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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24-JHDHGD-GC100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监理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某部队,建设资金来源为预算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期限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对既有建筑进行修缮,建筑面积3831.39㎡,其中主楼和公共门厅3254.42㎡,副楼576.97㎡。另新建门岗、晾衣房79㎡,新建围墙210m,院内的室外场地整修面积1199.56㎡。
2.2 监理范围
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结构补强、装饰装修、新建部分单体及附属市政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2.3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的内容。
2.4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其中服务期限风险包含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2条【变更】约定调整服务酬金以外的所有风险。
3.资质和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非“三资”背景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及以上。
3.2拟派主要人员资格和业绩
3.2.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在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投标截止前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或履职)。
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单个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内含结构补强(或结构加固)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监理项目。
3.3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不含具体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起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①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信用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4月 26日至2024年 5月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保密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2017室)(按附件格式提供,并提供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所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按上述第5.1条递交资料后,待保密审查工作完成并将结果通知潜在投标人后,潜在投标人持保密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和银行电汇(或转账)回执于2024年 5月13日(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2017室)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应以电汇、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以下简称招标人账户):账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101983679050502597。备注为“购买宁波某宾馆整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光盘不得擅自用于其它用途,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不得在互联网上传递,否则押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所有获取的资料需在投标时全部归还。
6.保密、人员政审要求
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印、拍照、记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参与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遗失或泄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人员进场前,对拟投入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且无法同等更换相关人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信息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1:马干事;电话:0574-27730868;
监 督 人2:李干事;电话:13056938060。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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