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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上非住
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DJTC-FW2024-002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上非
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2020m²,建筑面积约10389.5m²(以项目实际发
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上
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上
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囗本项目专门面向 口中小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囗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
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O O
3.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O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口是
否;
3.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囗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地产评估三级(含
)或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专业
执业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
格审查。
3.5 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3.5.2本项目资格审查标准及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印发《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的通知京建法(2011〕16号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初选:有效提交资料单位均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经评审委员会选择评分前7名的评估机构作为初选房地产评估机构(实际数量不
足7家且不少于3家的情况按实际数量作为初选房地产评估机构)。
最终选定: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组织被征
收人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评估机构中,采取投票方式形成的多数意见选定。通过
投票方式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也可以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4.申请人信誉要求
失信被执行人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无。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详细地
址)购买资格审查文件。2、获取资格审查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有:①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②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③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近3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


明。(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写清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领取资格审查文
件的资料须使用 A4 纸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_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2日14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_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审查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
上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
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
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2020m²,建筑面积约10389.5m²(以项目实
际发生为准)、项目预算金额 /
(万元)。
2.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结之日止。
2.4本项目招标范围: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
块)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范围以内的征收评估工作。全部征收评估
工作最终实施范围以招标人现场指界为准。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2020m²,建筑
面积约10389.5m²(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2.5其他
2.发布公告的媒介
7∽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dejut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需求

8 5 0


一、采购标的
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土桥东西地块)国有土地上
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范围以内的征收评估工作。全部征收评估工作最终实施范
围以招标人现场指界为准。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2020m²,建筑面积约10389.5m²
(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二、服务要求
1.实施的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结之日止
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应独立完成本次受托征收评估任务,不得将受托评估任务以任何形式转包或
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在评估工作期间房地产估价师须亲临现场勘察,调查了解征收范围内征收房
屋及土地有关情况,并留存本人评估工作真实影像资料。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
的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4.应依照北京市有关征收法律法规和征收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被征
收人征收补偿的房屋、附属物、装修、设备及其他地上物物进行客观、公正的
评估,最终出具征收评估报告交付招标人审核。
5.有义务为征收人及被征收人就估价报告中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6.应配合招标人及征收劳务公司与被征收人进行征收补偿协议的洽谈,并对被
征收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7.如被征收人对征收评估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复议或提出起诉的,应负责配合
有关部门就评估结果做出答复。
8.委托评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
人,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9.招标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向评估单位提出复核要求,评估单位应在接
到复核要求之日起3
日内向招标人出具书面复核结论。评估单位调整评估结果的,应在招标人要求
的期限内出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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