此项得0分。所有项目须具有相应的专家技术力量。专家人数为0-1人的不得分,2人得1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10%
10分

服务响应时间
报价人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承诺在24小时(含)内响应并提供服务的,得2分;
报价人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承诺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含)以内响应并提供服务的,得1分;
报价人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48小时以上响应的或不提供承诺,不得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2%
2分

价格部分(34分)
1
报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0×权重
备注: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4%
34分
合计
100%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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