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深南、滨河、北环路(含绿地)清扫保洁服务A包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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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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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福田区深南路、滨河路、北环路(含绿地)清扫保洁服务A标段
*采购人名称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投标(综合评分法评出5家侯选中标供应商,抽签选取3家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人不得重复中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区财政经费
*财政预算限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16个月
项目背景
无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9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1)单价标准:特级路为18.5元/平方米/年;一级路为15.2元/平方米/年;二级路为11.16元/平方米/年,绿地为1.35元/平方米/年。
A标段(深南路清扫保洁(含绿地)服务)预算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16个月,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预算金额16576066.16元/16个月,绿地保洁预算金额1110689.96元/16个月;
2)清扫保洁经费包括购买各种环卫设备、垃圾清运、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房补、社保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税收、生产资料(环卫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市政道路路面路及所有公共设施清扫保洁和乱张贴乱涂写清理等一切费用;不含道路冲洗及洒水水费,果皮箱、环卫工具房购置及维修费。
投标人必须按各标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费测算(提供详细报价清单总表、单价测算表),并按实际配足清扫保洁人员,但不能少于规定的各标段的最低配员标准。
详细报价清单(单价测算表)
道路级别(投标人必须以项目实际面积进行测算):
注:1、表中核算必须符合深圳市劳动法、深圳市税务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分别对各种服务类别进行报价,各分类报价必须与总报价一致,各分类报价必须统一折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3、特级路机械保洁频次3次/日,特级路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两次;
4、一级路机械保洁频次2次/日,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
5、二级路机械保洁频次2次/日,机动车道四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半月冲洗一次;
6、各级路报价中的人员实际月收入必须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人员工资福利和报价合理性两项评分不得分。
7、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2、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将管理任务交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当月清扫保洁经费按检查考核结果于次月15日前支付。根据《关于巩固大运环境提升成果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的通知》(福府[2011]32号)文件精神,对道路保洁、绿地保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本次招标结束后该项目标段和片区将移交给区相关街道办,街道办事处作为甲方、中标单位为乙方签定合同,由相关街道办按约定付费。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万元,以转账或者现金等方式付到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帐户(开户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开户帐号:4000023309200042188;开户银行:工行福田支行)。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下午四点前必须到账。投标人到银行开具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银行证明原件扫描件作为评标依据,否则作废标处理。
(3)、开标后(且必须在付保证金当月)投标人到福田城市管理局开具收款收据,并按要求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数量购买所有设备,区城市管理局在承包方按规定数量购买的所有设备手续办理齐全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车辆设备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以及车辆行驶证)无息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没有中标的,区城市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录选结果公告之日计起)无息退还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价款10%到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开户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开户帐号:4000023309200042188;开户银行:工行福田支行),若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确保合同服务有效执行。中标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于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拒绝提交或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5、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因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承包人员工1人以上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合同期内,承包人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的,或承包人拖欠任1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1个月以上的,或承包人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承包人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合同期内,承包人在本项目中使用车龄超过8年(含满8年)的环卫作业车辆(以行驶证首次登记日期计),区城管局或街道办发现一起,处罚1万元,拒不整改,可重复处罚。
(7)、因国家建设需要,需解除本合同的,福田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将提前30天通知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福田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不负赔偿责任。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环卫作业车辆和环卫工人数量进行配备,区城管局检查发现后,第一次发整改通知书,同时通知街道办每少1人处罚款300元,每少一台车罚款1万元;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街道办报区政府批准后,有权终止合同,再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包单位。
*6、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承包人必须接受《福田区市政道路卫生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详见附件4)的考评,并参与福田区组织的参加深圳市容综合考核活动,福田区城管局有权根据市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作相应的修改;
(1)检查得分不达标的90分(不含)以下,每低于达标分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2000元,85分以下的加倍扣款,即每低于85分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服务费4000元,依此类推。
(2)对凡在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及市容环境综合考核竞赛检查中环卫方面相关扣分,明检每扣0.1分相关责任单位扣2000元,暗检每扣0.1分相关责任单位扣1000元,同时依照《福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进行2倍扣分。
(3)凡受到市、区领导点名批评、通报、督办或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的,经查证属实,视性质严重程度及所造成影响大小,每宗扣5000至10000元,同时按照《福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4)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将当月扣除的清扫保洁经费,直接奖励给检查考核成绩列前的作业标段上的作业工人或支付乙方承担额外任务的费用,具体办法由甲方研究确定并实施。
(5)末位淘汰,连续3个月或年度内质量检查平均得分在90分(不含)以下的作业标段,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解除与外包服务企业的承包服务合同的意见报区城管局,经分管区领导批准执行,无须向该企业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收回的清扫保洁标段,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奖励追加给在本街道办辖区(或全区)日常考核中累计成绩列前的供应商的建议报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报区政府审定。在服务期内,按照福田区政府采购履约评价办法进行末位淘汰或退出机制。
(6)排名奖励,在“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中,每季度“市容环境综合考核”综合得分或环卫评分在原特区内(第一组别)排名前6名,可将该季度内扣分罚款以奖励方式给予返还。
(7)情况通报,每个月区城管局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市政道路检查监管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各街道办根据通报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区城管局,对该处罚而未予处罚的或有疑义的应向区城管局作出书面解释。
具体技术要求
1、配员要求
A标段最低配员220人,每班在岗人数100人。
投标人必须根据《福田区深南路清扫保洁(含绿地)服务范围及面积明细表》(详见附件)对每条道路进行人员配置(详见附件5: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
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及车辆配置表
注:合计项只核计面积、车辆和(每班上岗)投入人员总数。
2、设备配备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30日内(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投入如下环卫设备,并保证环卫设备在本项目使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标段:
①洗扫车(含核定载质量4吨以上大型多功能(具有扫、洗、吸功能)洗扫车)不少于4台,其中应急机动不少于1台,如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2008年 4 月 30 日之后,租赁合同须覆盖该项目服务期。
②清洗车(含核定载质量6吨以上高压清洗车)不少于4台,其中应急机动不少于1台,如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 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2008年 4 月 30 日之后,租赁合同须覆盖该项目服务期。
③平板车(符合国Ⅲ排放标准,能在市区内行驶的,载重量1.4吨以上)不少于4台,其中应急机动不少于1台,如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 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2008年 4 月 30 日之后,租赁合同须覆盖该项目服务期。
④660升垃圾桶不少于50个(垃圾桶18个月必须更新一次,破损随时更新),如已自有以上同类型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该项目服务期当年。
⑤投标人须给所有保洁人员各配置一个GPS,并建立一个GPS监控平台,须与区城管数字化系统互通。
(2)、中标人所有车辆设备必须喷绘由丙方统一设计的车辆设备标识,并装上GPS,相关数据录入GPS监控平台,设备购置、安装、维修、更新、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合同期内,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环卫作业车辆不得超过8年车龄(以行驶证首次登记日期计)。
投标人现有环卫设备统计表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表中车辆设备的购买发票(8年之内购买的车辆为有效车辆)。
1、本表格所填报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应为投标人自身拥有的、并对清扫保洁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工具。
2、需提供其他机械设备的照片等资料(可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商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1、项目名称:福田区深南路、滨河路、北环路(含绿地)清扫保洁服务A标段
2、项目采购范围:
A标段:福田区深南路清扫保洁服务道路面积 811877平方米,绿地面积617049.98平方米。(具体见附件1:福田区深南路清扫保洁(含绿地)服务范围及面积明细表)
二、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三、项目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服务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
市政道路(含主次干道、立交桥、辅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和绿地等)路面、道路内外绿化带及交通隔离护栏、通道出入口玻璃幕墙等所有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和乱张贴乱涂写、香口胶的清理;市政道路的果皮箱、环卫工具房等环卫设备的管理清洁维护;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服务;向甲方反馈周边卫生动态及道路果皮箱、环卫工具房损坏丢失情况;道路绿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道树树穴中的树叶和垃圾的清理。
四、项目服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16个月)
五、组织实施要求
六、成果要求;维护要求
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SZJG27—2008)和《福田区环卫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规范》。
1、作业方式
每天两大扫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面情况增加大扫次数。
2、作业规范
(1)人工清扫时间:凌晨4:00至7:00。人工保洁时间:特级道路(商业步行街)24个小时,7:00至次日凌晨4:00;一级道路20个小时,7:00至次日24:00;二级路18个小时,7:00至22:00;
(2)机械化清扫时间:夜间0:00至早上7:00。实行机械化保洁的道路按照以下频次进行保洁,特级道路一日三次,一、二级路一日二次;
3、作业要求
(1)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雨水口不堵塞。没有雨水口的路段可不冲洗。一般情况下,道路冲洗应在7:00前结束;
(2)商业街路面(包括人行道、门店门前区域)每天应用洗地机、高压清洗机或拖把刷洗一次,其他实行特级保洁的路段人行道(包括门店门前区域)每星期至少全面冲洗二次,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冲洗时,应有环卫工作配合,及时清除路面积水,达到路面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渣等污垢;
(3)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及反光帽,在车行道作业,应按车线反方向清扫;
(4)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
(5)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起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6)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位置;
(7)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8)机扫车及清洗车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清洗车必须在规定取水栓取水。司机和随车车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环卫作业规范,做到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
(9)绿地保洁内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4、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路面应见本色,洁净度高、目测无明显浮尘,路面无果皮、纸屑、塑膜等杂物;
(2)夜间保洁时,特级路路面杂物(仅计纸屑、塑料袋、饭盒等超过火柴盒大小的较大垃圾)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4件,其他级别路段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8件;
(3)日间道路质量要求。
5、环卫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保洁
(1)道路废物箱垃圾随满随清,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
(2)废物箱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收集。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3)环卫工具房仅供存放环卫工具使用,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具房用途;
(4)工具房外墙每天擦洗一次,房顶每天清理一次,确保墙面整洁干净,房顶无垃圾、杂物堆积;
(5)路旁绿地、绿地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6)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整洁干净;特级保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高度2米以下部分每天清洗一次墙面;
(7)交通护栏无积尘、无明显污迹;特级保洁道路交通护栏每周清洗一次,其他道路交通护栏应每月清洗一次;
(8)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无污迹、积尘;特级保洁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每天清理一次,每星期进行一次擦洗;
(9)公交候车站、地铁站出入口、玻璃幕墙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特级保洁道路的相应设施应每天进行一次清洗;
(10)立交桥、高架桥等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整洁干净;
(11)人行天桥桥面应无明显垃圾,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特级保洁道路人行天桥桥面每两天冲洗一次,注意清理香口糖渣等污垢,做到桥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栏杆每天擦拭一次;其他道路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路保洁道路相同,天桥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人行天桥雨篷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无暴露垃圾;
(12)人行地道地面、阶梯、扶手应干净。特级保洁道路人行地道地面每两天冲洗一次,注意清理口香糖渣等污垢,做到地面见本色。阶梯、扶手、瓷砖墙面每天擦洗。其他道路人行地道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13)每月必须书面报告一次责任路段果皮箱、环卫工具房的数质量情况,如未按时报告造成果皮箱、环卫工具房丢失,一经核实,按果皮箱、环卫工具房中标价的20%赔偿,在清扫保洁承包费中扣除。
6、市政道路及公共设施乱张贴乱涂写清理
(1)市政道路公共设施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防乱张贴材料,并每半年在市政道路公共设施上涂刷一次防乱张贴材料;
(2)防乱张贴材料涂刷后无色透明不影响设施原貌,具有直接防止乱张贴(胶质类材料无法粘附或极易揭除)效果,涂膜无明显变色、变脆现象;不起泡,不碎裂;
(3)对写在公共设施及地面上的乱张贴乱涂写需具有快速(60秒钟内)清洁的功效,且清除后不得对原设施造成任何损伤,被清洁后的路面必须见路面本色。
7、机械化清扫要求
各标段机动车道必须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100%。
8、道路垃圾收集和运输
(1)市政道路垃圾是指清扫单位在城市道路、绿地、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过程中收集到的垃圾;
(2)福田区垃圾转运站(目前福田区目前使用的垃圾压缩设备所配套的翻桶装置是按660L标准桶配置的)免费接收福田区市政道路垃圾;
(3)须采用标准垃圾桶(660L)收集垃圾,用专门的桶装垃圾收集车(箱式货车)收运,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并定时对收运车辆及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做到“垃圾不落地”收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采用旧式自卸车、人货车收运入站;
(4)桶装垃圾收集采取密闭方式,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垃圾桶应盖稳,不得超高超载。垃圾桶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2只/次;
(5)桶装垃圾到站后随即倒入垃圾箱体,不应在站内堆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倾倒单位或转运站单位分捡垃圾;
(6)每次桶装垃圾收集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桶、摆放点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摆桶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每周对垃圾桶及摆桶点进行喷洒药物二次,做到基本无蝇;
(7)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
(8)装卸垃圾桶时,平板车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9)停车装卸垃圾桶时(特别是晚间收运),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10)应有市政垃圾收集的应急机制,确保桶装垃圾收运不间断;
(11)倾倒单位应遵守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制度,应听从垃圾转运站操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倾倒,禁止乱倒乱放;
(12)桶装垃圾收集作业时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13)桶装垃圾收集车辆出车前与应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作业完毕后,应对车辆及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
(14)垃圾清运完毕后,标准垃圾桶必须放在隐蔽的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占道路。
9、安全生产
(1)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及反光帽;
(2)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清洁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小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4)机械化清扫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清扫车辆必须有完好的喷水降尘装置;机械化清扫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机械化清扫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10、员工劳动保障
(1)中标人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人支付员工基本工资须高于当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4)中标人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5)中标人必须执行《劳动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5)中标人必须执行深圳市城管主管部门制订有关环卫工人保障的规定。
11、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其他要求
无
评标信息
(一)通用类
附件
A包.rar
福田区深南路、滨河路、北环路(含绿地)清扫保洁服务A标段
*采购人名称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投标(综合评分法评出5家侯选中标供应商,抽签选取3家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人不得重复中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区财政经费
*财政预算限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16个月
项目背景
无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9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需求内容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1)单价标准:特级路为18.5元/平方米/年;一级路为15.2元/平方米/年;二级路为11.16元/平方米/年,绿地为1.35元/平方米/年。
A标段(深南路清扫保洁(含绿地)服务)预算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16个月,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预算金额16576066.16元/16个月,绿地保洁预算金额1110689.96元/16个月;
2)清扫保洁经费包括购买各种环卫设备、垃圾清运、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房补、社保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税收、生产资料(环卫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市政道路路面路及所有公共设施清扫保洁和乱张贴乱涂写清理等一切费用;不含道路冲洗及洒水水费,果皮箱、环卫工具房购置及维修费。
投标人必须按各标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费测算(提供详细报价清单总表、单价测算表),并按实际配足清扫保洁人员,但不能少于规定的各标段的最低配员标准。
详细报价清单(单价测算表)
道路级别(投标人必须以项目实际面积进行测算):
项 目 | 年经费 | 计 算 依 据 | 备 注 |
一、人工成本 | | | |
1、员工工资 | | | 安排人数 人; |
| | | |
| | | |
2、员工社会保险 | | | |
| | | |
| | | |
| | | |
3、加班及补助 | | | |
(1)星期六、日加班 | | | |
(2)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 | |
(3)高温补助 | | | |
1和3小计 | | | |
二、车辆使用成本 | | | |
1、车辆折旧 | | | 车辆按8年折旧 |
| | | |
| | | |
2、车辆维修费 | | | |
| | | |
| | | |
3、车辆油料费 | | | |
| | | |
| | | |
| | | |
4、车辆规费 | | | |
| | | |
| | | |
5、司机费用 | | | |
| | | |
三、材料成本 | | | |
1、工具材料 | | | |
(1)660升垃圾桶 | | | 660升垃圾桶不少于 个,凡外观破损、有滴漏须随时更新。 |
(2)手推车 | | | |
(3)垃圾袋 | | | |
(4)铁铲 | | | |
(5垃圾斗 | | | |
(6)长扫把 | | | |
(7)短扫把 | | | |
(8)其他工具材料 | | | |
2、防乱张贴材料 | | | 市政道路公共设施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防乱张贴涂料,需随时接受检查,确保防乱张贴涂料有效使用。 |
(1) 清理乱张贴乱涂写材料 | | | |
(2) 防乱张贴材料 | | | |
3、安全生产材料 | | | |
(1)反光雨衣 | | | |
(2)反光衣 | | | |
(3)工作服服装 | | | |
(4)手套 | | | |
4、其 它 | | | |
四、残疾人保障金 | | | |
五、工会计提 | | | |
六、教育经费计提 | | | |
七、管理费 | | | |
项目经理工资福利社会劳保等 | | | |
监督管理措施 | | | |
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件、通讯、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 | | |
公差、业务招待等其他费用 | | | |
八、利润 | | | |
九、不可预见费用 | | | |
十、税金 | | | |
特级路单价: | 特级路面积: | 金额小计: | |
一级路单价: | 一级路面积: | 金额小计: | |
二级路单价: | 二级路面积: | 金额小计: | |
绿地单价: | 绿地面积: | 金额小计: | |
合 计 | | |
注:1、表中核算必须符合深圳市劳动法、深圳市税务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分别对各种服务类别进行报价,各分类报价必须与总报价一致,各分类报价必须统一折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3、特级路机械保洁频次3次/日,特级路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两次;
4、一级路机械保洁频次2次/日,机动车道两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
5、二级路机械保洁频次2次/日,机动车道四天冲洗一次,人行道每半月冲洗一次;
6、各级路报价中的人员实际月收入必须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人员工资福利和报价合理性两项评分不得分。
7、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2、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将管理任务交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当月清扫保洁经费按检查考核结果于次月15日前支付。根据《关于巩固大运环境提升成果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质量的通知》(福府[2011]32号)文件精神,对道路保洁、绿地保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本次招标结束后该项目标段和片区将移交给区相关街道办,街道办事处作为甲方、中标单位为乙方签定合同,由相关街道办按约定付费。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万元,以转账或者现金等方式付到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帐户(开户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开户帐号:4000023309200042188;开户银行:工行福田支行)。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下午四点前必须到账。投标人到银行开具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银行证明原件扫描件作为评标依据,否则作废标处理。
(3)、开标后(且必须在付保证金当月)投标人到福田城市管理局开具收款收据,并按要求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数量购买所有设备,区城市管理局在承包方按规定数量购买的所有设备手续办理齐全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车辆设备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以及车辆行驶证)无息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没有中标的,区城市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录选结果公告之日计起)无息退还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价款10%到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开户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开户帐号:4000023309200042188;开户银行:工行福田支行),若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确保合同服务有效执行。中标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于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拒绝提交或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5、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因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承包人员工1人以上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合同期内,承包人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的,或承包人拖欠任1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1个月以上的,或承包人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承包人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合同期内,承包人在本项目中使用车龄超过8年(含满8年)的环卫作业车辆(以行驶证首次登记日期计),区城管局或街道办发现一起,处罚1万元,拒不整改,可重复处罚。
(7)、因国家建设需要,需解除本合同的,福田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将提前30天通知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福田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不负赔偿责任。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环卫作业车辆和环卫工人数量进行配备,区城管局检查发现后,第一次发整改通知书,同时通知街道办每少1人处罚款300元,每少一台车罚款1万元;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街道办报区政府批准后,有权终止合同,再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包单位。
*6、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承包人必须接受《福田区市政道路卫生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详见附件4)的考评,并参与福田区组织的参加深圳市容综合考核活动,福田区城管局有权根据市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作相应的修改;
(1)检查得分不达标的90分(不含)以下,每低于达标分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2000元,85分以下的加倍扣款,即每低于85分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服务费4000元,依此类推。
(2)对凡在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及市容环境综合考核竞赛检查中环卫方面相关扣分,明检每扣0.1分相关责任单位扣2000元,暗检每扣0.1分相关责任单位扣1000元,同时依照《福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进行2倍扣分。
(3)凡受到市、区领导点名批评、通报、督办或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的,经查证属实,视性质严重程度及所造成影响大小,每宗扣5000至10000元,同时按照《福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4)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将当月扣除的清扫保洁经费,直接奖励给检查考核成绩列前的作业标段上的作业工人或支付乙方承担额外任务的费用,具体办法由甲方研究确定并实施。
(5)末位淘汰,连续3个月或年度内质量检查平均得分在90分(不含)以下的作业标段,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解除与外包服务企业的承包服务合同的意见报区城管局,经分管区领导批准执行,无须向该企业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收回的清扫保洁标段,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奖励追加给在本街道办辖区(或全区)日常考核中累计成绩列前的供应商的建议报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报区政府审定。在服务期内,按照福田区政府采购履约评价办法进行末位淘汰或退出机制。
(6)排名奖励,在“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中,每季度“市容环境综合考核”综合得分或环卫评分在原特区内(第一组别)排名前6名,可将该季度内扣分罚款以奖励方式给予返还。
(7)情况通报,每个月区城管局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市政道路检查监管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各街道办根据通报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区城管局,对该处罚而未予处罚的或有疑义的应向区城管局作出书面解释。
具体技术要求
1、配员要求
A标段最低配员220人,每班在岗人数100人。
投标人必须根据《福田区深南路清扫保洁(含绿地)服务范围及面积明细表》(详见附件)对每条道路进行人员配置(详见附件5: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
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及车辆配置表
标 段 | 级别 | 面积 | 车辆投入数量 (按车型列出) | 人员投入数量(每班上岗) | |
总数(每班上岗) | (每班上岗) 各街道人员分配 | ||||
| 特级路 | | | | |
一级路 | | ||||
二级路 | | ||||
绿地 | | ||||
合计 | | | | |
注:合计项只核计面积、车辆和(每班上岗)投入人员总数。
2、设备配备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30日内(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投入如下环卫设备,并保证环卫设备在本项目使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标段:
①洗扫车(含核定载质量4吨以上大型多功能(具有扫、洗、吸功能)洗扫车)不少于4台,其中应急机动不少于1台,如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2008年 4 月 30 日之后,租赁合同须覆盖该项目服务期。
②清洗车(含核定载质量6吨以上高压清洗车)不少于4台,其中应急机动不少于1台,如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 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2008年 4 月 30 日之后,租赁合同须覆盖该项目服务期。
③平板车(符合国Ⅲ排放标准,能在市区内行驶的,载重量1.4吨以上)不少于4台,其中应急机动不少于1台,如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 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2008年 4 月 30 日之后,租赁合同须覆盖该项目服务期。
④660升垃圾桶不少于50个(垃圾桶18个月必须更新一次,破损随时更新),如已自有以上同类型设备,购置时间必须在该项目服务期当年。
⑤投标人须给所有保洁人员各配置一个GPS,并建立一个GPS监控平台,须与区城管数字化系统互通。
(2)、中标人所有车辆设备必须喷绘由丙方统一设计的车辆设备标识,并装上GPS,相关数据录入GPS监控平台,设备购置、安装、维修、更新、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合同期内,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环卫作业车辆不得超过8年车龄(以行驶证首次登记日期计)。
投标人现有环卫设备统计表
名称 | 型号 | 产地 | 数量 | 购买时间 | |
洗扫车 | 1 2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机扫车 | 1 2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清洗车 | 1 2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平板车 | | | | | |
高温高压 冲洗机 | | | | | |
其他设备 | | | | | |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表中车辆设备的购买发票(8年之内购买的车辆为有效车辆)。
1、本表格所填报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应为投标人自身拥有的、并对清扫保洁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工具。
2、需提供其他机械设备的照片等资料(可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商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1、项目名称:福田区深南路、滨河路、北环路(含绿地)清扫保洁服务A标段
2、项目采购范围:
A标段:福田区深南路清扫保洁服务道路面积 811877平方米,绿地面积617049.98平方米。(具体见附件1:福田区深南路清扫保洁(含绿地)服务范围及面积明细表)
二、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三、项目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服务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
市政道路(含主次干道、立交桥、辅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和绿地等)路面、道路内外绿化带及交通隔离护栏、通道出入口玻璃幕墙等所有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和乱张贴乱涂写、香口胶的清理;市政道路的果皮箱、环卫工具房等环卫设备的管理清洁维护;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服务;向甲方反馈周边卫生动态及道路果皮箱、环卫工具房损坏丢失情况;道路绿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道树树穴中的树叶和垃圾的清理。
四、项目服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16个月)
五、组织实施要求
六、成果要求;维护要求
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SZJG27—2008)和《福田区环卫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规范》。
1、作业方式
每天两大扫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面情况增加大扫次数。
2、作业规范
(1)人工清扫时间:凌晨4:00至7:00。人工保洁时间:特级道路(商业步行街)24个小时,7:00至次日凌晨4:00;一级道路20个小时,7:00至次日24:00;二级路18个小时,7:00至22:00;
(2)机械化清扫时间:夜间0:00至早上7:00。实行机械化保洁的道路按照以下频次进行保洁,特级道路一日三次,一、二级路一日二次;
3、作业要求
(1)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雨水口不堵塞。没有雨水口的路段可不冲洗。一般情况下,道路冲洗应在7:00前结束;
(2)商业街路面(包括人行道、门店门前区域)每天应用洗地机、高压清洗机或拖把刷洗一次,其他实行特级保洁的路段人行道(包括门店门前区域)每星期至少全面冲洗二次,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冲洗时,应有环卫工作配合,及时清除路面积水,达到路面见本色,无油污、痰迹、口香糖渣等污垢;
(3)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及反光帽,在车行道作业,应按车线反方向清扫;
(4)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
(5)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起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6)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位置;
(7)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8)机扫车及清洗车作业时必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须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清洗车必须在规定取水栓取水。司机和随车车工人应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环卫作业规范,做到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
(9)绿地保洁内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4、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路面应见本色,洁净度高、目测无明显浮尘,路面无果皮、纸屑、塑膜等杂物;
(2)夜间保洁时,特级路路面杂物(仅计纸屑、塑料袋、饭盒等超过火柴盒大小的较大垃圾)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4件,其他级别路段每500平方米不得超过8件;
(3)日间道路质量要求。
保洁等级 | 果皮、纸屑等杂物(件/500平方米) | 烟 蒂 (个/500平方米) | 痰 迹 (处/500平方米) | 污 水(平方米/500平方米) | 香口胶 (处/500平方米)) | 尘土量 (克/平方米) | 路面本色呈现率(%) |
特级路 | ≤2 | ≤2 | ≤2 | 无 | ≤2 | ≤10 | ≧90 |
一级 | ≤4 | ≤2 | ≤2 | 无 | ≤2 | ≤20 | ≧85 |
二级 | ≤6 | ≤4 | ≤4 | 无 | ≤4 | ≤35 | ≧80 |
5、环卫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保洁
(1)道路废物箱垃圾随满随清,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
(2)废物箱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收集。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3)环卫工具房仅供存放环卫工具使用,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具房用途;
(4)工具房外墙每天擦洗一次,房顶每天清理一次,确保墙面整洁干净,房顶无垃圾、杂物堆积;
(5)路旁绿地、绿地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6)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整洁干净;特级保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高度2米以下部分每天清洗一次墙面;
(7)交通护栏无积尘、无明显污迹;特级保洁道路交通护栏每周清洗一次,其他道路交通护栏应每月清洗一次;
(8)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无污迹、积尘;特级保洁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每天清理一次,每星期进行一次擦洗;
(9)公交候车站、地铁站出入口、玻璃幕墙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特级保洁道路的相应设施应每天进行一次清洗;
(10)立交桥、高架桥等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整洁干净;
(11)人行天桥桥面应无明显垃圾,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特级保洁道路人行天桥桥面每两天冲洗一次,注意清理香口糖渣等污垢,做到桥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栏杆每天擦拭一次;其他道路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路保洁道路相同,天桥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人行天桥雨篷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无暴露垃圾;
(12)人行地道地面、阶梯、扶手应干净。特级保洁道路人行地道地面每两天冲洗一次,注意清理口香糖渣等污垢,做到地面见本色。阶梯、扶手、瓷砖墙面每天擦洗。其他道路人行地道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13)每月必须书面报告一次责任路段果皮箱、环卫工具房的数质量情况,如未按时报告造成果皮箱、环卫工具房丢失,一经核实,按果皮箱、环卫工具房中标价的20%赔偿,在清扫保洁承包费中扣除。
6、市政道路及公共设施乱张贴乱涂写清理
(1)市政道路公共设施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防乱张贴材料,并每半年在市政道路公共设施上涂刷一次防乱张贴材料;
(2)防乱张贴材料涂刷后无色透明不影响设施原貌,具有直接防止乱张贴(胶质类材料无法粘附或极易揭除)效果,涂膜无明显变色、变脆现象;不起泡,不碎裂;
(3)对写在公共设施及地面上的乱张贴乱涂写需具有快速(60秒钟内)清洁的功效,且清除后不得对原设施造成任何损伤,被清洁后的路面必须见路面本色。
7、机械化清扫要求
各标段机动车道必须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100%。
8、道路垃圾收集和运输
(1)市政道路垃圾是指清扫单位在城市道路、绿地、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过程中收集到的垃圾;
(2)福田区垃圾转运站(目前福田区目前使用的垃圾压缩设备所配套的翻桶装置是按660L标准桶配置的)免费接收福田区市政道路垃圾;
(3)须采用标准垃圾桶(660L)收集垃圾,用专门的桶装垃圾收集车(箱式货车)收运,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并定时对收运车辆及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做到“垃圾不落地”收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采用旧式自卸车、人货车收运入站;
(4)桶装垃圾收集采取密闭方式,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垃圾桶应盖稳,不得超高超载。垃圾桶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2只/次;
(5)桶装垃圾到站后随即倒入垃圾箱体,不应在站内堆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倾倒单位或转运站单位分捡垃圾;
(6)每次桶装垃圾收集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桶、摆放点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摆桶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每周对垃圾桶及摆桶点进行喷洒药物二次,做到基本无蝇;
(7)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
(8)装卸垃圾桶时,平板车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9)停车装卸垃圾桶时(特别是晚间收运),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10)应有市政垃圾收集的应急机制,确保桶装垃圾收运不间断;
(11)倾倒单位应遵守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制度,应听从垃圾转运站操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倾倒,禁止乱倒乱放;
(12)桶装垃圾收集作业时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13)桶装垃圾收集车辆出车前与应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作业完毕后,应对车辆及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
(14)垃圾清运完毕后,标准垃圾桶必须放在隐蔽的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占道路。
9、安全生产
(1)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及反光帽;
(2)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清洁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小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4)机械化清扫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清扫车辆必须有完好的喷水降尘装置;机械化清扫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机械化清扫车辆司机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10、员工劳动保障
(1)中标人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人支付员工基本工资须高于当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4)中标人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5)中标人必须执行《劳动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5)中标人必须执行深圳市城管主管部门制订有关环卫工人保障的规定。
11、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其他要求
无
评标信息
(一)通用类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部分 | 20 | |||
2 | 技术部分 | 4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管理制度 | 2 | 专家打分 | 公司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并符合法律要求程度:评价优得2分,评价良得1分,评价中得0.5分,差或无不得分。 | |
2 | 组织机构 | 2 | 专家打分 | 公司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经营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等规范。评价优得2分,评价良得1分,评价中得0.5分,差或无不得分。 | |
3 |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项目熟悉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服务区域的熟悉(提供照片等相关材料为证),专家横向比较,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 | |
4 |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作业标准) | 4 | 专家打分 | 根据服务作业标准横向比较打分,评价优得4分,评价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 |
5 |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案(质量监督保障措施) | 4 | 专家打分 | 根据保障措施横向比较打分,评价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 |
6 | 乱张贴乱涂写清理方案 | 3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对标段的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作业方式、质量管理及自有作业设备(清理乱张贴乱涂写的高温高压冲洗机)等有针对性地提出详细具体实施方案。 专家横向比较,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不得分 | |
6 | 道路垃圾收集和运输方案 | 3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对标段的垃圾收集和运输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作业要求、质量标准等有针对性地提出详细具体实施方案。 专家横向比较,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得不得分 | |
7 | 迎检和应急预案 | 2 | 专家打分 | 有迎检和应急预案方案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8 | 安全生产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主任培训并获得证书,有得3分;须提供证书和本公司入职半年以上的个人社保证明(相关人员须在投标人企业就业满半年以上) | |
9 | 人员培训方案 | 2 | 专家打分 | 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10 | 员工福利 | 7 | 专家打分 | 对比各投标人的报价表中环卫工人月收入水平进行评价:环卫工人月收入(单价报价表中第一项人工成本中第1项和第3项之和)须达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以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为基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为0分,每增加100元,加1分,以此类推。投标人报价表中的各级道路的环卫工人月收入须一致,不一致不得分。 | |
11 | 作业设备(洗扫车) | 4 | 专家打分 | 公司拟投入洗扫车数量有4辆的得4分,有2辆的得2分,按此比例等比计算; 要求自有或租赁车辆2008年4月30日起购置的环卫车辆(以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车辆租赁合同覆盖该项目服务期。若同一台车出现在2家及以上投标人标书上,同视为无效车辆配置。 | |
12 | 作业设备(清洗车) | 4 | 专家打分 | 公司拟投入清洗车数量有4辆的得4分,有2辆的得2分,按此比例等比计算;要求自有或租赁车辆2008年4月30日起购置的环卫车辆(以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车辆租赁合同覆盖该项目服务期。若同一台车出现在2家及以上投标人标书上,同视为无效车辆配置。 | |
13 | 项目经理 | 2 | 专家打分 | 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资质,有得2分;须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近半年在投标人就职的个人社保清单(相关人员须在投标人企业就业满半年以上)。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2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业绩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市政业绩: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累计承接深圳市市政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总面积满375万平方米(含)得10分,满187.5万平方米(含)得5分,实际分数按此比例等比计算: 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界定: (1)内容界定:市政清扫保洁业绩包括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市政道路、城中村保洁、工厂工业区保洁;须提供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两项证明材料。 (2)时间界定:市政清扫保洁业绩,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使合同内容含有2011年以后内容但合同签订时间在前视为无效合同)。 (3)重复界定:一是政府采购的同一服务内容的市政业绩,因事权更换甲方而改签的合同不得重复计算业绩。二是政府采购的同一服务内容的市政业绩,因签补充协议或短时间延长、续期等(短时间界定为一年以内)均不得重复计算业绩。 | |
2 | 企业资格等级 | 6 | 专家打分 | 深圳市清洁协会审批的服务等级为甲级得6分;乙级得3分;丙级及以下不得分。提供有效的等级证书。 | |
3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2 | 专家打分 | 获ISO14000认证,得1分;获ISO18000(或OHSAS18000),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 |
4 | 交纳社保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根据在深圳已交纳社会保险人数进行横向比较。最多者得2分,其他得分为其他自有数量除于最多者数量乘于2。出具深圳市社保局近一个月证明。 | |
5 | 纳税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对比评价各投标人上一年度在深圳市纳税额进行横比较。最多者得2分,其他得分为其他自有数量除于最多者数量乘于2,提供2013年度纳税证明。 | |
6 | 企业荣誉 | 3 | 专家打分 | 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获得环卫街道、区级表彰一项得0.5分,市级及以上,一项得1分,须提供表彰红头文件(表彰发文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起),质量评优评价等不作为表彰项目。 | |
4 | 供应商社会责任 | 10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公益慈善 | 3 | 专家打分 | 提供近3年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和见义勇为情况证明材料 | |
2 | 履约评价 | 3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近3年履约评价资料打分。履约评价需与业绩相匹配。 | |
3 | 吸纳深圳户籍居民就业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证明不得分。 | |
4 | 承接承诺 | 2 | 专家打分 | 承诺接收原服务单位环卫工人,有承诺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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